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对等

理想状态应该是权责对等。权利过大滋生腐败,权力过小,没有奔头。

我的店铺销售,都会给店员定一个权限,权限以内的折扣由店员说了算。权限以外折扣再请示。这样店员有了一定的幅度,可以弹性销售。

但我刚开始的时候给的空间很小,几乎每一个在价格上有异议的单子都需要电话打到我这里,对我来说很疲惫,对店员来说很无力,对顾客来说还耗时。

经过后来的调整,我确定了多数顾客可能议价的范围,在那个范围内直接由店员做主,其余的个别特殊情况,我来处理。

理顺流程,后来就是专心经营了。一下子琐事少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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