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好在夜晚出游,夜风有时温热有时冰冷,只有渗透心中的寒意不变。
我们那儿月亮不圆,梦里总有很多东西把自己撑得满实,比如遥遥不及的梦想,比如一成不变的成绩,比如空灵飘渺的音乐,甚至是把大脑放空的极悦,有时躺在床上会把手伸向月亮,画一个圆圈,希望它能够变圆,就像希望自己的梦想有个楼梯,希望自己的成绩会突飞猛进一样。
我的同学曾在夜晚把我带出寝室,指着天空对我说:“我小时候就一直看着你们,想出来,走得更远。”我一直以为她指的是残缺的月亮,或者是蓝中翻出红色的天空,但实际上都不是,她的眼中明亮的可怕,却容不入破碎的月亮,容不入广阔的天空,后来我回想,她伸出手的瞬间天空有灯光闪烁,不是星星,是飞机的尾光,带着乘客的梦乡驶入远方,那是纯粹的梦境,容不入别的任何一种东西,无论是月亮还是天空。这是矛盾的,如同我后来问她,那你以后向去哪里,她说,就在贵州挺好。
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我只知道我抬头看着那轮藏在雾色中的明月,越发黯淡残缺。
我记忆里月亮特别特别明亮的时候是我拉着行李箱站在机场门口,半夜0点,一个所有恐怖故事发生的时间点,我站在黑压压的树丛中,机场大门的灯光是冷黄色,比月光冷,比冰箱的灯光暖,母亲披着艳红色的围巾,是丝质的,她总是那么温暖,无论对人对事,甚至是对我,我对此感恩,但也无法阻止红色会把我灼烧,就像小时候那盆热水倒在我的脚上去,疼的我边哭边叫,眼睛红的像个兔子。皮肤冒出几个泡,全是血淋淋的艳红色。
我拉了拉围巾,大概这是我爱黑色的原因,一个安静的颜色,三原色的混色,没有色相,只是很安全。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喜欢不同的颜色,粉红的,浅紫色,暖黄色...他们喜欢对我说,你写文章的时候,做事的时候一定要非常用心,要很专注,用颜色来说,应该是红色,有的人喜欢给我说,写悲剧的时候要把自己写到悲伤欲绝,任何一个文字都要呕心沥血,那是蓝色,但我无法在文字里注入这么多,我的文字是黑色,没有语言,很安静,至少是让我感到安全,我为它注入情感,但这份情感是黑色的,是我的颜色,我说不出来它的情感,我注入文字的固有色,不暖也不冷,但这也是我的颜色,我的固有色。
所以我排斥黑色之外的所有颜色,我是一个矛盾体,因为我同时也爱着它们,犹如飞蛾扑火。
那时,我正拉着我的行李箱,在冷风中进入一个不那么冰冷的空间,想起一本书叫《在远方》,一个人送的,我很喜欢她,最起码她为我的黑色注入了温暖,她的笑容就像看见了冬日的暖阳,两颗小虎牙对着我,晃眼明亮。
远方是很令人着迷的词语,很多人的梦想启程,更多人的梦想落幕,很多人用它写文章,一个比一个热血激情,看得我有一种收拾物品赶紧出发的冲动,但其实冷静下来想想,远方本义是一条地平线,指引我们走向未来,选择不会有分岔口,因为这一切没有如果,时间运行的那么平缓,就好像我们所有人只是沙粒。微不足道又足以成一片沙漠,一座长城,或者是一条长长的路。
我踏入安检口,准备提着行李就走,安检人员拦住了我,对我说你的行李箱打开一下,我开始慌张,思绪变得空旷,也许我私藏了毒品,但选择性遗忘让我失去了这个记忆,因为我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而打破我幻想的是那一句平淡无奇的——“雨伞不要放进来”。我安分守己的拿出雨伞,把包重新过了一次,看着黑色的履带,忐忑于我的行李是否藏了东西,担心自己的差错耽误了别人的时间,绿色灯光亮起,我小心翼翼的提走行李,生怕又一次被叫住。
机场的大厅很大,每每站在那儿,看着来来往往的旅客,我就会感觉到我长得不高,甚至有点矮,我的想法却天马行空,带着我乘上云朵,梦醒时分再让我着陆。我应该感谢,至少它没有让我摔在地面,尾椎粉碎。
遵义的飞机总是晚点,有时晚得厉害,所以,我必须护着行李勾着腰,困意十足,但还得警惕,手里提着塑料袋,腋下夹着速写板,口袋里放着手机,大概警惕和睡意都属于本能,我一个情感至上的小女孩就被夹在中间,进退两难,等着可以玻璃门的打开。上天还是比较眷顾我,脚在麻到失去知觉的一刻门开了,我起身跺了跺脚,大脑神经让我克制不住得颤抖。
似乎是回馈辛苦等待,飞机上位置左右都没有人,于是我躺在三个座位拼起来的高级坐席,盖着毛毯,忍不住想笑,我就以这样一个患得患失的人,难过的时候可以哭的很厉害,而让我开心的事往往就这样微不足道。
就这样,乘着载着梦境的飞机,思绪回到当时在站在阳台抬头看到飞机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那是第一次,我觉得窗外的月亮变圆了一点。
北京是一个非常冷的地方,我后来在这里呆了大半年,现在能想起来的不是什么生活,或者食物,不是什么一望无际的平坦大路,或者偶尔出现的雾霾天气,只是北京的风,吹起来帽子会飞,头发会飘,就包括一颗热血的心也会变的凉悠悠,树叶会落,和心情一样低落,我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就在这风中进行,冷得我想从地面跳起来。有一次在路上,我带着帽子,棕黑色的围巾绕着脖子缠了一圈又一圈,我眯起眼睛,风卷起地面的一层沙砾扑面而来,我呆呆站着,屏住呼吸,沙子扑打在脸上没有什么特别,我只是傻傻的想尝试一下那种感觉,至少在我们那里,没有那么大的风。我可能是童话中九条命的猫,好奇心可以轻易的让我死掉,但我还是乐于尝试,就像我喜欢扒着悬崖行走,我知道我不会掉下去,所以留给我的只有心跳得很快,大脑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充实感。
即使一切都是冷的,我还是会在夜晚看向天空,这是我的习惯,并且,北京的夜晚真的很漂亮,有零零落落的星星,还有一轮明亮的月亮,美中不足的是那轮月亮还是残缺,或者带着一点弧度,同学曾经指着空中排列整齐的三颗星星对我说,这是渔夫座的裆部,我抬头看着那三颗靠的过于近的星星,忍不住笑了笑,她说,我盯着它们从左边一直移动到了右边。
靠的过于近的它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被人类记住,而散落在一旁的星星却在我们视线投过的时候可以被忽略,只为了看见那三颗,不知道它们会不会感觉到难过,即使成为最亮的最大的一颗,还是注定会被一望而过,如果它们为此感到难过,我想安慰安慰它们:不要难过,至少我看到你们灿烂到耀眼的一瞬。那很漂亮,只可惜我没有能力为你们取个名字。因为我也只是众多沙粒中的一颗。我为此却感到幸运。
我常会带上耳机看着它们,把音乐放到最大,好像这样我就可以脱离我的现状,脱离这个世界,进入我的幻想,我可以随着音乐跳着舞,在胡乱冲进耳朵的乐符里长长呼出一口气,只剩下震耳欲聋的节奏声,没有我的心跳,没有我的呼吸,没有我的声音,只有一身又一身的鸡皮疙瘩提醒着我——我还活着。
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很多很多,想骑着单车汇入车流,想看着那抹橘红色的灯光好好哭一场,或者是想到回家的那一刻,满载而归,或者一无所有,我想后者占的比例会多一点。因为我一直在碌碌无为中前进,前进了太久就忘了碌碌无为。
余秋雨先生的小说《活着》,可能是我内心最真心的写照,但我没有那头老牛那么顽强,我第一次发现,其实我只是一个热爱逃避的人,从这个地方逃走,又在那个地方挖洞,而生活织成的网密密麻麻,我逃不走,和织网的夏洛克不一样,他在救赎他的朋友——即使那是一只小小的猪,有时候我甚至希望自己就是那只猪,这样,在过节的那天,我会因为自己创造的奇迹而活着,而不是静静等待屠刀的下落。
话说回来,北京的天气还是太冷了,那股穿透心底的寒意过于顽强,大于了我薄弱的心跳,我打了个寒战,加快步伐,看着前方指引我的灯光吸了吸鼻子,那抹暖黄色让我的眼镜模糊,眼眶发红。
隔着一层水汽我看向天空,意外的是,今天的月亮又圆又亮,在我的视线了模糊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