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不收红包

做律师的人,挣的是律师费。那会不会有个别的律师,像个别医生对患者收红包那样,收当事人的好处呢?理论上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在这个方面,律师,医生,公职人员,真的不太一样。

相比于公职人员和律师,医生的身份介于中间。公职人员收别人的好处,那没有疑问,算受贿,送好处的人看中的可能是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利,也不排除可能有友情的成分。而对于律师来说,律师是自主经营的,律师已经合法的向当事人收取了费用,似乎不应该存在红包的问题。

向律师送红包的人,也无外乎是这两种情况或者这两种情况的变种。第一,就是为了表示感谢,认为案件结果好,或者认为律师在工作中尽心竭力,不表示一下都过意不去。如果有这种愿望那就签署补充合同,追加的律师费交到律师事务所没有问题,但是律师私下收了是违反律师职业纪律的。第二,认为律师和有的医生一样,你要是不给他红包,他故意把官司打输可怎么办。这样的假设基本不存在,哪有一个律师不想把案件结果处理到最好呢,再说律师已经得到了律师费了,不该拿不应该拿的。当然了,承办案件的律师有可能“律师老板”,也有可能是工资聘用律师,当事人会觉得直接把好处给到承办案件的律师手中,一定会有良好的效果。事实上这样做的效果是,不一定。因为这位吃到甜头的律师也许会滋生其他想法,所以更好的做法是,与其给他钱,不如给他信任宽容和尊重。

个别医生收红包跟律师不一样的地方,一个是有的医生是直接索要红包的,凭借着自己身处公共机构的特殊身份,和专业技术优势的信息与对方的不对等,医生可能向当事人以居高临下之势要钱要物,另外呢,在医疗行业形成了这个的不良风气,很多患者觉得不送礼不行,因为人家都送嘛。这就和公职人员收受贿赂的情形更为接近了。

收送红包往往在来往者之间都有些不自然,羞羞答答的。很多人收受红包时觉得如果不收是不合适的,收了才标志着双方的感情是好的。律师虽然不是公职人员,但是因为是一个专业和高尚的行业,受到法律、道德和行政、行业的规制与要求的地方还是比较多,律师有纪律要求,也有道德规范,律师更应该谨言慎行和严格要求自己才对,但是律师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因而也会在一些场合放松自己,不管是贪图了小恩小惠,还是认为不收就不合适。更小处来说,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小礼物或者请客吃饭,也是违纪的,至少不能提倡,把握好尺度分寸,很有必要。反过来,律师请客户吃饭或者搞活动时送礼物,行吗,也有一定问题,要小心谨慎,因为这也可能涉及到商业贿赂问题。

要不要概括一下呢,可以加律师费,不要红包,可以不要好处,一定要尊重,士为知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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