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你的“必做之事”做完,再做你的“想做之事”

        先把你的“必做之事”做完,再做你的“想做之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存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先生存,立着跟脚,而后才能慢慢发展。

        我们需要区分自己“必做之事”和“想做之事”,不要错误地把任何“想做之事”排到最前面。

        想做的事情往往是欲求,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去争取,是需要在解决温饱、做好必做之事的基础上而可为的。而必做之事,是无论喜不喜欢都必须做的,是比较紧迫,是需要积极面对的。

        什么是必做的呢,当你上学时学校会布置家庭作业,需要完成。当你是学生的角色时,那么写作业就是你必做的。而想跑着玩或者看课外书,做其他以外的事,是你想做的。如果你选择先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你就有需要面临晚上加班加点写作业和完不成作业第二天被批评的风险;当你大学毕业了,要去工作挣钱养活自己。但你更想经营自己的爱好(假设是音乐创作),这是你想做的事情。而你现在身无分文,家里也没什么钱支持你,那你现在必做的事情、应该做的事情是,先找工作解决温饱。当你能解决了温饱,自立起来了。你才能在此基础上去发展经营自己的爱好。若你搞错了两者的区别,把想做的事情排前面,那你就需要面临风餐露宿没钱生存的地步。

        要事第一,先做好必做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发展经营自己想做的事情。必做的事是你躲不掉的,是你必须面对的,是你身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当你把必做的事做好,那么当你做你想做的事情,就没有那么多束缚。若你没有把必做的事情做好,那么你想做的事情会变得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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