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命运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弑神哀伤万千地悲叹道:“”我虽然渴望成为世界上最光芒万丈的天才作家,我虽然渴望通过文字养活自己,赢得世人的爱戴。但是,渴望归渴望,事实归事实,我知道我做不到。我知道,我的一生终归是幻灭,幻灭,再幻灭。我以弑神自称,我以白日梦想家自居,失败对于我来说无关痛痒,因为它对于我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我什么都不在乎,即使是我最热爱的文学梦想。人生嘛就是一场类似于爱情的游戏,玩玩就好,认真大可不必。我生于底层下等人民之家,我如云漂泊于谋生队伍之中,我流离失所于异乡之中无家可归,我渴望梦想王国的烈火将自己活活烧死,将我这卑劣的灵魂烧的尸骨无存。我不过是一支飘落在臭水沟里的玫瑰,我不过是一颗置身于刀山之顶的钻石,世俗的骄傲我永远高攀不起。”
弑神坐在自己的寝宫里,洛瑶和小颖站在门口。“你们找寡人干什么?”,“陛下,臣妾们听说X大臣有不轨之心,将要图谋变乱。”弑神做下这一个梦,只记得前面一点点,后面全忘记了。他努力去想,可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弑神问自己:如何斩断情欲?
自己答道:自杀。
弑神接着说:那好,我选择自杀。
弑神已经达到伤心欲绝的极点,他极其痛苦而沉重地,咬破苍白的手指,发着犹如烈火和钢铁的血誓:若有机会,我一定化身为弑神,著下无数部绝世小说,以泄我今世连一部绝世小说都不能著成之恨。
弑神打算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他知道成为作家的第一个关卡,就是永恒地置身于茫茫无涯的书山中,于人世间的一切彻底隔绝,于人类世界隔绝,于大自然的美隔绝…他说:每天至少要读48个小时的书才有可能成为作家。他还说:至少要十万本书才有可能堆出一个作家。又说:二十岁之前读烂所有文学名著才有可能成为作家……他认为这些都是第一道关卡的最基本的要求。于是他不再去想其他迷人的危险,那些诱惑再也打动不了他的心了,他的情绪开始变得沉静,再也没有了热情。他变得理性而内倾。他想:爱情?这不过是一瞬间的东西。并不存在。他感觉到他眼前的一切都不存在。他突然生出一种无比孤寂的荒凉感。“万事万物都会消亡。”他如此地想到。他觉得对于这一切即将幻灭,彻底消亡之物,根本不值得他去在乎甚至着迷为之付出。他说:“一切都会消亡,一切都不存在!但成为作家这个目标,永远不会消亡,我生活在这个虚假的,根本不存在的世界里,只是为了成为作家。”究竟如何不存在呢?他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幻觉。今天四月四日,是清明节,往日的喧哗顿时寂静开来,他感觉到一种刻骨铭心的阴森感。学校门口空无一人,要知道曾经是车来车往啊。现在学生们都放假回家,弑神孤零零地站在收费岗亭的前面。学校门口的马路上偶尔过去几辆呼啸的汽车。弑神觉得他眼前的这一切都不存在:马路不存在,汽车不存在,附近的花花草草,以及高高在上的灯光,各种建筑物一律都不存在。“这些都终将幻灭,消亡,一切都是虚假而已。但是我为什么此刻才发现呢?以往我太沉浸其中了!以至于忘记了这个空荡荡的世界其拥有无限空洞的事实!”
他知道自己要成为作家是困难重重的,谁叫他既有衣食之忧,又染上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的恶习呢,并且此时此刻他还跌倒在情欲之坎里,他感到岌岌可危,石沉大海,眼睛一天天一落千丈,却束手无策,别无他法。明年还不能成为作家的话,那我就去死吧!”他发誓一定要用自己的决心、争取自己成为作家的权利。
首先,是那些琳琅满目,眼花缭乱,浩如烟海,汗牛充栋的书,必须一部一部读完读烂读透。“毋庸置疑,这需要耗费我大巴大巴的时间,更会将的钱包完全掏空。但是呢,我必须赶快这样做,不然我就会死去。生命的荒凉感已经在我全身上下开始蔓延,心如死灰,虚无缥缈的悲哀感直击我的灵魂,这就是死的不祥之兆。我已经来不及了。我必须发挥自己的潜能,将超人的意志,英雄的热血,王者的意气,天才的灵感全部爆发出来,争取在今年就实现自己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渴望。不管怎样,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个目标我必须要实现!”
“我是一个底层社会,根基不深,目不识丁,腹中无书的文盲。我却渴望成为一名了不起的文学大师。真是可笑透顶!这非常困难。”弑神不止一次地想到过这个问题。他因为阻挡自己前行的永无止境的刀山火海感到剧烈的头疼。他身处的客观世界仿佛沦为梦魇之地,他眼前充满灰尘的马路顿时化为一片炎热透顶的火海,令人畏惧的刀山。“不是一般的困难啊!”他有一点疲惫,他想睡觉。他最讨厌的感觉便是这种感觉:想睡不能睡,因为谋生的压力。想睡不能睡的疲惫感常常令他头疼剧烈,这时候令人窒息的抑郁感便会于此时此刻,强盗一般地趁火打劫。他又一次想死去,就像过去他无数次想死去一样。他说:解脱未曾不是一种幸福。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他虽然疲惫,但他清晰的知道自己开始胡言乱语。他一向疯疯癫癫,对此他也早已宽容自己。他觉得自己的压力太大了,谋生的压力压的他踹不出气来。他也想过吃软饭,寻找一个能养的起他的有钱菇凉,可是在漫长的无尽等待中,他渐渐没有了信心,眼睛里的黑圈越来越大,其眼神所透射出的绝望,就仿佛是一个死人,或者一个奄奄一息,即将死去的病人。“我的命真是不幸啊!我的一生为什么如此悲惨啊?我一生善良,从来没有害过人,命运却格外无情,从来都不放过我。这样不堪的生活我不知道何时是一个尽头!”他有一点想忘却一切。鸦雀无声的校园的大门口有时也会路过一两个行人。弑神忽然察觉到时间的速度竟是如此之快。“换岗了,发什么呆呢?”陈冲笑着说道。“噢”弑神无力地说了一声。他太惊讶了,竟会如此之快。“这是一个小时嘛,我仿佛只是经历一秒钟而已!”
弑神今夜又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得了202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他在演讲词中说到:我只不过是揭示人做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其心灵世界的全部镜像究竟有何等浩瀚无垠,对于这微不足道的成就何足挂齿?自从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也像以往所有的诺贝尔文学奖者一样,被死亡之吻亲吻上了。许多人慕名而来拜访他,他应接不暇,他开始骄傲,他开始自我陶醉,他渐渐放弃了文学创作……神从噩梦中醒来,他说:还好,这只是一个噩梦。要老子放弃文学创作,还不如叫老子一头撞墙死掉好呢!
弑神说:无论纸质阅读还是电子阅读,阅读本身才是最重要的,静下心来读书,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神最崇拜的作家是从书里来,到书里去的博尔赫斯。
弑神受够了贫穷,他几尽绝望又愤怒地说道:上他娘的班!他想,如果他没有衣食之忧,他拥有无限闲暇,那该多好,这样他就可以更加充分地读书,充分地写作了。他的保安大衣自发下来就没有洗过,将近三个月。他总是思考死亡,他说:命运真不公平,为什么我就没有博尔赫斯厉害呢!我完全有资格比他更加厉害无数万亿倍……他又在发癫自嗨,没有自我激励自我暗示,他根本无法活下去,这不是狂妄。他的一生是充满自我幻想,如同一个个梦境的一生。
“如何才能写出一部畅销小说呢?”弑神有点撑不住了,他待在收费小岗亭里,听着伤心透顶的歌曲。无数个日日夜夜,他几乎都是这样度过。没有人安慰他,没有人给他钱。“我需要钱,至少需要六十万。”六十万足以使我的余生只剩下读书、写作,再也不会被满心疲惫的下贱工作困扰了。我现在就是臭水沟里啊,不过我是一支玫瑰。我是属于星空的。”他自言自语,失落沮丧地说道。
弑神说他自己只不过一个读书无数的天才大作家,文学殿堂里的肖邦,莫扎特,贝多芬,梵高,毕加索,拿破仑,凯撒。弑神还说他不喜欢伪善而平庸的正义人士。
头脑昏昏沉沉的,比死还要难受。何时才能结束上班生活,每天上班12个小时,真是要命的节奏。每天就是为了一顿三餐,和那百十人民币。这样的生活不要也罢。真是想不到,我的人生竟然会惨淡苍白,疲惫无力到此种地步。
他置身于无穷无尽的读书时光,置身于无穷无尽的写作时光里,远离人世间的一切喧嚣与不安,他渴望创作出一部无比畅销的小说,从此再无贫穷之耻与衣食之忧,他知道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一个终其一生都不能实现的美梦,但他愿意,在朝往这个美梦的路上,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阳光穿过蓝色的窗帘,照在弑神的床上,他睡在窗户旁,睡在上铺,他的寝室位于四楼。此时此刻他正在看书,他的床边摆满了厚厚的书,他手中拿着的是博尔赫斯全集中的永恒史。他有一点头疼。他自言自语地说道:“诶,命中注定,我无法成为流芳百世,永垂不朽的天才大作家,就连一部风靡全球的长篇小说都不可能写的出来。天天上班,每天至少要浪费12个小时。我的命运真是不幸!”他躺了下来,将手上的书盖住了自己的脸,眼睛遂迷失于无边的黑暗里。“难道一定要读书无数才能成为天才大作家吗?我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去钻研呀?不停地写,终究能写出一部好的小说?关键是胸中无墨下笔无言,根本写不出来,挤牙膏都挤不出来一点,稍微挤出来一点,又差劲的要命,连自己都不堪卒读,更何况美好的,热烈的,有灵魂的读者?”弑神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已无力至极,任由万千的思绪飘来飘去,任由生活将自己埋没。“我根本无法虚构故事,我打算写一部关于读书与写作的畅销小说。其小说里的核心则是书籍崇拜,文学之美,作家梦想,著书狂热。”不一会儿,弑神又将脸上的书一手拿开,盯着白色油漆所粉刷的墙顶。“在这部小说里,其主人公弑神是一个非常酷爱读书,做梦都想成为作家的文学疯子。”弑神笑了笑:“我是为自己立传啊。文学疯子就是我。文学让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一无是处,我却爱她爱得至死不渝,永志难忘,无怨无悔。”弑神又说:“其主人公因为无比痛恨衣食之忧夺走了自己的无限闲暇,于是立志写出一部风靡全球的畅销小说。”弑神又说:“唉,我已经二十四岁了,不少了不起的作家现在都已经成名呢,就像《静静的顿河》的作者肖洛霍夫,和《你好,忧愁》的作者萨冈。我呢?我真是失败透顶,现在还没有完成一部小说,又何谈创作出一部畅销小说呢?我估计,就算我今年完成了自己的处女作,也一定会被“毫无价值”四个字彻底埋没掉。“毫无价值?”哈哈,我真是想多了呢?评价?估计一个读者都没有呢?连出版的资格都没有呢?又哪来读者的评价?”弑神处于这种昏昏欲睡、癫狂、自嘲、不甘的混乱情绪中。他的室友们都在呼呼大睡,酣睡的声音响个不停。弑神却失眠了,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翻来覆去。想睡想忘掉所有烦恼,又睡不着忘不了。“无论怎样,我必须创作出一部畅销小说,解决目前的生活压力,我的谋生问题实在太严重了。想吃软饭,虽然自己觉得自己帅,事实上却丑不拉几,虽然自己觉得自己魅力无穷,事实上女人看了就生厌排斥,说起话来又笨笨的。还想吃软饭,死了这条心吧……如果能有软饭吃那该多好啊,这样我就有无限闲暇搞文学创作了。只可惜吃不到……不知道何年马月才能作出一部畅销小说……保罗柯艾略,真是了不起的作家啊,写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畅销无比,真是令人羡慕啊。以及罗琳的《哈利波特》,托尔金的《魔戒》,乔治马丁的《冰与火之歌》,马里奥普左的《教父》,都是无比火热的畅销小说。如果我也能写出一部如此一般的畅销小说那该有多幸福啊……东野圭吾也是一个非常火的畅销小说家。我几年前曾看过他写下的白夜行,解忧杂货店,恶意。写的挺不错的,文笔简洁,富有悬念,使读者读起来丝毫没有疲惫的感觉。我为什么就无法和他们一样呢?我为什么就要遭受沉重的煎熬呢。唉,真想一头撞墙死掉算了……如果有哪一天我自杀了,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因为自身在小说创作上的劣等无能,羞愧难当以至于乌江自刎。此外,我还会因为什么而痛苦呢?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足以我留恋,不值得我念念不忘,我的爱情,我的骄傲,全部献身于小说上了。我是一个小说家,和所有的小说家一样,我希望我的小说风靡全球。”失眠的痛苦在于想睡的时候睡不着,睡不着的时候又出奇地疲倦。神接着说:“我是文坛上的孔孟,苏格拉底,尼采,叔本华,耶稣,释迦牟尼,庄子,我是文坛上的李泌,魏征,张居正,司马光,姚崇,我是文坛上的汉高魏武,唐宗宋祖,一代天骄。我是文坛上的文天祥,杨涟,杨继盛,盖聂,项羽。我是文坛上的卡西莫多,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维特,于连,哈姆雷特。我是文坛上的曾国藩,我在文学上小心翼翼,伴君如伴虎,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我是文学上的忠臣孝子。我在文学上最有男子气概,断不会懦弱无刚,难禁风浪。”失眠的神更加置身于幻觉之中,这时的自我幻觉比他平常凶猛的多。自我幻觉宛如客观世界,而客观世界正在彻底遗忘。“也许,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写出好畅销小说了。真的是一辈子吗?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全心全意地只做一件事,都无法做成,这该有多么的痛苦!没有人比身在底层的下等人更加明白:“身在底层的下等人要想做出一翻惊天动地的伟业究竟是何等的艰辛!天才的事业绝大多数多是由上层人物完成的,因为他们毫无衣食之忧,并且他们的圈子又是何等的不同,他们接触的多是像他们那样杰出的人,他们一起共同走向更加杰出之人的殿堂。而底层社会的下等人呢?他们接触的只不过和他们一样整日为柴米油盐奔波的辛苦人士,完全不知人生的意义以及生活的美。这正如我一样,我身在臭水沟里,每日接触的也只能是臭水,即使我是一支美丽的玫瑰,我也会被淹没在这汪洋大海般的臭水中。我该怎么办呢?我该怎样才能触摸璀璨的星空呢?我必须奋力写出一部畅销小说,赚好多好多的钱,才能摆脱于这忙碌而疲惫的圈子,从此投身于神圣的读书写作中,这样我才能培养我的智慧,修养,思想,才华,学问,文学根底。我写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赚好多好多的钱,然后呢?赚钱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赚钱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小说创作。只有摆脱了经济困难,一个小说家才能脱胎换骨,其文字才会具有文学性,艺术美。不然的话,他终其一生都只是为了金钱努力写作,而不是为了永垂不朽万古流芳的名声努力写作。我首先需要写出一部能给我带来经济收入的畅销小说,然后才能写出真正光芒万丈的伟大小说。因为我始终觉得真正意义上的好小说,很难畅销,除非非常有名气,获得文学界的一致认可,并取得记者们蜂拥而至的报道。例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唉,我为什么就写不出这样的小说呢?我也想得诺贝尔文学奖,只可惜这只能是垂诞欲滴,爱而不得的奢望。”弑神接着说道:“《弑神之歌》这一部光芒无数万亿丈的小说,我打算用大量的心理描写,环境描写,将他那孤独而寒冷的一生讲尽。他的名字叫弑神,他就是我,我的生命只不过一连串的悲伤。”他翻了个身,眼睛盯着窗边成堆的书说:我理应与读书,写作谈恋爱,为我的作家梦想杀死情欲,杀死情绪低落与身体疲倦。情欲都杀不死,可见我对我的作家梦还是不够爱,没有用力的去爱。我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杀死情欲,杀死心目中的小颖和洛瑶。我怎能被她们困住呢?单相思害惨了我!不过话说过来,我也无所谓,反正我是快死的人了。谁叫我根本没有什么文学才华,根本不值得活。我连博尔赫斯都比不上,活的如此苟且偷生……我是万古罕见的旷世奇才,却连莎士比亚,塞万提斯,陀氏,托翁,康拉德,福克纳,萧伯纳,巴尔扎克,埃科,帕慕克,亨利米勒,川端康成,海明威,马尔克斯,狄更斯,三岛由纪夫等人都比不上,我还有什么颜面活着呢?不如死掉算了吧,免得丢人现脸。”弑神觉得自己的单恋已经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他还是忍不住去想吻她们,渴望无限地靠近她们。至于下流的意淫狂想,他更是想过许多次。弑神觉得自己完蛋了:对于一个排斥自己的人,竟然动情动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弑神渴望拥有她们身上那种美好的感受力。弑神认为自己必须比以往更加无数万亿倍献身于小说创作中,才有可能摆脱对于她们的炽热思念。外面的天空灰蓝的,已是薄暮时分。不久,弑神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去往上班的路上。他想:我必须拥有她们,她们的吻我还没有享受到呢?她们的吻一定和她们一样:温柔、美好,缠绵,多情,真挚,善良。不过,从目前来看,我要得到她们的机会几乎为零。哪一个女孩子会喜欢上保安啊!真是可笑!我必须摆脱这份下贱的职业。然而呢?我几乎没有时间读书,几乎没有时间写作,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作里,我几乎沦为了一只悲哀的牲口。这样,我又怎么可能写出一部畅销小说来呢?如果我做的《弑神之歌》能像哈利波特那样畅销,我即使是死了,我的嘴角也会挂上最热烈也最灿烂的快乐和笑意……洛瑶自有洛瑶的美,小颖自有小颖的美……这就好想桃花和茉莉花一样,都是他的最爱……事实上,一个男人没有钱,什么都不是……如果自己是高富帅,我一定会去占有她们,玩弄她们的身体,然后无情的抛弃她们……”弑神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他思绪无比缭乱。寝室里的灯已经打开,好几个室友已经醒来,开始穿衣。弑神依然在想:“我的一生只差一部风靡全球的畅销小说。这个一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愿望,我一辈子都要去实现。我还年轻,我才二十四岁,我怎么可能会做不到呢?有生之年,我一定创作出一部风靡全球的文学名著。不然的话,我会多情柔肠,痛断肝肠。我的《弑神之歌》一定要杀死牧羊少年奇幻之。可是啊!我手头上根本没有打动人心的故事。我不知道怎么样去讲诉。毫无疑问,好的小说一定能引起强大的共鸣。我能做到吗,对此,我几乎没有什么自信心……啊,此时此刻的我,正是处于最无助之时,若洛瑶小颖在我的身边那就好了……我需要她们的鼓励,我需要她们的安慰,我需要她们的信任与支持……”弑神笑了,他笑自己沦陷太深,人家根本没有把自己当一回事。自己还爱的那么深,爱他妈的隔壁……没有多少时间了,弑神看了一下手机,然后他从床边上的纸箱里,拿起工作穿的蓝色衬衫,黑色西装裤,穿戴好,再将自己的被子折好。他从上爬下来,拿起隔壁床上的夹克与大衣。之后,他又拿起放在窗帘处的牙刷牙杯牙膏。分别是云南白药牙膏,绿色的牙杯,软毛牙刷。他走出寝室,来到水池之处,打了一杯水。他走到走廊上,在窗口处一边刷牙,一边瞭望风景:一座横行的高架桥,在薄暮之下,在几处高高的住楼之下。他说:我就是天生的贱种,才会喜欢上她们。
悲哀无涯,忧伤无涯,暂且负重前行。弑神有点想自杀。他太想洛瑶了。他觉得自己非常没有用。他渴望全职写作,他无比渴望写下畅销小说,当然了内容决不低俗,不然就算畅销,他的良心也会不安,他希望自己的畅销小说,是一部美好的小说,能打动人们的灵魂。他是如此地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热爱作家梦想,以至于他不可能写除此内容之外的小说。他要写的畅销小说是一部关于读书与写作的小说,他对这个人世间的所有是如此地失望,以至于其他的一切他都无意去写。他甚至不愿意让自己笔下的文字,有一点点内容关于小颖和洛瑶。他打算用最浪漫的文字,写下一部最真实的自传。他忆起自己曾经在校时勤勉好学的时光,他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辜负那些时光,让那些辛苦白白地浪费。那时,他有多好学呢?无数个午休,他都舍不得,他都用来学习,即使是下课,他仍然在学习。其他人都在疯狂地玩乐,唯独他疯狂的学习,并且这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整整的所有时光,每一结课后的十分钟休息时间,他都无比珍惜。他觉得,他是时候,把这种精神发挥在写畅销小说上面。“即使写出一部畅销小说,难如登天,我也要写出来,这辈子写不出来,还有无数个生生世世!这辈子我必须写出来!必须的!我一定要写出一部类似于追风筝的人,偷影子的人那般畅销的小说。这两部小说,我曾经读过,我喜欢其中的文字,我渴望成为小说家,正是因为读过一些美好的小说。”
《弑神之歌》不光是弑神的自传,更是弑神的遗书。他的寂寞,世人岂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总是想上女人,他为自己感到深深地羞耻。“情欲就注定斩不断吗”好多次,神看到那些好看的女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特别是那些穿着JK,和丝袜的女人,弑神看了就特别着迷。他说:我为什么而写作,我为金钱而写作,我为得到好看女人的爱而写作,我为占有好看女人的身体而写作。
“我是文学教皇,文学天才,文学君主,文学独裁者,我是全世界文学殿堂之神。我怎么能忍受创作上履步维艰的不幸!如何才能做到文思泉涌,一气呵成呢?主要还是读书太少,所有搜肠刮肚,下笔无言!读书还是要向博尔赫斯学习,他的一生从未离开过图书馆。在他风华正茂之时,就已经有了大多数人几辈子的阅读量。卡尔维诺说:博尔赫斯是摸过几十万本书的人。此话确实不假,这几天,我翻了翻他的全集,被他的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大学问所震慑住。我非常感叹地说道:这样的人如果都不能成为大作家,那还有谁能成为大作家!”
弑神之所以渴望成为作家,纯粹是因为其年少的时候,读过一些书,并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打动。他的初中时代,他读过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小仲马的茶花女,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高中时代,他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这就是他青春年少之时的阅读量,至于他的小学时代,几乎没有读过任何一部小说。虽然他读的书不多,但他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初读那些书,心中翻江倒海般的感受。也许,这就是他和文学,和小说的缘分吧。如今,他不堪贫困,什么文学不文学,名著不名著,他不愿意再去想。他只打算写一部畅销小说,从此再无衣食之忧,贫穷之耻。他说:“贫穷是一种耻辱,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看到起,它比懦弱的性格更加令我憎恶。”
今日,弑神看了看是前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创作的《金蔷薇》,《大师的馈赠》,他好久没有看到过这般美好,这般充满情感的文字。他在看此书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又一次思念起小颖来,仿佛凭借于此,就能感受到小颖的气息。他始终忘不了那个夜晚:那时,夜色朦胧,晚自修过后,同学们都各自回寝。而他则一如往日仍然待在教室里学习。泛白的灯光渲染了记忆,小颖在相隔他四五米之处玩着手机。他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好喜欢这种感觉,同一件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人来打扰他的幸福。他暗恋她好久了,他想去吻她,他想去拥抱她,但是他无法开口,心里觉得,只要默默地爱着她就够了。之后,教室里的灯光到了一定的时间,灭掉。他们两个人从教室里出来,他从门旁边的窗口取下钥匙锁门,他们站在门外,站在黑色走廊里,小颖站在他的身后,离他很近很近,微微触手可及。他的心里砰砰地乱跳,他太喜欢这种感觉了,他将门锁好。小颖温柔地说道:“拜拜。”之后,她便飞快地消逝不见了。
时至于今日,已经过去四五年,神还是忘不了小颖。纵使小颖已不再是当初的小颖,可她还是令他神魂颠倒。
好长时间,弑神都没有去光临8号女人,他有点想她。今天,他休息。他穿上衣服,衣兜里放入一部卡夫卡的变形记,以便在地铁上看。不想地铁整处于人流高峰期,连站的位置都没有,实在不方便看书。不过,他还是继续看。他右手扶着一根长长的,光滑的,类似于金箍棒大小的银色小铁柱,左手则拿着黑色封面的口袋本变形记,专心致志,全然不顾周边环境看着。很快,不到十分钟,他就来到一家店,他是这里的常客。“二楼207还有位置。”因发福而胖乎乎,年迈的老板娘喊到。弑神穿过陈旧的走廊,灯光并不明亮。随后他来到207房间,更是漆黑一片。8号女人不久就来到他的床边,她是众多女人当中容貌较好,性子也温柔的一个。随后弑神又向往常一样,把她当做小颖的化身………
令弑神感到头疼的是,有太多书要读,并且要读透,读烂,他怎么可能读得完。他喜欢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杜拉斯的《情人》,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是若泽·萨拉马戈的《修道院纪事》,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卡夫卡的《变形记》………太多好书需要读了……而他呢?他哪里有时间去看啊……弑神拿着口袋书《变形记》,在小小的收费岗亭里,偷偷阅读着,工作规定不能看书,不然地话就要吃罚单……但是他哪里忍地住啊,尽管在这之前,他已经因为偷偷摸摸地看书,吃了两张50元的罚单。他要成为一个大作家,却缺少各种各样的生活经历,又缺少生活上的深入的观察,细微的感受,他这是手无缚鸡之力,却妄想征服全世界……如今,他读书又出奇的少,这怎么能行呢……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初美好小颖是如何伤透了他的心,他发誓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骄傲:那是四五年,午休之前,神在自己的座位上做数学作业,小颖离他不远,就离他一米半多之近,小颖和别的男生调情。那个男孩一副蛮横的神色。他是一个不务学业,游手好闲的流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光看他那骄横跋扈,气高趾扬的神情,就可以清晰地知道他并非什么善类……他们在一起玩扑克,那男生用扑克牌在小颖的鼻子上刮了几下,做为输牌的惩罚……还有什么好说呢?谁叫自己忘不了她……记得还有一次,弑神在早读之前,来到操场上跑步,他看见温柔的小颖又是和那个骄横的恶人,在一颗大树下约会,弑神的心都要碎了,他的自信心就这样被摧毁,被小颖一不小心地扼杀了……弑神觉得自己是耻辱的,他的生活开始裂开,出现巨大的缝隙,后来他在自己的三舅家里,看了一部书,一直看到次日凌晨四点,一口气,欣喜若狂,激动万分,兴奋至极的把它读完了,尽管他现在只崇拜自己。他觉得什么无用的伪善都去死吧,生活教会我们必须成为一个最强者……曾经的曾经,他喜欢川端康成的文字,辛苦学习到凌晨12点,入睡前,还在被窝里偷看伊豆的舞女……后来,他变了,他少了温柔,多了几分硬气,最主要的是,从此他放弃了自己的作家梦想,投身于权力崇拜之中…崇拜拿破仑,崇拜斯大林,崇拜林肯,崇拜曾国藩,崇拜普京,崇拜富兰克林……又后来啊,他在崇拜曾国藩的情况下,爱上了司马迁的史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从此他的大脑开始渐渐转变,整个精神世界彻底颠覆,连性格上也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加上后来的种种,他遂成为了今日的他……他不知道,再后来,他会成为什么样子。但他已经知道,再后来他的生命里,只有读书,只有写作,只有作家梦想,只有《弑神之歌》这一部长篇小说……他的生命再也无法与这些离开一会儿,就像离不开空气一样……
“能写出百年孤独这样百科全书似作品的马尔克斯,其读书之多不可想象。马尔克斯的厉害在于不读烂书,只读经典作家的经典作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家的一生都是在好书里度过的,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什么是好书?毋庸置疑,好书就是经典书籍。经不住时间的挑选怎么可能是好书呢?最有名气的书往往是最好的书。读书当读一流书,这样才可能成为一流的作家。”弑神的脑袋极其疲惫,昏昏沉沉,却仍然在思考,仍然在为《弑神之歌》这部书费尽心思。并且,没有一天,他不是这样。
庄子曰: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不亦小乎?所谓管锥者耶稣是也圣经是也所谓天地者弑神是也弑神之歌是也
弑神有两个响当当的称号,一曰:吃书大王,二曰:写作狂魔。弑神的一生都是在读书与写作中度过的。
我花了二十四年的时间,才与文学初次相遇,从此一见钟情。几乎没有人比我更清晰的知道,成为作家究竟有多么困难?这岂是侧身西望长咨嗟?假设,作出了一部比《百年孤独》还要伟大无数万亿倍的长篇小说,却在实际意义上又回回归到垃圾小说的地位。之后,又千辛万苦,又使其价值达到比百年孤独伟大无数万亿倍,可面临的结局仍是徒劳,这部小说又会回归到垃圾小说的地位。就这样,一直循环反复生生不息,就像西西弗神话一般。我们知道,作出和百年孤独旗鼓相当的作品就已经如同幻想,更何况伟大无数万亿倍,怎么可能做得到呢?别说无穷无尽的死亡,仅仅第一次的死亡,就已经使我永远无法死中求生。其次,我们在假设,千磨万难之后,才成为即是腹有无穷之书的吃书大王,又是腹有无穷之文的写作狂魔,却又会永恒回归于一字不识,胸无点墨之文盲,该情何以堪呢?如果一个渴望成为作家的人,却陷入这种永恒回归之中他该怎么成为作家呢?这是一种令人先惊讶,再窒息的绝望。这是上帝与他为敌,命运与他为仇?他们似乎在说:你渴望成为作家吗?我偏偏不让你成为作家!你越是去追逐你的作家梦想,她就离你越远,南辕北辙,无限遥远……所以说啊,渴望成为作家,险恶无限。除非,你真的爱她,不然的话,你便会退缩。因为只有有爱的人才会说:我知道爱是一场徒劳,但我仍然会为爱战胜一切。
除了我和我的书牛逼之外,这世间再也没有牛逼的事物了
每年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弑神的弑神之歌,就在这种汗湿沾衣的情况下完成的。
文学之美,小说乐趣,读书挚爱,写作狂热,作家梦想,骄傲幻觉……弑神在这里兜兜转转转圈子,不知道转了多少年,或许到死也终究是徒劳……有那么一刹那,难言的痛总会像汹涌湍急的河流在他的心底汩汩而动……但他对此早已习惯,无所谓……
我梦见自己的作家梦想,我梦见自己在奋笔疾书,我写下一个个有关自己的梦。
父亲老了,今天我和他视频,他印堂发黑,面容发黄,又满脸疲惫,其神色则尽露一身憔悴,形销骨立的样子。我先是吃了一惊,又是吓了一跳,我心里涌起一些不觉明厉的恐惧,我隐约地感受到不详的征兆。我希望苍天让他好好活着,至少身体健康平安。
小时候,每当父亲抽烟的时候,我和我的母亲便会劝他少抽点烟。时至于今日,他已不是中年,身体自然有所下降。我担心他会在拼命抽烟之下,患上肺癌。但是,担心归担心,我再也不会劝他少抽点。其一,劝了也是白劝,无济于事。其二,则是他开心就好。他虽然终其一生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在我心底永远比历史上的英雄、伟人、天才还要闪闪发光无数万亿倍。对我来说,他才是真正的大人物,而后者不过是小人物。他永远是我的骄傲,我以自己拥有这样的父亲引以为豪。
生于这不幸的世间,谁都要经历一场灵魂上的流亡
爱上你就像爱上了香烟,注定是一场慢性自杀。
弑神说:如果我不是至高无上的,我不可能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