敬雪中4

书接上回

如果说温华代表的江湖,是见众生,李淳罡的江湖,就是见天地。小人物怀揣梦想走天涯,所以木剑温不胜,到了李淳罡,就是青衫白马一任狂狷,是“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谪仙。李淳罡所代表的是那一个旧江湖。人屠马踏江湖之前,还有着规矩派系的江湖。那时候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生也只配递一次剑。李淳罡是洪七公和黄老邪的结合体,前半生黄老邪,天生骄傲,剑甲冠春秋。胜吴家剑冢,战西蜀剑皇,以剑问佛,天下何人可挡一剑?两战王仙芝,胜败何足道,总是天下第一。跟黄老邪一样,为爱痴情,黄老邪之妻死于九阴真经,李淳罡之妻死于自己剑下,都是死在自己最看重的东西。从此,九阴真经锁高阁,李淳罡的木马牛,也插在了武帝城头,城头拍浪,卷不起当年想念。绿袍儿一剑穿心的画面,我想,定在李淳罡心中时时闪回,那一剑仿若也穿在自己身上。李淳罡当年面对挑战自己的爱人,如果收下那一剑,会怎样?想了很久,结果是:除非他不是李淳罡,否则,倒推一百万遍,那一剑还是得刺出去。不为什么,因为他是剑甲,因为他是天下第一剑客。老来李淳罡,尚且能一人一剑破甲两千六,比起吴家剑冢九剑万骑的武力值,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但在书中,断臂老儿更多是像洪七公一般,看着姜泥和徐凤年一对小儿女的爱恨情仇,仿佛看着当年的自己和绿袍儿。即使一剑入天象,弹指仙人跪,也不过是求小儿女一段安稳,免得像自己一样颠沛流离,到春申湖一战,惶惶然当年剑圣再生,“天大的技术活,没法赏了。”纵使闯完这趟江湖,已经心灰意冷,依然可为邓太阿开剑道天门,为后世剑道留一份薪火相传。李淳罡从少年心气的一往无前,反而变成了一个传授者,该出手时才出手,站在江湖的顶峰提携后辈。他不布局,随意洒脱,秉性而为,战王仙芝,是随性,传授两袖青蛇,是随性,甚至教姜泥练字,依然随性而已。到了李淳罡这个仙人境界,已经不在局中,我不就山山来就我,何等洒脱!我记得这个老头第一次出场的样子,断臂老头儿,身材矮小,留着两撇山羊胡子,披着陈就破败的羊皮裘,斗鸡眼,声音沙哑,高深莫测。这基本满足了我对于传统大侠的所有想象,如烽火所说:“最烦你们这种明明是大爷却装孙子的江湖人了!都这么高手了,还缺银子?出门的时候衣服穿好一点会死啊?!”但这种体验让读者极为畅快,就好比是我们总有这种幻想:扫地老大爷也许是易筋经的第十八代传人,狮子吼的女房东其实退隐江湖多年。然而,无论他是多猥琐的老头,有些话,只配他说,只能他说。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摘一段当初写过的武侠小说,书中处处有模仿雪中的痕迹,现在看来自然拙劣,但这段的主人公,便是以李淳罡为原型。

你可能感兴趣的:(敬雪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