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王子没有马

我,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却依然迷信童话。

我想坐南瓜车,我希望得到一双水晶舞鞋,我幻想着我的王子骑着白马而来……

我们都曾经有个叫童年的家,我们都曾经以为可以永远在那里无知而幸福地生活,而后又匆忙地离开了它。这么多年以后,千山万水之后,我依然不愿离远这个家,我就在童话里长大。

直到那一天,他出现了:两道我最喜欢的(李洛克般的)浓眉,一双睿智明亮的眼睛藏在方框眼镜底下,不苟言笑的脸上始终带有微微的冷酷,一件红色T-shirt显得格外清爽年轻。在那之前,我一直不曾预想过什么“一见钟情”,但就在他开口淡淡的介绍自己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听见自己的心扉被狠狠地撞开了,我固执地认为他,就是我的王子。

自从遇见他,我的世界便开始变得愈发丰富多彩、五颜六色了。

葡萄糖加斐林试剂便会出现砖红色沉淀,苏丹叁可以把脂肪染成橘黄色小颗粒,蛋白质和双缩脲试剂反应变紫,细胞膜奇妙的流动镶嵌模型,DNA独特的反向平行双螺旋结构,还有人体强大的三道免疫防线等等,油印在课本上的呆板宋体字在他的讲说下顿时活了过来,仿佛被施予了一种神秘的魔法,生物课堂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把我紧紧地吸引在其中,我沉醉不知归路。

就这样,无可救药地,我喜欢上了自己的老师,喜欢上了生物,可我现在已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先喜欢上老师还是先喜欢上生物。都说喜欢上老师是最卑微的感情,我很卑微,只允许自己远远地看着远远地站着,固执地认定他就是我的王子,却不曾奢望拥有,一直卑微地幸福着。

那是一段蒙牛酸酸乳般的时光:为了让老师能够在八十几个学生的班里注意到我的名字,我好认真地听他上的每一节课,好认真地完成他布置的每一次作业……好认真好认真,就幻想着他在翻阅试卷时能够留意到这个每次都考得不错的学生的名字。或许,这样他就可能记住我,至少若干年后也能有些许印象曾经教过我这么一个学生。每当是他晚自修下班,我总会早早地准备好不少于3个课业问题盯着门口看;每当他为我讲解疑问时,自己总会紧张得脸红耳赤·心跳加速,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每当他碰巧遇到我跟我浅浅地打声招呼时我总会雀跃高兴得一个星期也无法平静……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喝苹果醋,就觉得,那股味道恰恰就是心中那份感情的味道:酸酸的,却也甜甜的。

后来,他辞职离开了学校,离开了遂溪,回到了他的家乡大武汉,一个我至今都还没去过的地方。从那以后,我就暗暗下定决心:高考一定要考到他所在的那个城市,然后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他:“老师,我暗恋过你哦!”但,我未能如愿。说起“不如愿”,往往都是悲情的,但我的感觉一点都不悲。在那个不羁的季节里,正是这段有点可笑但十分认真的单恋成就了我。让偏科严重、数学很差、成绩顶多中上的我,以人们都想象不到的速度飙升了所有学科得分,包括让自己头疼的理科,然后无畏为他选择读理科,最后即便他离开没再教我们了,热爱的温度也依然让我保持一路好成绩甚至都不感觉熬苦就被选进了我们遂溪一中的理科一班,考上了重本。

高考成绩出来后我没选择报大武汉,故事的结尾好像留有遗憾。他成了我的王子,他没有马,永远也无法来到我的身边,我终究不能变成他的公主,结局并非标配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对我来说,这个结局是恰如其分的美好,因为,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只是在不同的地方各自书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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