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存》‖七国纪(六)

✘秦伐魏,取朝歌及卫濮阳,魏徙居野王。

(朝歌,本纣都。武庚畔后,成王分其地,北为邶,南为鄘,东为卫。今为淇县,属卫辉府。《班志》:野王县,属河内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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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注】存卫也,卫服于魏,仅濮阳之地。今秦取濮阳,又徙野王。卫,本周封国,虽微,故亦书之。

(庚申)年

秦六年

楚二十二年

燕十四年

魏二年

赵四年

韩三十二年

齐二十四年

✘旧史,此年脱简。

(辛酉)年

秦七年

楚二十三年

燕十五年

魏三年

赵五年

韩三十三年

齐二十五年

✘秦伐魏取汲

(壬戌)年

秦八年

楚二十四年

燕十六年

魏四年

赵六年

韩三十四年

齐二十六年

✘魏与赵邺

(癸亥)年

秦九年

楚二十五年

燕十七年

魏五年

赵七年

韩王安元年

齐二十七年

✘秦伐魏,取垣蒲

(垣,魏之长垣,一名王垣。蒲,公子重耳居邑。皆属河东郡。)

✘夏四月,秦大寒,有冻死者。

【书注】周正建子以子月为年节耳。其民事仍从夏时。诗书或从夏正,或从周正,为言人遂眩惑。兹周已亡,如以周正,言则四月乃夏二月,容有大寒。惟以夏正言则四月必无寒,至冻死者,故为异也。

✘秦伯冠带剑

【书注】于是秦政生十六年矣。古大夫无冠礼,诸侯之有冠礼。自夏之末,造天子冠礼,尤阙如也。冠礼必由父,无父则冠必于庙,其礼宜以义起。天子、诸侯年幼即位,政必由冢宰,冢宰不得其人,或母后贤明,如宋宣仁之类,未尝不可。垂帘听政,世儒拘拘一格,此等事置之不问,亦误矣。今秦王年少,吕不韦辅之。至此,而冠史不言其礼。而秦法令民带剑,王冠亦带剑则己非古礼矣。书以志古礼之变。

✘秦伐魏取衍氏

九月,秦伯杀嫪毐,迁其母后于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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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秦王年少,太后时与文信侯私通。王益壮,恐事觉,诈以嫪毐为宦者,进于太后。太后幸之,生二子,封毐为长信侯,以太原为之国,政事皆决于毐。至是,有告毐实非宦者。王下吏治毐。毐惧,矫王御玺发兵欲攻蕲年宫为乱。王使相国昌平君、昌文君攻之,败走。获之,夷三族,迁太后于雍。萯阳宫后茅。焦谏王,复迎太后归,为母子如初。

(未完待续)

作者:刘沅

点校:刘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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