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光明多一点,让希望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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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满十八岁的男孩子,经济拮据后一时冲动,以不雅视频为要挟,敲诈女方钱财,女方无奈报警,男孩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男孩子在铁窗内逐渐认清了自己的行为性质,悔恨不已,写了词恳意真的悔过书。表示无论何时获得自由,必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男孩子的母亲,身体不太好,但因为男孩子未成年,所以她要亲身经历一些见证,母子在铁窗内外相见,各自哭泣不已,母亲一遍一遍的让男孩子认真改过,男孩子留着悔恨的泪水向母亲鞠躬致歉,看到男孩子被警察带走,母亲哭的不能自持。

女方特别害怕男孩子报复,一再强调自己有家有室,家人对此豪不知情,所以也不会有任何防备,万一男孩子报复,她们将万劫不复。女方说她当时明白事情的严重性,选择在未交付钱财时报警,是因为她还有一点恻隐之心,不想男孩子陷入深渊,既遂未遂的结果对一个未成年孩子来说千差万别。

男孩子的律师来提交意见时,称自己已经回见男孩子四次了,每次都谆谆教诲,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同时让男孩子明白自己的行为性质,是彻底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管将来面对什么惩罚,都必须悬崖勒马,永不再犯。

虽然,这是一起恶性案件,事牵当事女子的隐私与名誉,令人难过不已。

但时至现在,我确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温情。法律的冰冷与人心的温情互相渗透,让旁观者和当事人都心存希望。

受害女方可以大度怀柔,在面对犯罪的未成年孩子,她仍然选择放他一马,她说我知道转与不转,他将面对不同的人生,虽然我特别恨他以那些视频要挟我,但最后的最后,我对他还有一点怜悯,希望他能体会我的用心。

女方说的没错,她没有转钱,男孩子就是犯罪未遂,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法律本身就有从轻处罚的规定,再加上他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最终可能面对附条件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处缓刑的最好结果。

如果女方将钱转出去了,以男孩子当时的冲动,必定会将钱取出来用的。那么就是犯罪既遂了,即便他是未成年人,但考虑他的行为性质,则很有可能被逮捕,接下来必定要接受法院的审判,之后就是牢狱之灾。

转与不转,一念之间,男孩子的人生或许会天壤之别。

在听取女方意见时,她说依法办理就行,她没有想其他受害人那样,一定要求对方赔偿,或者抓住此事不放,大闹特闹。

她是一个心怀慈悲的人,令人感到温暖。

男孩子的律师,尽职尽责,没有单纯以案办案,而是以父辈的心情竭力挽救这个未成年孩子。他说他对男孩子说了,你现在的悔罪不能因为你现在是在铁窗之内,你为了一时的自由写了这些悔过的内容,等你获得自由之后,你却忘掉了这些悔过。你必须要对自己以后的人生负责,真诚悔罪真诚改过,否则,谁都救不了你的人生。

从他在刑事拘留的时间段内会见四次,就能感受到他的认真负责,从他这些真诚的话语中就能感受到他的职业素养和人格魅力。他没有像有些律师那样,千方百计的让嫌疑人辩解,或者一味的给当事人承诺如何如何办的了,而是真切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的人生做考虑和设计。

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法律人,让人感到温暖。

不同的角度,同样的温情。

如果我们遇到的所有犯罪,每个当事者都能如此通情达理,每个在其位的诉讼参与人都能尽职尽责,公正理性,法律人之间都能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或许,我们就会少一些黑暗,人世间就会多一点光辉。

黑暗里蕴藏着光明,黑暗里储存着希望。

让光明多一点,让希望多一点,美好就会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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