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记忆(二) 爱上阅读

                   


                      爱上阅读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拥有课外读物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那个年代,普通百姓人家,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家里是没有闲钱给小孩子买课外书的,钱都必须用在刀刃上。

        家中也没什么藏书,更别提书柜、书房了。甚至大多数人家都没有书桌。小孩子的作业,大都是在饭桌上完成的。而那个时代,社会上、学校里,也很少有图书馆和阅览室。少有的几个,也都因藏书均被划为“封、资、修毒草”而关门大吉了。

          不过那时的我,也并不觉得有什么缺憾,因为压根也不了解阅读,更别说对它产生什么兴趣了。当然,主要那会儿年纪确实也还小,只不过刚上小学不久。

        我们家弄堂隔壁是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仓库,仓库大院的正门,对着一个船码头,隔三差五,有废旧物品,通过码头进进出出。其中就有大量被当作“毒草”的封、资、修书籍。

          有一天,去河埠头洗衣的我,路过码头,拣到了一本散落在码头的旧书。书薄薄的,破旧不堪,封面的下半爿已被撕毁,两个书角都卷了边。书名,至今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的弟弟小萝卜头》。封面上,画着一个眼睛大大的、脸瘦瘦的,双手抓着窗栏栅,往外张望的小男孩。随手翻一下,里面还有许多小男孩的插图。不知怎的,我立刻对该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在之前,于我是从未有过的。我顾不得脏,把书带回了家。现在看来,这显然是一本儿童读物,对童年的我来说,显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在此之前,识字不多的我,只喜欢看连环画。从来没想过要读一本小说,根本没那个兴趣。

        小说《我的弟弟小萝卜头》是一本以孩童的视角,讲述一个跟随父母被关进监狱的幼童,在监狱里的生活、学习、成长,直至被害的故事。书中许多细节,至今我还记得。大致情节是这样的:在书中被作者称作弟弟的“小萝卜头”,他的爸爸是杨虎城将军的秘书,因西安事变受牵连被捕,而后其母带着当时不足一岁的他去探监,结果,也与妈妈一起被捕入狱。在监狱这种恶劣环境中长大的小萝卜头,由于身体得不到必要的营养,体形呈头大身子小,所以被难友叔叔阿姨们亲切地叫作“小萝卜头”。

          在狱中,小萝卜头尽管也象成年狱友一样,经常遭受看守的磨难和刁难,但因其天真、善良、可爱的天性不仅赢得了全体狱友的喜爱,而且还获得了一些善良看守的同情。小说中小萝卜头多舛的命运,以及他的机智、勇敢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生平第一次,一口气把一本小说读完。当然,现在想来,也许该小说篇幅并不长,估计也就一二万字。但在当时的我看来,无疑是一部宏篇巨著。

          读了这么一本以小孩视角、小孩口吻,讲述一个虽然充满苦难但又充满童趣的故事的小说,对那个年龄阶段的我来说,能产生很多共鸣。此事成了引导我开始喜爱阅读的一个契机。

          正是通过阅读该小说,使我感受到,阅读是那么的趣味无穷;使我懂得了,这世上,有比小人书更好看,更能引人入胜的书;让我体会到阅读的乐趣和收获。

          从此以后,我的阅读兴趣一发不可收拾。

      喜欢了阅读,想书看,却没地找书。我和姐姐就满地的找废铜烂铁,找骨头卖。卖了钱,买巴掌大小的小册子看。这种小册子,只有文字没有插图,一本三五个故事,价钱只要五、六分钱。

          寒暑假,母亲会每天给我们一毛多钱,解决中午的吃菜问题,饭都是自己烧。那时,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用这点钱去饭店排队买肉骨头。小镇唯一的国营饭店,有卖这种肉骨头。骨头都是刚从烧好的香喷喷的熟猪肉、熟羊肉上拆下来的。因为骨头不算肉,不用肉票,大家都抢着买,所以要早早排队。我们每次去得很早,都能买到骨头。

          买到骨头,一方面,回家可以美美地开洋荤。说是骨头,其实还带有不少肉边边和筋筋条条,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人抢着买。当然肉多肉少,全在卖骨头师傅的手脚上。由于卖骨头是一边拆一边卖,拆一个卖一个的,所以,师傅看你顺眼点,他会多拆些肉给你,如果看你不顺眼,可能就会将肉拆得干干净净。而我姐俩去得多了,师傅都认得了,所以每次大致还是挺有肉的。然而,相对于享受美味,于我们而言,更重要的是可以卖骨头。很奇怪,有时一毛一分钱买来的肉骨头,晒干卖到收购站,却可卖到九分钱。真是个划算的买卖!

          有一段时间,我家附近的废旧物资仓库清理垃圾,陆续往外倾倒了许多垃圾。将一块空地堆得象小山一样。那里面尚有残余的废铜烂铁,我们每天爬到垃圾堆上翻扒,毎天都有可观收获。扒了几天,我的手指忽然又痛又痒起来,还肿得老粗,过了好几天也不见好转。最后,不得不上医院治疗。好在上医院是统筹医疗,不用花一分钱,连挂号费都全免。不过打这以后,我再也不敢去掏垃圾了。

          有了书,  我校内看,校外看;上课看,下课看;白天看,晚上看。上课看,为了不被老师发现,书上包个封皮,写上教科书名称,并在课桌上竖起正宗教科书作幌子,挡住老师的视线;晚上看,都是乘母亲上夜班不在家的时候看,躺在床上,就着15支光的昏暗灯光。直看到,上课书被老师没收书;半夜被下班回家的母亲撕破书,直看到,小小的年纪,成了四眼田鸡。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感谢阅读。阅读为我打开了一扇观看外面世界的窗,窗外是一个我未知的,全新的,色彩斑斓的远方世界。阅读,让我聆听了智者的声音,体验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让我拥有了悲悯情怀,懂得了自尊自爱。

        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已在看《红楼梦》、《家》《春》《秋》和《牛氓》了。虽然这些书籍,当时都属"毒草”之类,根本没处买,也没处借。但喜爱看书的我们,总有法子弄了来。

        我爸有个朋友,在小镇唯一的高级中学教书,我们叫他潘伯伯。文革时期,因其成份不好,被剥夺了教书的权利,学校派他去管理图书室。说是图书室,那几年其实是不对外借书的,似乎所有小说全成了“毒草”。只开放了报刋阅览室。知道潘伯伯那儿能弄到书,我和姐姐就死缠着潘伯伯弄书给我们看。潘伯伯给我们缠不过,就偷偷地从图书室带书出来给我们看,每次都是晩上送过来,偷偷摸摸的,就像做贼一样。一次只能借一本,看完才能换另一本。像《三家巷》巜子夜》《红与黑》等书,我都是在那个时候看的。

          我家有个邻居,她家有四个姐妹,老二比我低一年级,但我俩同是学校的美术兴趣小组成员。我俩挺要好。那时的兴趣小组不像现在,那时不用交钱,成员都是老师从各个年级里挑出来的美术尖子,全校共十来个人。每遇县里或市里举行中小学书画比赛,每个成员必须拿出至少一幅作品去参赛,这就是学挍成立美术小组的意义所在。当然,学校或镇里要搞什么宣传活动,需要宣传画栏,那也是我们美术小组当仁不让的任务。

          我经常去她家玩。她的爸爸是县人武部副部长。好像腰不太好,老是犯病。犯病了,他就从县城回小镇休养。每次回来,他都会带几本书回来看。有一次,他又回家休养,又带了几本书回来。其中有一本是《红楼梦》。《红楼梦》我有看过线装的单行本,不是完本。看到这本厚厚的,全新的完本,我眼睛都直了。要知道,那个时候,像这样新版的完本《红楼梦》,是要有相当的政治级别的人,才有资格从县图书馆借岀来的。普通人,你想都别想。于是我央求好友爸爸将书借我看看,并发誓保证决不弄皱,决不弄脏。而且一定尽快看完。在我软磨硬泡了好几天后,好友爸爸终于答应了。现在回头想想,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个人武部部长,竟然会将当时的禁书借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看。估计他也是看我是个好学生,并且实在磨不过吧?!

          后来,我又从好友爸爸那里借过几本书,像《聊斋》《林海雪原》《复活》等,都是从他那儿借来看的。

          阅读,成了我一生的习惯。直到现在,我每年仍要看几部小说。不过现在的兴趣点,主要在外国精典文学上。像《百年孤独》《爱的教育》《顿顿的静河》《恋情的终结》等,我认为都是很值得看的。



        按作者来说,中国的作家,我偏爱张爱玲、严歌苓、萧红、王小波、莫言、王朔的作品;外国的作家,我偏爱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简:马尔克斯)、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简:毛姆)、列夫托尔斯泰(简:托尔斯泰)、格雷厄姆·格林(简:格林)、艾米丽. 勃朗特、查尔斯. 狄更斯(简:狄更斯)的作品。

        至今,每晚临睡前,我必要读一段小说。否则,无法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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