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论系列(三)子范畴

子范畴

子范畴的概念和例子

在上一节,我们已经举例说明了范畴之间的包含关系(群范畴 Grp 中的交换群范畴 Ab,拓扑空间范畴 Top 中的紧致 Hausdorff 范畴 HComp),这一节我们进一步思考这种关系。

定义

  1.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称范畴 \(\textbf{A}\) 是范畴 \(\textbf{B}\) 的子范畴

    • (a) \(Ob(\textbf{A}) \subseteq Ob(\textbf{B})\),
    • (b) 对于每个 \(A, A_0 \in Ob(\textbf{A})\),\(hom_{\textbf{A}}(A, A_0) \subseteq hom_{\textbf{B}}(A, A_0)\),
    • (c) 对于每个 \(\textbf{A}\) - 对象 \(A\),范畴 \(\textbf{B}\) 中关于 \(A\) 的恒同态射也是范畴 \(\textbf{A}\) 中关于 \(A\) 的恒同态射,
    • (d) 范畴 \(\textbf{A}\) 中的复合法则是将范畴 \(\textbf{B}\) 中的复合法则限制在 \(\textbf{A}\) 的态射上得到的。
  2. 如果除了上述条件外,对于任意 \(A, A_0 \in Ob(\textbf{A})\) 都有 \(hom_{\textbf{A}}(A, A_0) = hom_{\textbf{B}}(A, A_0)\),则称 \(\textbf{A}\) 是 \(\textbf{B}\) 的全子范畴

注释

  1. 由于全子范畴的性质,范畴 \(\textbf{B}\) 的全子范畴可以通过在 \(\textbf{B}\) 中指定其对象类别来指定。
  2. 请注意,定义的第一部分 (a),(b),和 (d) 条件并不蕴含 (c)。
  3. 如果 \(F: \textbf{A} \to \textbf{B}\) 是一个全函子或者在对象上是单射的,那么 \(\textbf{A}\) 在 \(F\) 下的像是 \(\textbf{B}\) 的一个子范畴。然而,对于任意的函子 \(F: \textbf{A} \to \textbf{B}\),\(F\) 下 \(\textbf{A}\) 的像未必是 \(\textbf{B}\) 的一个子范畴。

例子

  1. 对于任意范畴 \(A\),空范畴和 \(A\) 本身都是 \(A\) 的全子范畴。
  2. 所有 Hausdorff 空间构成 \(\text{Top}\) 的全子范畴 \(\text{Haus}\);类似地,所有 Tychonoff 空间(即完全正则的 T 1 空间)构成 \(\text{Haus}\) 的全子范畴 \(\text{Tych}\);\(\text{HComp}\) 是 \(\text{Tych}\) 的全子范畴。
  3. 所有预序集合(即配备了自反且传递关系的集合)确定了 \(\text{Rel}\) 的全子范畴 \(\text{Prost}\)。所有偏序集合(即配备了自反、传递和反对称关系的集合)确定了 \(\text{Prost}\) 的全子范畴 \(\text{Pos}\)。由此构成的格范畴 \(\text{Lat}\),其中格是指每对元素都有 meet 和 join,以及所有保持 meet 和 join 的格同态,是 \(\text{Pos}\) 的非全子范畴。完备格范畴 \(\text{JCPos}\),包括所有完备格和保持 join 的映射,是 \(\text{Pos}\) 的非全子范畴。完备格范畴 \(\text{CLat}\),包括所有完备格和保持 meet 和 join 的映射,是 \(\text{JCPos}\) 的非全子范畴,其对象类别与 \(\text{JCPos}\) 相同。
  4. 群范畴 \(\text{Grp}\) 是所有幺半群(即带有单位的半群)和幺半群同态构成的 \(\text{Mon}\) 的全子范畴。\(\text{Mon}\) 是所有半群和半群同态构成的 \(\text{Sgr}\) 的非全子范畴。
  5. \(\text{Ban}\) 是 \(\text{Banb}\) 的非全子范畴,其对象类别相同。
  6. 作为范畴看待的幺半群 \(M\) 的子范畴,就是空范畴和 \(M\) 的子幺半群。

补充
在代数学中,格(Lattice)是一个特殊的代数结构,它包含一个偏序集合,其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有最小上界(join)和最大下界(meet)。具体来说,给定一个集合 \(L\) 和其上的偏序关系 \(\leq\),如果对于任意 \(a, b \in L\),存在 \(c = a \vee b\) 使得 \(a \leq c\) 且 \(b \leq c\),以及存在 \(d = a \wedge b\) 使得 \(d \leq a\) 且 \(d \leq b\),则称 \((L, \leq)\) 是一个格。

这里的符号 \(\vee\) 表示 join(最小上界),符号 \(\wedge\) 表示 meet(最大下界)。这些运算需要满足结合律、交换律以及吸收律等性质。

在格中,还可以定义其他重要的概念,比如:

  1. 上确界和下确界: 对于集合 \(S \subseteq L\),其上确界(supremum,或称为上界)是 \(S\) 中所有元素的最小上界,记作 \(\sup S\);下确界(infimum,或称为下界)是 \(S\) 中所有元素的最大下界,记作 \(\inf S\)。
  2. 完备格: 如果对于 \(L\) 的任意子集 \(S\),\(S\) 中的任意非空子集都有上确界和下确界,那么称格 \(L\) 是完备格。
  3. 格同态: 设 \((L, \leq)\) 和 \((L', \leq')\) 是两个格,一个映射 \(f: L \to L'\) 被称为格同态,如果对于任意 \(a, b \in L\),有 \(f(a \vee b) = f(a) \vee' f(b)\) 和 \(f(a \wedge b) = f(a) \wedge' f(b)\)。

关于含入函子的讨论

在范畴论中,子范畴是一种重要的结构,它提供了在给定范畴中局部研究某些对象和态射的方式。下面我们讨论子范畴与含入函子的关系。

对于范畴 \(B\) 的每个子范畴 \(A\),都存在一个自然关联的含入函子 \(E: A \hookrightarrow B\)。对于含入函子我们不难证明:

  • 它是一个嵌入,
  • 当且仅当 \(A\) 是 \(B\) 的全子范畴时,该函子是一个全函子。

命题

(1) 一个从范畴 A 到 B 的函子 F 是一个 (全)嵌入(embedding),当且仅当存在范畴 B 的一个(全)子范畴 C,含入函子 E : C → B 和一个同构函子 G : A → C,使得 F = E ∘ G。换句话说,以下图表交换:

$$ \begin{array}{ccc} A & \overset{F}{\longrightarrow} & B \\ \downarrow & & \uparrow_{E} \\ A & \underset{G}{\longrightarrow} & C \\ \end{array} $$

(2) 一个从范畴 A 到 B 的函子 F 是忠实的,当且仅当存在嵌入 \(E_{2}: D \to B\) 和 \(E_{1} : A → C\),以及一个等价函子 \(G : C → D\),使得下面的图表交换:

$$ \begin{array}{ccc} A & \overset{F}{\longrightarrow} & B \\ \downarrow_{E_{1}} & & \uparrow_{E_{2}} \\ C & \underset{G}{\longrightarrow} & D \\ \end{array} $$

定义

我们说范畴A是范畴B的全嵌入,如果存在一个全嵌入函子 \(A\to B\) 或者范畴A同构于范畴B的一个全子范畴。

注解

因为全子范畴是由其对象类别确定的,它们通常被视为 " 对象的属性 "。由于大多数有趣的属性 P 满足这样的条件,即当对象 A 具有属性 P 时,与 A 同构的每个对象也具有 P,我们通常要求全子范畴具有以下定义的 "同构封闭" 属性。

定义

一个范畴 B 的全子范畴 A 被称为:

  1. 同构封闭(isomorphism-closed):如果 B 中每个与 A 中对象同构的对象都在 A 中。
  2. 同构稠密(isomorphism-dense):如果 B 中每个对象都能在 A 中找到对应的同构对象。

这两个概念反映了同构的局部性和整体性,同构封闭关注的是同构关系下对象的结构保持;同构稠密关注的是每个对象都有同构对应的情况,不一定要求在结构上保持。

备注

如果 A 是 B 的全子范畴,则以下条件等价:

  • (1) A 是 B 的同构稠密子范畴,
  • (2) 含入函子 \(A \hookrightarrow B\) 是同构稠密的,
  • (3) 含入函子 \(A \hookrightarrow B\) 是一个等价函子。

例子

在集合范畴Set 中,以自然数集 N 为单一对象的全子范畴既不是同构封闭的也不是同构稠密的,它与由所有可数无穷集合组成的全子范畴等价,这个全子范畴在 Set 上是同构封闭的。有时我们希望考虑这样的全子范畴,其中任意两个对象都不同构。

定义

一个范畴的骨架是一个同构稠密的全子范畴,其中任意两个对象都不同构。

例子

  1. 由全体基数构成的全子范畴是集合范畴 Set 的一个骨架。
  2. 由全体基数确定的幂集 \(R^m\)(其中 m 取遍所有基数)构成的全子范畴是向量空间范畴 Vec 的一个骨架。

命题

(1) 每个范畴都有一个骨架。
(2) 一个范畴的任意两个骨架是同构的。
(3) 一个范畴 \(\textbf{C}\) 的任何骨架都与 \(\textbf{C}\) 是等价的。

证明

(1) 类似集合论中使用等价关系的选择公理构造商集的做法,可以证明该命题。
(2) 要证明同构性,只需证明

  • 对象上同构:给定范畴 \(C\) 的骨架 \(C_1\) 和 \(C_2\),对于 \(C_1\) 中的每个对象 \(A\),由骨架的定义可知:在 \(C_2\) 中唯一存在一个与 \(A\) 同构的对象,记为 \(F(A)\)。
  • 态射集上是全的,遗忘的:考虑\(F:hom_{C_1}(A,A')\to hom_{C_2}(B,B')\),对于\(C_1\)中的对象 A 和 A‘,必然存在\(f_{A}:A\to F(A)\) 和 \(f_{A'}:A'\to F(A')\) ,于是有:

    $$ F(A \xrightarrow{h} A') = F(A) \xrightarrow{f_{A}^{-1}} A \xrightarrow{h} A' \xrightarrow{f_{A'}} F(A') $$

    由骨架的定义可知:复合态射\(F(A)\to F(A')\)一定属于\(hom_{C_2}(B,B')\),即对于\(hom_{C_1}(A,A')\)中的任意态射 h,都可以在\(hom_{C_2}(B,B')\)中找到态射与 h 对应,这就证明了全性。同理可证遗忘性。

(3) 直接利用结论:同构致密的全子范畴与原范畴等价

推论

两个范畴等价当且仅当它们的骨架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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