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黄震曾担任过广德通判。广德地方有一种习俗,给婴孩上镣铐以及自己打自己,以此向神明求福。
黄震见一人正在打自己求福,就传召他过来,发现他是一个士兵。黄震就命令他讲述自己的罪状。
士兵说:“我没有犯罪。”
黄震说:“你一定犯了很多的罪但不能对别人讲,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乞求神灵宽宥自己的罪过。”
于是杖打了他并把他赶出了军队,从此这种风气才断绝。
[冯评译文]
我家乡杨山有座太尉庙,在东城,很灵,专治人间疖疮病症,香火不断,而六月廿四日是太尉生辰,香火更盛。
万历辛丑、壬寅年间,城里思灵寺有一个老和尚梦见一个自称是周宣灵王的神,“现在我在齐门某个徽商家里,请为我募捐一座庙,我一定会保佑你的。”
老和尚醒来后,觉得这个事太假了,于是置之不理。
三天后,老和尚梦见神很生气,打了他的一只脚。次日,老和尚脚痛得不能走路,于是就派他的徒弟到齐门去查看,那里果然有一个神像。
原来这座神像是徽郡的某寺的,一向灵验出名。
有个女子半夜和人私通而怀孕,预料事情一定败露,就骗她父亲说半夜有神来找她作伴,此神相貌雄伟,衣冠整齐。
她的父亲信以为真,嘱咐她说:“神再来时,用绳子绑在神脚上以作证。”女子将这句话告诉情人,于是用草绳系在周宣灵王像的脚上。
女子的父亲到处找寻,找到周宣灵王,非常生气,就将神像丢进下水道里。
商人见到了神像,捡起来洗干净,带回吴县,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神像,当天夜里商人就梦到神来道别。
商人找老和尚确定了这些事以后,就集合同伴捐赠建材,在思灵寺建筑殿宇,老和尚的脚就好了,于是杨山太尉的香火都迁移到周宣灵王殿来,远近的人都赶着来进香。
周太守想阻止这件迷信,于是在太尉生辰日把太尉庙和周宣灵王殿一并封闭,不许人民礼拜。一个月后才打开,此后周宣灵王殿不再有人奉拜,而太尉庙的香火仍然一如从前。
周宣灵王的灵,能加害老和尚,而不能报复女子的父亲;能托梦给徽郡的商人,而不能违抗郡守的封自开祠殿;能骤然抢夺一时的香火,却不能长久系住人心。难道是神的盛衰也有机运吗?还是灵鬼依附着,却敌不过阳间的官吏而离去呢。
我附上此段文字,做为盲目随俗谄媚鬼神者的警戒。
原文
震通判广德,广德俗有自婴桎梏、自拷掠,而以徼福于神者。
震见一人,召问之,乃兵也,即令自状其罪。卒曰:“无有也。”
震曰:“尔罪必多,但不敢对人言,故告神求免耳。”
杖而逐之,此风遂绝。
[冯述评]
吾郡杨山太尉庙,在东城,极灵,专主人间疮疖事,香火不绝,而六月廿四日太尉生辰尤盛。
万历辛丑、壬寅间,阊门思灵寺有老僧梦一神人,自称周宣灵王,“今寓齐门徽商某处,乞募建一殿相安,当佑汝。”
既觉,意为妄,置之。
三日后,梦神大怒,杖其一足。明日足痛不能步,乃遣其徒往齐门访之,神像在焉。
此像在徽郡某寺,最著灵验,有女子夜与人私而孕,度必败,诈言半夜有神人来偶,其神衣冠甚伟。
父信然,因嘱曰:“神再至,必绳系其足为信。”女以告所欢,而以草绳系周宣灵王木偶足下,父物色得之,大怒,乃投像于秽渎之中。
商见之,沐以净水,挟之吴中,未卜所厝,是夜梦神来别。
既征僧梦,乃集同侣舍材构宇于思灵寺,寺僧足寻愈。于是杨山太尉香火尽迁于周殿,远近奔走如骛。
太守周公欲止巫风,于太尉生辰日封锢其门,不许礼拜,而并封周宣灵王殿。
逾月始开,则周庙绝无肸飨,而太尉之香火如故矣。
夫宣灵之灵也,能加毒于老僧,而不能行报于女子之父;能见梦于徽商,而不能违令于郡守之封,且也能骤夺一时之香火,而终不能中分久后之人心,岂神之盛衰亦有数邪?抑灵鬼凭之,不胜阳官而去乎?因附此为随俗媚神者之戒。
补
震,即黄震,南宋官员、学者。宋亡后隐居不仕,专心讲学写书。
周宣灵王,民间传说的司职风雨的神,被钱塘江上的渔民所崇拜。
肸(xi,一声,西)飨(xiang,三声,享),意思应该是香火的意思。
感
我觉得冯梦龙后面补的这个故事才有意思。
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商人和老和尚一起唱了个双簧,炒作嘛。这一切当然都是假的。
但是咱们如果认定这个事是真的,那这个事也很有意思。
这个周宣灵王可以杖击老和尚的脚,可以去感谢商人,但是却不能去报复那名女子和她的父亲。
说明什么问题?
说明神仙也是欺软怕硬的主。
神仙像弹簧,你软他就强?
真是应了那句话,“信则有,不信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