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明
1.
12岁的那年,小杰的父母把他送到县里读初中,就是在那,他认识了小汐。
小汐是隔壁班的“明星”,不仅学习成绩好,口齿伶俐,人长的也漂亮,高佻的身材,乌黑的过肩发,一张小脸儿吹弹可破,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笑起来笑靥如花。
初二那次的入团宣誓,小汐是领誓,小志站在人群中始终看着她的方向。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从此没能忘记你容颜。
只一眼小志便生起了情愫。
小志是农村的孩子,没有太多的见识,他自卑,不敢表白……
小志性格偏内向,不善于交际,文化课程也是一般,但是体育项目特别好,运动场上总是能看到他训练的身影。
学校举行的一次运动会上,小志拿了100米和200米的冠军,并成功打破校运会记录,这个成绩使他在“运动圈”成了名人。
因为一次调课,两个班的体育课被串到了一起。
“又能与“女神”近距离接触”,小志心想。但他扫了一眼身上宽大的运动服,摸了下凌乱的发型后又陷入失落。
我本应该换件衣服的,哪怕不是运动服,我本应该弄个帅气的发型,哪怕只是洗一洗。
小志走过来时,他身后的几名女同学在窃窃私语,这其中也包括小汐。一阵讨论过后,小汐朝着小志走来。
“遭了,这次定是要出糗”,小志心里嘀咕着。
“你好,运动健将,我叫小汐”。
“额…,你好”,小志红着脸忘了小汐伸出的手。
“早听说你的大名,你能教教我玩单杠吗?”小汐微笑着露出标志性的酒窝。
“当然可以了!这个我最擅长了”小志一阵窃喜。
第一次的接触还算顺利,俩人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2.
小汐虽说性格开朗,但毕竟是女生,怕走夜路,小志便担起了“护花使者”的角色。每天上晚自习,小志就在楼下等她,一路护送她安全到家。
她失眠时,小志就唱歌给她听,她总说小志的音色适合去播睡前晚安语。
她也经常带小志逛商店、尝小吃、看电影,在此之前,小志还从没去过电影院。
小志就像白痴一样听着她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她还说以后要拍一部属于自己的电影,出一张自己的专辑,就用黑暗中自己的背景当封面。
那时候没有智能机,还是发短信的年代,因为不确定小汐是否也喜欢他,小志只是默默地对她好,没事就想和她聊天。
明明约好了六点见面,四点就开始欣喜若狂,一打开手机就盼望收到她的消息,一到发呆的时候,就会回忆他们的瞬间。
小志那时候是甜蜜的,就像每天吃了蜂蜜面包一样。
真想一辈子这样下去。
3.
一辈子就是毕业,转眼间指针走到了毕业季,憋在心里的秘密按耐不住了,小志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小汐转过头,眼里偷偷生了薄雾,没回答小志。回去后她写了封长长的一封信:谢谢你喜欢我,但是我觉得我们有些晚了……
那晚小志还像往常一样站在楼下,只是他等的人一直都没有出现,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的路上他一个人踽踽独行,
中考过后,小汐去了省里读重点高中,她送了小志一本自己录的磁带,其中一首《被风吹过的夏天》是唱给小志的。
那时候用QQ只能去网吧,两个人的时间总是不同步,每次上网小志总是要和宿管斗智斗勇,偷偷地溜出去,不过遇到查寝严格时只能默默无语两行泪,渐渐俩人的感情淡了,联系也断了……
听说后来小汐恋爱了,对象是同班一位阳光帅气的大男孩。
“也许他比我更适合她吧”,小志这样安慰自己。
再后来,就没有了后来……
4.
再次见面已是十年后,俩人在校友会上碰到。她还是那么漂亮,只是多了些婴儿肥,显得胖了点,笑起来嘴角挂着标志性的酒窝。
她也看到了小志,现在的小志多了份成熟,说起话来彬彬有礼,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小子。
落座后,小志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参加了写作班,每周至少更一篇文章,思维能力越来越强。
班级中,主编和伙伴们每天相互鼓励,不仅学到了知识,还认识了好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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