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无题(1)

“我还有事,你先回宿舍吧!”凌风站起身,拿起手机,大跨步就往外走。

“那,那我先走了。”倩云抬起头,愣了一下,又立刻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

出了餐馆大门,两人一个朝东,一个朝西,分道扬镳。

倩云紧紧拽着小包包柔软的皮带子,心中的委屈却一阵阵往上涌。就这样吗?他难道一点都没察觉到她的心意吗?就这么冷漠地让她自己回宿舍,连送都不送一下的吗?那又为何总是约她一起出来吃饭?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

外面天已经黑了,道旁的树上结满了亮晶晶的彩灯,一闪一闪直戳的人眼睛疼。小吃摊已经摆出来了,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嬉笑喧哗,热闹非凡。

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有。倩云伤心欲绝。

凌风比倩云大一届,倩云是在一次社团活动时认识他的。倩云和凌风二人分属辩论社和口才社,两个社团在学校的五月社团节时一起办了个社团展示大会,凌风是辩论社的社长,他招呼社员忙来忙去做准备,两个社团一起用几张桌子搭了个大台子,台上铺了红地毯。

倩云因为刚入社没多久,并不太清楚这是要做什么事情,她只是跟着社员们一起兴奋地干杂活。偶尔听到旁边人说这是要做即兴演讲展示,她也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出去了,并没有太大兴趣。

当一切准备就绪,一个男生走上高台,在那方红的耀眼的地毯上站定时,倩云才仰起头来张望张望。

男生举起话筒,气势如虹沉稳有力的声音似乎穿透人的耳膜,直接震撼了倩云的心灵。

台下的同学越聚越多,台上激情澎湃的演讲令人群激动不已,一些女生开始大声喊着“凌风凌风”时,倩云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学院里传说中的演说大神。

据说两年前凌风申请创社时,曾到附近几所大学校门口拿话筒去做即兴演讲,做演讲的时间都是挑饭前或饭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他的声音磅礴有力,震撼人心,而且他的演讲常常是随兴而来,乘兴而归。

有他演讲的地方,必定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大堆人马,直堵得道路水泄不通。

就这样,他演说大神的名气传了好几所大学,学校很爽快地就在他的创社申请上批了同意俩字儿。

倩云在台下仰着脑袋望着他,头顶的太阳温和不燥,懒洋洋地洒下一片温暖。但太阳再温暖,倩云的心里也装不下第二颗太阳了,凌风就是那颗明媚的小太阳。

因为两个社团经常在一起举办活动,倩云做事积极努力,很快就崭露头角,并有了更多接近凌风的机会。

所有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都是为了接近那颗小太阳。

一次倩云去找凌风讨论元旦联谊会的事情,讨论的时间久了点,看看外面天晚了,也到了饭点,凌风便约倩云一起吃晚饭。

“好啊!去三食堂吧!那儿的豆腐脑很好喝。”倩云一激动便自作主张地提出建议。

“那就去吧!我也很喜欢那儿的豆腐脑。”凌风温和地笑了笑。

倩云的话刚出口便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太直白了,但凌风的话却让她欣喜不已,因为两人第一次有了小小的共同点,光这一点,就能让倩云激动好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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