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第二十四章: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作者 :“码上有前”
文章简介 :软考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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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 商标专利法
  • 网络安全法

商标专利法

  •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截日为申请日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网络安全法

  •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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