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十年‖一个傻妞

(一)

嗯,傻妞其实不傻,只是因为我嫉妒她比我聪明,所以故意喊她傻妞的!

当然她也不知道我一直喊她傻妞,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把“傻”字一起喊出来,平时都是喊她“妞”。


七八年前一个五一,从老家坐车回济南的路上,路过泰山的时候,忽然想起来这次回家好像没有跟一个老朋友说。于是就掏出手机,想跟她道声抱歉,毕竟之前说好要去找她叙叙的。

一边看山,一边写短信,写好了就随手发出去了。

“?,我走了,有机会再聚吧”。

泰山顶着一片白茫茫的云,阳光从云缝里穿出来,像是一个又一个的传送门,只是不知道传送门里传来的是来自未来的机器人,还是银河系外偷渡来的外星人。

当阳光落在车上的时候,传送来的既不是机器人,也不是外星人,是她的一条短信。

“喂,大哥,咋喊我妞?”

嗯?好吧,怪自己太分神,短信竟然写错了。不过为了自己那点微薄的面子,硬起头皮“不行?我觉得挺好的!”

“好就好吧,你啥时候再回来啊?”

心里暗暗松一口气,这个傻妞,一句话就混过去了。


于是我这个老朋友在我这里就成了傻妞,有事没事,回家就给她发条短信:妞,哥又回来了!

那感觉,跟胡汉三当年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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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傻妞是我高中同学。

开朗活泼,有点较真。再配上一张圆脸大眼加短发,拿现在的词来说:女汉子。

傻妞不傻,至少学习上很聪明。但是可能是太较真的问题,成绩也不能算很好。属于第一集团中游水平吧,唯一比我占优势的是稳定。不像我,成绩好的时候能跑到前几名,不好的时候就一顺溜的掉到尾巴上了。


那时候的傻妞天天办黑板报,谁让她不大不小算个官呢。我就在一边给她参谋。

这边缺点花边,对,画个S,一边点个点就行了。

中间太空了,就那么几句多没劲,要不我给你现编几句?

哎呀呀,你怎么画的那么丑,你看我,我给你画!

话刚说完,傻妞把粉笔盒一推,眼一瞪:你来!


这时候我早就溜之大吉,跑到岚身边研究诗歌去了。岚通常看着我摇摇头:还嘚瑟不?当心她吃了你!

唉,女人就是傻,我又不是红烧肉,不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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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些天我跟傻妞聊天,问她:妞,家里有啥我能干的活没?

她有点惊讶:咋啦,想回来了?

我点头:嗯嗯。

打算在家扎根,不出去了?

我继续点头:嗯嗯。

呦,听这意思是有人把你拴住了,要成家了?

我接着点头:我打算打光棍,但是爹妈还要管不是?我回去稳定稳定。

哈哈,现在男女比例失调,你没优势了,买房不?

不买,我打算攒够钱以后出本书,给每个认识的人寄一本,然后就差不多了。

傻妞半天才回:强烈建议你回来考教师!

为啥?

有个性,学生喜欢!


好吧,我好像忘了点什么?一边跟傻妞聊天,一边跟一个出版社认识的朋友聊天:

我:出本书的话需要多少钱?

朋友半个小时后回我:出什么书?

我:我打算等我老了出本回忆录什么的,给亲戚朋友都寄一本。活着的给活人,死了的去坟上烧了。你说大概需要多少钱,我好去攒钱!

朋友估计已经吐血了,又是半个小时:你是来捣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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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傻妞总喜欢独自去面对一切,却忘了自己也是个女人。

很多时候我都想抱抱她,然后对她说,妞,有什么为难的地方,跟哥说说,让哥乐呵乐呵。

好吧,我做好傻妞瞪着眼,拿着菜刀追杀我的准备了。

傻妞总是乐呵呵的傻笑着,即使真的烦了生气了,也是带着笑容的将一堆东西一摔,喊一声“烦死了”就算发泄了。


有年冬天,我独自回到泗水,在新建的圣源湖公园游荡。

一边拍着照片,一边用QQ跟傻妞聊天,告诉她我在圣源湖。她似乎很诧异,说了一句“你等我”,然后QQ就没反应了。

唉,这么大片湖,我该去哪里等她?

过不一会,她的电话打过来了“那个,没请下假来,你再多等会吧,我下了班就去过”。

看看手机。嗯,下午三点,离下班还有两个半小时。。。


一个人无聊至极的躺在湖边阳光下的石凳上,看着太阳慢慢从南边向西边挨,风吹过头发,让我不自觉打了个喷嚏,妞啊妞,哥快冻死了。。。

顺着圣源湖上的一个桥溜达,手机终于有动静了。

“你在哪?”

”圣源湖啊。。“

“圣源湖哪?“

“你不会不知道圣源湖在哪吧?”

“我问的是你在圣源湖哪里?”

“嗯,桥上。”

“大哥,你能不能给个准确的地点?”

“我再看看哈,一个好多红色拱形的,很大的桥!”

“好的,知道了,你在那别动,我马上到!”


知道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好不。

站在桥顶上,迎着风,头发在脑袋后面飘啊飘,忍不住一个喷嚏把眼睛差点喷湖里去。

妞,你这马上是不是需要先去养个马啊?


接近一个小时后,傻妞骑着电瓶车一溜烟的上了桥。

看到我一个劲的傻笑:等着急了吧?

不急,真的,虽然天很冷,但是已经等了那么久了,再多等几分钟也行啊!

正想煽情呢,一个喷嚏让自己马上没了暖男的气质。

那天下午,傻妞她那瘦弱的电瓶车,带着两个加起来快三百斤的人——嗯,我贡献了三分之二的重量——穿过大街小巷,冲过胡同小道,拐弯抹角,磨脚拐弯的进了一个小饭店。

然后在傻妞的瞪眼大法里,像个乖巧的小孩子,跟着她吃,陪着她喝,然后看着她拿起钱包去结账。

好吧,又欠了一顿。


临别前,她说她不想单身了,可能不久就去相个亲啥的,我们再见的时候希望是在她的婚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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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再见到她的时候不是在她婚礼上,而是在她婚礼前的几个月。

吃过一碗面后,她拉着我,走,我们去看衣服!

然后陪着她在商场里一圈一圈的转,看着她跟售货员讨论着衣服的款式用料价格,一幅咄咄逼人的气势,偶尔还漏出来一丝羞涩。忽然发现傻妞也挺有女人味的。

朋友就是这样,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太过于熟悉,所以相处的时候我们容易忽略很多事情。


就像聚会吃饭雨瑶总喜欢坐在我的右手边一样,那么自然却又让自己琢磨不透,直到有一次有个同学用略带惊讶的口气说:“雨瑶,你怎么用左手拿筷子“,才恍然明白。

后来雨瑶说,跟别人坐一起筷子总打架,跟我坐一起的时候就没遇到过。

就是因为熟悉,所以成为了习惯,因为习惯,所以会忽略了很多细节,就像一个眼神,别人莫名其妙,你却能够体会一样。

所以我忽略了傻妞的年龄,忽略了傻妞的衣着,忽略了傻妞脸上的小雀斑,甚至忽略了傻妞的性别。

于是当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傻妞的时候,忽然很想知道会是怎样一个男人,能够拴得住这么一个小小的精灵。


陪着傻妞在商场转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傻妞接到公司电话,就匆匆忙忙的丢下了我和商场的售货员,独自跑了。

售货员尴尬的对我笑笑“你女朋友真敬业”。

我也尴尬的对她笑笑“我虽然还单身,但是这个傻妞我可不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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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傻妞的婚礼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通电话我说可能没法参加她的婚礼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心里的低落。

毕竟十几年的朋友了,闭上眼都能在人群里相互找到。

傻妞结婚后我就很少再去找她了。


记得最后一次见她应该是她已经怀上孩子的时候吧,在她工作的那家小公司门口。

两个人聊了很久,看她笨拙的样子,忽然很好笑。

现在的她过得似乎也有很多故事,但是却不应该是我去说的了。


这些年,我走过了很多地方,从烟台到济南,从济南到广州,一路上遇见了很多的人,男人女人都有,却再也找不到这么一个傻妞。

或许是太浮躁的生活无法去沉淀友谊吧。

我带着笔,带着墨,带着耳朵,却无法带着岁月。时光打磨着面颊,催促着白发,也耗损了所有的回忆。

我走过多少桥,吃过多少饭,却找不到一个骑车带我逼着我去吃饭的那么一个人了。

今天元旦,我躺在床上,忽然很想念一些人,提起笔来,却又什么也写不下来。


那就这样吧,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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