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序文】
如来再次较德显胜,结劝自受化他。这里所说的七宝,要比之前所说还要多很多,但却因为著相获福,是有为有漏之福德,受享有时。惟无漏之出世福德,受享无穷。

大乘为利他的法门,所以尤需要将此般若大法,为他人演说,辗转教化,才能弘广正法,不违如来出世启教的本愿。此经开章也说度无边众生入无余涅槃,且更为人演说,以行不住相之法施,令众生闻而悟解入无余涅槃。但是要如何演说?要不取于相而演说,虽依文字般若而说,不取名字相,言说相,心缘相;要能安住于一切法性空(如如的正见)中,能不为法相分别所倾动。能内心不违实相,外顺机宜,依世俗谛假名宣说,而实无所说,才能如如不动而说法。

一切有为法,如梦然,梦时觉有,醒时则无也。如幻为幻事,幻现种种事物,而实无有种种事物也。如水中所起水泡然,阳光映照有如摩尼,心生贪著,而实非摩尼也。如阴影然,物在影在,物无影无,物既是空非有,影亦是假非真也。如雾露然,空中清净,则雾涌腾,不久消灭,即非常有也。如电然,突现突灭,突此突彼,非常非遍也。此六者,喻一切法的无常无实。所以,是无常无实的,即因为一切法是缘起性空的。这六者的无常无实,空无自性,其实一切法在佛菩萨的圣见观察中,也都无非是无常无实无自性的。我们执一切法为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儿的执梦为实等。

从经典结构说,全经的最后一段,从“佛说是经已”到“信受
奉行”是经文的流通分,乃是结经之常仪。闻佛所说,明白菩萨发心修行的宗要与次第,感到佛法的稀有,因此皆大欢喜。欢喜,即信受佛说以及悟入深义的现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说,自利利他,流通到将来。

【原文】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衹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注释】
如如:又作“真如”、“如实”,是“五法”之一。指正智所契合的真理,即不变不异一切存在的本体。诸法虽各有差别,然此真如法性,乃是平等不二的,故称之为“如”。此“真如”乃是万有诸法之真实本体,万法不离真如,因此,万法彼此也是平等一如的,所以又叫作“如如”。

皆大欢喜,信受奉行:为佛经结束语中的习惯用语。表示大家听了本经,感到佛法的稀有,都能法喜充满,信受如来所
说的法,并切实奉行如来所说的法。

【译文】
佛说:“须菩提,如果有人以遍满无数世界的七种珍宝进行布施,又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发了殊胜的无上菩提心,受持这部经乃至只是其中的四句偈,加以信受奉行和讽诵受持,并广为他人宣说,他所获得的福报功德要远远超过那位以遍满无数世界的七种珍宝进行布施的人。应当如何为他人宣说此经呢?那就应当不执著于一切相,安住于一切法性空而不为法相分别所倾动?为什么呢?一切世间的有为诸法,皆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也如电,应作如是的观照。”

佛已经圆满宣说这部经,须菩提长老及在场的众多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的天、人、阿修罗等,听闻了佛陀说法之后,无不法喜充满,信受和切实奉行如来所说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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