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

[原文]

善为士者(1),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2);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3)。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率领士卒的人,当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与:正面冲突,强争。“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配天:合乎天道。古:自古以来。极:最高。符合自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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