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读山海经》10

重温经典:《读山海经》10

重温经典:《读山海经》十三首10

陶渊明(365~427),晋宋时期诗人、辞赋家、散文家。一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人。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仕宦家庭。曾祖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祖父作过太守,父亲早死,母亲是东晋名士孟嘉的女儿。陶渊明一生大略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28岁以前,由于父亲早死,他从少年时代就处于生活贫困之中。第二时期,学仕时期,从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年)他29岁到晋安帝义熙元年(405年)41岁。第三时期,归田时期,从义熙二年(406年)至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病故。归田后20多年,是他创作最丰富的时期。陶渊明被称为“隐逸诗人之宗”,开创了田园诗一体。陶诗的艺术成就从唐代开始受到推崇,甚至被当作是“为诗之根本准则”。传世作品共有诗125首,文12篇,后人编为《陶渊明集》。

《读山海经十三首》是晋宋之际文学家陶渊明的组诗作品。首篇为序诗,后十二首从《山海经》《穆天子传》中撷取题材而写成。组诗中,世间的传说、神话、寓言、史实,通过其“魔镜”,或被化为睿智的火花,或被化为哀婉的叹息,或被化为惊天的怒吼,或被化为由衷的敬佩,或被化为刹那的顿悟,或被化为玄妙的虚幻,或被化为警世的宣言,可看作作者壮年时期思想状态的全面映照。

【背景】

逯钦立认为这组诗大约作于义熙四年(408年)之前,陶渊明处于归园田居前期,耕种之余便以琴书自娱。这期间他读了《山海经》及另一些神话、历史书如《穆天子传》之类,有感而作这十三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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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山海经十三首

其十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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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精卫:神话中的鸟名。《山海经·北山经》:“发鸠之山,其上多柘(zhè)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huì,鸟嘴),赤足,名曰‘精卫’,其名自饺(xiāo,呼叫)。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湮(yīn,填塞)于东海。”微木:细木。

刑天舞干戚:一作“形夭无千岁”。刑天:神名。干:盾。戚:斧。《山海经·海外西经》:“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重温经典:《读山海经》10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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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重温经典:《读山海经》10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陶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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