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基因之人道主义哲学批判大纲
高懿德
题序云:
天下学术多荒诞,人为中心想当然;
奉行人道为主义,佛掌之中躁狂癫。
人类自恃有理性,欲霸宇宙登极颠;
惜乎理性也荒诞,骗引人类走歧端。
向阳花木易为春,万物生长赖自然;
宇内物种无等次,相形互惠道德全。
学问关乎物道德,不唯人道之私见;
物道人道统一观,祥和世界瑞图现。
人类文化与文明有两大思想文化基因,即人类中心主义与人道主义,前者是其基本世界观理论即其理论理念,后者是其实践化形式即其实践理念,它们共同支配着人类的文化、文明生活方式。
但是,人类中心主义是根本错误的哲学世界观,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人道主义也是根本错误的人类实践哲学,它们是造成生态失衡、物种毁灭和人类生存不可持续三大危机的最根本的文化原因。
从历史角度看,近代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与人道主义为基因和骨架的人类文化与文明的鼎盛时期,20世纪是其巅峰时期,笔者相信,21世纪就应该是其末日轮时代。
对作为理论理念的人类中心主义,笔者已经进行了彻底的颠覆和批判,但对作为实践理念的人道主义,则尚未有所基本的反思,本文即是对其展开反思和批判的一个大纲式的文件。
一、何为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历史上有哲学、伦理、宗教、文学艺术等不同思想形态,但以其一般哲学形态——人道本位主义——为其根本,它实际上是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实践理念形式[1],是其他一切人道主义形态的基本逻辑。
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定于宇宙一尊,人道主义则将其划为以人为本的实践理念,将人道至上作为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观念和原则[2]。美国著名人道主义活动者与思想家拉蒙特在总括现时代各民族的人道主义精神时指出了人道主义作为人类实践理念的这一实质:“人道主义不仅概括了人类要建立一个更加名符其实的人的世界的当代趋势,而且还概括了人类思想和奋争的长期历史中最佳的志向。”[3]
人类自进入所谓的文明社会后,便逐渐走上了以人类这一物种为中心的“人道主义”的生存- 生活道路,其基本的世界观或思想核心是“人类中心主义”,其具体的生活实践形式是“人种文明”,其本质就是“人道主义”。
所谓“人道主义”,简言之就是人的生存方式至上主义。其中的“人道”,即指人的生存或生活方式,其中的“主义”,表明它( 人道) 是人类活动的最高原则。
作为人类的生活道路,“人道主义”最基本的特点就是: 第一,它只是为了人类生存目的的实现而毫不顾及自然界自身存在的价值和利益; 第二,它绝对地以人种的需要和尺度去裁剪、宰制和改变自然物种的存在尺度和形态。
这种“人道主义”,实际上就是传统人类文明社会中的基本原则和生活道路。
这一道路的观念原则和形态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伦理观、科学观、艺术观与文明观,其核心和基石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和价值观。它孕育和诞生于古代的哲学与宗教观念中,成熟于近代的主体性哲学与科学观念中,泛滥于现代、当代的各种哲学、科学与文化观念中。
迄今为止的一切文化,从总体上看,就是关于人类自身如何生存或生活的文化,即人类中心主义的人道主义文化。哲学是关于如何实现人类自身生存(生活自由) 的一般方法论,即人道主义哲学。科学是实现人类如何有效地改造自然来获得生存与生活保障的具体方法论,即人道科学。艺术是以自然为绿叶来肯定、烘托和赞美人类自身存在价值与方式的方式,即人道艺术。文明被看作是合理化的人类生存与生活方式,即人道文明。
显然,这种“人道主义”,非指某一特殊学术思潮或形态的人道主义(譬如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而是指作为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观念和原则的绝对地以人类为中心看待和对待万物自然界的思想观念和生活形式,以传统西方社会的哲学文化和生活实践形式为主要体现形态。
——高懿德:“从‘人道主义’到‘物道主义’:哲学、科学、艺术与文明的革命性转向”,《中国文化论衡》2018年第1期,第18页。
二、人道主义的一般形态
人道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简要地说,就是一切以人类生存幸福为鹄的,一切以人的存在方式为尺度和标准。所有的人道主义形态,都包含着这种文化密码或基因,而无论是哲学、伦理或是宗教的。哲学最抽象,以“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和“人是万物的尺度”来表达。伦理则最直接,因为它直接把人生幸福奉为最高目标,而要求一切按人道行事。宗教比较隐晦,表现在借助于上帝的权威来确保上述伦理原则的实现。文学艺术则将上述原则艺术化和形象化。
从历史上看,迄今为止只有伦理和宗教的人道主义思想形态比较完整和系统,而文学艺术的人道主义观念比较散乱,哲学人道主义虽然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形态,却一直未能形成整体性、系统化的理论形态。
上一世纪中叶,美国人道主义思想家科利斯·拉蒙特提出和建构的“人道主义哲学”理论,是最接近于哲学形态的伦理人道主义形态,可以说它既是一种道德哲学形态,又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生活实践哲学形态。这不仅从其基本思想中体现的比较明显,而且其自我定性也很明确。拉蒙特指出:“事实上,人道主义的最高道德目标,就是依靠理性、科学、民主、友爱等手段,去谋求全部人类的现世的幸福”,“人道主义的道德命令就是满怀同情地关心我们身边的一切人”[4]。由此可见,拉蒙特的“人道主义哲学”首先基本上是一种典型的道德哲学,是对以“关心一切人”而“寻求整个人类幸福”为基本道德理想(道德观)的“现代人道主义”(即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的哲学基本原则进行了全面阐述的思想系统[5]。另一方面它又有普通的人类生活实践哲学的特质。事实上,拉蒙特本人也把它看作是一种普通哲学。他在《人道主义哲学》第五版序言中认为,“人道主义哲学”本身即是“一种以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而知名的十分完整的生活哲学”,“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是文明史中主要的哲学体系之一”[6]。
既然如此,我们就把拉蒙特的自然主义的人道主义哲学看作是人道主义的一般思想形态并对之展开批判。当然,这种做法是有其瑕疵可批的,但没有大的基本问题,因为这种“人道主义代表着一种关于宇宙、关于人的本性、关于如何对待人的问题的明确的、直接了当的见解。”[7]
三、人道主义逻辑的荒诞不经
拉蒙特的“人道主义哲学”认为,人道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生理论”[8],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和准则的哲学”[9]。“人类生活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谋求生存在这个地球上的、出于大自然(那是人类的家园)的范围之内的人的幸福。这种哲学主张对这个自然世界的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资料进行享受和加以发展,并使之为人所及。”[10]20世纪的人道主义是“一种乐意为这个自然界中一切人类的更大利益提供服务,提倡理性、科学和民主方法的哲学。”[11]
拉蒙特还说:“不论称作什么,人道主义不外是这样一种主张,即认为人生只有一次,人们应该充分利用它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和追求幸福;人的幸福本身就是对它自身的确证,而不必通过超自然的途径去寻求许可和支持”[12];“在道德和社会方面,人道主义把为人类同袍服务确立为最终的道德理想”[13];“人道主义是全人类的幸福,就它的基本涵义来讲,人道主义也就是‘人类主义’,即致力于为一切人谋利益,而不论他们在哪里生活和地位如何。”[14]
拉蒙特对人道主义哲学的这种理解已经代表了一切人道主义的如下基本逻辑,即人道主义关注的首要问题就是人的生存与幸福,而这一问题又分为两面:其一,人的生存与幸福的实现是唯一目的,体现为人类生存之道的完满,故人道的实现具有绝对至上性,对万物及物道具有绝对的主宰权,而这正是人道主义的本质——即人道至上主义;其二,人以外的一切物及物道只是实现人类生存与幸福即满足人道的手段或条件,这也是它们存在的唯一价值,绝对地从属于人道而可以任由人道裁剪、宰割和毁灭。
但是这种逻辑是十分荒诞不经的,表现如下:
第一,它的思想前提——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是根本错误的世界观。人道主义实际上坚持了人类中心论的世界观,因为它把人类幸福看作最高目的和最基本道德理想,其前提就是把人在视作世界的最高甚至是唯一的目的、价值和权利(力)之主体,而把世界万物仅仅视作实现人类生存幸福的对象、手段、价值、权利(力)之客体。但是,这种世界观是根本错误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幸福之本,人类与万物自然界也是平等的存在主体。
第二,它把人类幸福绝对至上化是无根据而想当然的。迄今为止,尚未有任何一种人道主义能够找到某些可靠根据来充分证明将人类幸福绝对化并作为最高道德理想的合理性的。拉蒙特曾说:“不论称作什么,人道主义不外是这样一种主张,即认为人生只有一次,人们应该充分利用它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和追求幸福;人的幸福本身就是对它自身的确证,而不必通过超自然的途径去寻求许可和支持。”[15]他的这种人类幸福绝对性是自证合理的辩称近于无赖了,此不等于说做坏事本身就证明了做坏事是合理的吗?这不是强盗的逻辑了吗?
第三,人道主义的实质,就是用人道统御、宰割和毁灭物道的实践理念,然而在客观上,物道是人道的根本,人道只是物道之用,在存在地位上二者也是平等的关系,从而,本于物道即本于世界物道主义逻辑的人道才是人类正确的实践理念——即物道主义实践理念。可是,人道主义不仅颠倒了物道与人道的本末关系,而且把人道视为物道的主宰而以人道宰割物道。
总之,人道主义是极其荒唐错误的人类实践理念,与科学合理的人类实践理念——即物道主义——背道而驰。
[1] 高懿德:“从“人道主义”到“物道主义”:哲学、科学、艺术与文明的革命性转向”,《中国文化论衡》2018年第1期,第18页。
[2] 高懿德:“从“人道主义”到“物道主义”:哲学、科学、艺术与文明的革命性转向”,《中国文化论衡》2018年第1期,第17页。
[3]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4]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第六版导言“揭露道德多数派”,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4页。
[5]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第四版前言“揭露道德多数派”,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6~17页。
[6]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第四版前言“揭露道德多数派”,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
[7]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1页。
[8]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9]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1页。
[10]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11]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1页。
[12]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
[13]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
[14]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5页。
[15] 科利斯·拉蒙特著,贾高建、张海涛、董云虎译:《人道主义哲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