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心中有“红线”,教育有“温度”

      6月24日,学校组织全体老师收看许昌市《教育惩戒规则宣讲》,主讲人是许昌市毓秀路小学张晓凯,他宣讲的主题:教育惩戒有“三度”。

        教育惩戒有哪三度呢?显态度,明限度,有温度。“显态度”就是我们不能把教育成绩当成“烫手山芋”;“明限度”就是我们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有理有据,细化边界。“有温度”就是虽然我们现在有了教育惩戒的规则,但是手持戒尺,心中有爱。

      听了张老师的讲解,我觉得“有法可依”的感觉很好。说真的,从教二十多年,对于惩戒,大家有些“随心所欲”,责任感强的老师可能要求更严厉,惩罚学生较多,责任感不太强的老师可能不愿管,不想管。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的提出,有些老师对这些教育方式产生了误解,出现了当学生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记得前几年,我校一位老师对一个不写作业的学生打了几下屁股,家长就来学校大闹。很多老师知道后,心里对惩罚学生有了心结,甚至出现个别老师可管可不管就不管,遇见调皮的直接让家长管。家长不管的教师就不管了。说真的,出现这一现象,我深感教育之悲哀,教师成了“高危职业”,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素质不一的家长,我们的行为不可能对得住所有家长的“胃口”,再加上通信、媒体的便捷,家长动不动就举报,记得去年网课,我校一教师就因为孩子上网课用手机没能及时接听家长的电话,家长就举报到教育局,说老师不负责任。还有一家长因为晚上老师没及时回信息,就大骂老师。说实话,就是这些家长的“肆意妄为”,让老师变得“谨小慎微”。所以,《教育惩戒规则》的出台,让老师看到了希望,让老师们腰杆硬了起来。就像张老师的那首打油诗所说:规则一出成热点,学校社会都在谈,还给教师惩戒权,有了规矩成方圆,教育惩戒是教育,学校教师有权利,学生犯错就得管,有章可循师不烦。

        观看张老师的宣讲,我对这条规定印象深刻: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8条规定: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1.点名批评;

2.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课后教导;

6.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这条规定赋予了教师惩戒的权利,让老师可以理直气壮地“小惩大诫”。

      但是,任何事都要把握尺度,教育惩戒实施者必定要怀着爱心、责任和人文关怀,而不是简单的“执法”,以恢复秩序。教育包含正面教育,表扬鼓励和批评教育,教育惩戒等不同维度的行为,单向度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惩戒实施者应平等对待学生,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态,不能仅为维护自身之威权,而使用教育惩戒之手段,亦不能因个人之顾虑而放弃教育之职责。同时教育惩戒所引发的学生心理感受应是愧疚,且这种愧疚可因教师之引导,自我之觉察,而消除转化为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而非持续的精神压力与痛苦。

      规则专门对7类不当教育行为说“不”,

1.以击打刺孔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惩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列出红线,有利于教师规范行为,把握尺度,也有利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说实话,看到这些“红线”,我有些汗颜,因为,我曾经因为学生生字的错误,罚他们反复抄写,我也曾因为心情不好而对学生发脾气,我也曾因为个别学生的行为惩罚全班学生。我反复阅读这8条“红线”,我觉得,不知者不为过,以后,我会“依法而罚”,绝不去碰这8条红线。

      心中有“红线”,教育有“温度”,作为老师,我们心中一定要有爱,带着爱前行,带着规则做事,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

你可能感兴趣的:(440.心中有“红线”,教育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