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税务师《税法(II)》精讲课程 第五章 房产税

第一节 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一、征税范围

1.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2. 独立于房屋之外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农村房屋等不属于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其中: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三、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 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三节 减免税优惠

略。按教材预习

第四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1. 从价计征:(房屋自用于生产经营,个人自住  的房屋不征)

应纳税额

=房屋余值×1.2%÷12×应税月份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12×应税月份

2. 从租计征:(房屋用于出租)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4%)

【注意】

(1)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从价计征;

(2)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从租计征;

(3)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

(4)独立的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②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第五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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