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资本论-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2)2023-10-28

第九章 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资本的有机构成,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所使用的劳动力和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的技术比率;第二,这些生产资料的价格。我们已经知道,资本的有机构成,必须按它的百分比来考察。一个资本的为不变资本,为可变资本,它的有机构成,我们用80c+20v这个公式来表示。其次,在比较时,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并且可以任意假定这个比率,例如100%。因此,80c+20v的资本生产20m的剩余价值,按总资本计算,利润率为20%。它的产品的实际价值有多大,现在要看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有多大,并且要看固定部分中作为损耗加入产品的部分有多大,没有加入产品的部分有多大。但是,因为这种情况对于利润率,从而对于我们现在的研究毫无意义,所以,为了简便起见,假定不变资本到处都是同样地全部加入所考察的资本的年产品。其次还假定,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会和它们的可变部分的量成比例地每年实现同样多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说,我们把周转时间的差别能在这方面引起的差别暂时撇开不说。这一点以后再研究。

让我们拿五个不同的生产部门来说。投在这五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各不相同,例如:

在这里我们看到,不同的生产部门,在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资本的不同有机构成,有很不相同的利润率。

投在五个部门的资本的总额等于500;它们生产的剩余价值的总额等于110;它们生产的商品的总价值等于610.如果我们把这500看做一个资本,Ⅰ—Ⅴ不过是这个资本的不同部分(比方说好像一个棉纺织厂分成不同部分:梳棉间、粗纺间、纺纱间和织布间,这些部分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各不相同,而整个工厂的平均比率只有通过计算才能得出),那么,首先这个资本500的平均构成是390c+110v,用百分比表示,是78c+22v。既然每个资本100都只是被看做总资本的,那么它的构成就是这个平均构成78c+22v;同样,每100都有22作为平均剩余价值;因此,平均利润率=22%;最后,这500所生产的总产品的任何的价格=122.因此,全部预付资本的任何所生产的产品,都必须按122的价格出售。

但是,为了避免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必须认为不是所有成本价格都=100.

在资本有机构成=80c+20v,剩余价值率=100%时,如果全部不变资本都加入年产品,资本Ⅰ=100所生产的商品的总价值就=80c+20v+20m=120。在这些情况下,这个结果也许能在一定生产部门内发生。但在所有c和v的比率=4:1的地方,很难都有这样的结果。因此,在谈到不同资本每100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时,必须考虑到,商品价值会因c中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之比不同而不同,并且不同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又会快慢不等地损耗,从而在相同的时间内把不等地价值量加入产品。不过,这对利润率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不论80c是把价值80,50,或5转移到年产品中去,从而也不论年产品=80c+20c+20m=120,还是=50c+20c+20m=90,或者=5c+20v+20m=45,在所有这些场合,产品的价值超过产品的成本价格的余额,都等于20;并且在所有这些场合,在确定利润率时,这20都按资本100计算;因此,在所有这些场合,资本Ⅰ的利润率都=20%。为了把这一点说得更清楚,我们在为上述五个资本编制的下表中,假定不变资本各以不同的部分加入产品的价值。

如果我们再把资本Ⅰ—Ⅴ看做一个总资本,那么就会看到,在这个场合,这五个资本的总和的构成是500=390c+110v,平均构成=78c+22v,仍然和以前一样;平均剩余价值也是22。把剩余价值平均分配给Ⅰ—Ⅴ,就会得到如下的商品价格:

总起来说,这些商品比价值高2+7+17=26出售,又比价值低8+18=26出售,所以,价格的偏离,由于剩余价值的均衡分配,或者说,由于每100预付资本有平均利润22分别加入Ⅰ—Ⅴ的各种商品的成本价格,而互相抵消。一部分商品出售时比自己的价值高多少,另一部分商品出售时比自己的价值低多少。并且,只因为它们是按照这样的价格出售,Ⅰ—Ⅴ的利润率才能同样是22%。虽然资本Ⅰ—Ⅴ有机构成不同。求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生产价格以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为前提;而这个一般利润率,又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已经分别化为同样多的利润率为前提。这些特殊的利润率在每个生产部门都=,并且像本册第一篇所做的那样,它们要从商品的价值引申出来。没有这种引申,一般利润率(从而商品的生产价格)就是一个没有意义、没有内容的概念。因此,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依照一般利润率按百分比计算应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或者说,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

由于投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有不同的有机构成,因而,由于等量资本按可变部分在一定量总资本中占有不同的百分比而推动极不等量的劳动,等量资本也就占有极不等量的剩余劳动,或者说,生产极不等量的剩余价值,根据这一点,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一个商品的价格,如等于这个商品的成本价格。一个商品的价格,如等于这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生产这个商品所使用的资本(不只是生产它所消费的资本)的年平均利润中根据这个商品的周转条件归于它的那部分,就是这个商品的生产价格。例如,我们拿一个500的资本来说,其中100为固定资本,400为流动资本,并且在流动资本每一个周转周期内,固定资本的损耗为10%。再假定这个周转期间内的平均利润是10%。这样,在这个周转期间内制造的产品的成本价格就是:固定资本的损耗10c+流动资本400(c+v)=410,它的生产价格则是成本价格410+利润50(500的10%)=460.

因此,虽然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在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收回了生产这些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但是他们不是得到了本部门生产这些商品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而只是得到了社会总资本在所有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总剩余价值或总利润均衡分配时归于总资本的每个相应部分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每100预付资本,不管它的构成怎样,每年或在任何期间得到的利润,就是作为总资本一个部分的100在这个期间所得的利润。就利润来说,不同资本家在这里彼此只是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发生关系,在这个公司中,按每100资本均衡地分配一份利润。因此,对不同的资本家来说,他们的利润的各份利润之所以有差别,只是因为每个人投在总企业中的入股比例不等,因为,每个人持有的股票数不等。因此,商品价格的一个部分,即用来补偿生产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从而必须用来买回这些用掉的资本价值的部分,也就是说,成本价格,完全是由各生产部门的支出决定的,而商品价格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却不是由这个一定资本在这个一定生产部门于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利润量决定的,而是由每个所使用的资本作为总生产所使用的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在一定时间内平均得到的利润量决定的。

因此,如果资本家按商品的生产价格出售他的商品,他就取回相当于他在生产上所耗费的资本的价值量的货币,并且比例于他的只是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的预付的资本取得利润。他的成本价格是特殊的。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不以他的特殊生产部门为转移,而只是归于每100预付资本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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