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28 律师手记之 心比心好难

辛丑年八月廿二 周二 阴

      人们常说将心比心,实际上就是对某件事情的看法应该换位思考,从而体谅对方或者某一个人,达到理解或者谅解、和解的目的。律师或者法官以及调解人员能够化解的矛盾纠纷,能够调解处理的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来促使双方达成共识的。

      但在其他许多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执拗和不讲道理,不能换位思考,拒绝将心比心,因此而认识分歧巨大,导致矛盾激化,不得不通过裁决来解决纠纷。

      眼前发生的这桩案件,就是后面这一种,双方实在无法将心比心、更无法换位思考。估计律师费尽了心机,最终仍有可能前功尽弃,功亏一篑。

      事情是这样的:委托人的女儿雷某系蒋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受害人,因为此案已经死亡近两个月了。如今遗体还在医院的太平间存放等待安葬。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而被捕,关在看守所。律所接受了受害人父母的委托、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据了解,被害人与嫌疑人之间似乎存在恋情,出事当晚二人曾一同饮酒,酒后一块去嫌疑人家里并发生了性关系。大约在凌晨两点左右受害人一人离开嫌疑人家中,驾车出了小区,但没多久又驾车返回该小区。有证据显示,受害人打电话把嫌疑人叫至车旁,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嫌疑人不知用什么把车的后玻璃砸烂,但是否殴打受害人无证据证实。此后嫌疑人把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告诉医生患者系饮酒过量需醒酒,在医院救治过程中,受害人不幸死亡。法医鉴定结果为,死者无任何外伤,系因心包破裂而死亡。

      受害人父母认定女儿是被嫌疑人男友伤害致死,悲痛欲绝。四处投诉,并在嫌疑人家门口置放花圈祭奠,致公安机关多次出警维持小区公共秩序。

      苦于无法找到受害人遭伤害的证据,公安机关只能按过失致人死亡拘捕嫌疑人。受害人家属与嫌疑人一方协商赔偿无果,要求改变罪名无果,投诉无果,无奈求助于律所提供法律服务。

      受理此案时律师就意识到,这个案子的风险很大。有可能民事赔偿落空,因为嫌疑人家中一贫如洗,拿什么来赔?有可能刑事还难以成立,如果还是找不到得力的证据,估计按过失致人死亡定罪也好难。即使定了这个罪,至多判个两三年,还有缓刑的可能性。故而当事人希望要么民事多赔偿,要么重判十几年以至死刑的愿望一个也不可能实现。 

      律师把丑话已经说在了前面,当事人签代理合同时满口对律师的信任,希望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但事到头来,却有点变卦。隔三差五询问进展不说,在律师与对方的调解过程️中,时不时反悔。体会不到律师的艰辛,更无法理解对方亲戚出手相助的心境。虽然丧女之痛可以理解,但一点不考虑对方的难处和心情令人不快。一家人连对方帮忙的人也骂不绝口,好像这些人也是杀人凶手一般,切齿痛恨。

      问题是,这个帮忙的舅父,为了救外甥,既要出人出力,又要借贷筹凑几十万元的资金来达成和解,求得谅解。他也不理解受害人父母的悲痛,硬要在赔偿协议上注明此案是意外事件,受害人主动要求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自然遭到受害人一家的怒斥。眼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有望签订协议,转瞬之间又陷入僵局。

      终于,还是挽狂澜于既倒。协议达成并履行,谅解书交于对方。说服双方的那种苦口婆心,只有自己知道。

     

你可能感兴趣的:(21.9.28 律师手记之 心比心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