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or昧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是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歌长大的,对于捡到的钱,第一反应就是交还失主或者上交国家。

记得小时候,我舅舅开了一家店,我过去帮忙,有位老奶奶不小心掉了钱,我马上就提醒她,钱掉了。还有一次,在外面摆摊,也是过来买水果的顾客掉钱了,我也立刻提醒她,舅妈说我傻。但我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当然,也没有多高尚,就只是单纯觉得应该那样做。

前两年在国外,某天晚上在小区里捡到一个小盒子,打卡一看,里面有许多卡,还有两张已经写好背书的支票,每张金额都接近2000刀,换算成人民币,也超过一万元,而且,当地的法律,捡到钱是不需要还的。但是,在纠结了一个晚上后,还是把这个钱包交到小区的物业那,让她们帮忙找回失主。也不知最后这个钱包是否回到失主手中,我只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

可能不同的人,对于意外捡到的钱财,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记得以前和老师们一起吃饭,有位老师说起他曾经发生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其中,包括捡到一袋钱,但是,他把之占为己有了。当时,所有人都笑笑就过了,也没有人说他不对或不该,可能成年人的世界啦,都中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今天,乐乐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大早就很兴奋,像放飞的鸟儿一样。我早早起来给他准备午餐,然后,兴高采烈就去学校了。下午回家后,他说他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60元,不是他们班同学掉的,也不知是谁的。老师说了,今天不管谁掉了什么东西,他们都是不会管的。于是,这个小孩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天上掉馅饼砸到他了。

我们对他进行了各种教育,从刑法,民事再到道德,再到威逼利诱,然并卵,没有任何用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无法打动那颗掉进钱眼里的心,完全不需要高尚的道德感。

如今的孩子,觉得只要不犯法,他也不需要什么拾金不昧的称呼,老师的表扬也无法购买东西。我们答应给他钱,让他把捡到的钱交给老师去处理,但是,他觉得这个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爸妈给的钱还是家里的钱,而捡来的钱,就是意外收获。他说如果他丢了钱,最多也就是哭一通,然后也没有其他办法,如今捡到了,那就是属于他自己的了,而且,这个钱也不构成非法占有,法律程序上要求是5000元。我问他,那如果是5000元呢?那就交给警察,毕竟已经构成犯罪了。

小孩把他捡到的钱藏了起来,即使不上交老师的后果是被这学期的零花钱被取消,但他仍然坚持己见,软硬不吃。好吧,那就自己承受这个结果吧,道理也讲了,法律也普及了,事例也列举了,后果也讲明了,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是一种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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