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101所》09:官司(中)

经过合同、沙盘和现场对比,李天明觉得外部环境的变化,可以打打官司,至少还有沙盘模型作为证据,虽然合同里声明不能作为的合同的条款,但外部环境足以影响到是否购买底楼的房子,而且这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该条款明显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签订合同时没有特别的提示,李天明记得当初自学法律时,记得特别清楚,书上举的例子是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

慎重起见,李天明专门咨询了法院和律师朋友,虽然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但是找到了一条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对于格式合同,朋友提供了更到位的解读,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照自己的遭遇,正因为沙盘的广告和导购的保证,李天明才决定买这房子,要早知道种的是大树,是绝对不可能买下的,因为现在住的底楼人家,就是因为采光被挡,本来想搬走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搬成,于是偷偷地把树截了头,虽然被物业和其他住户指责,但他们知道没阳光的苦,所以并没有一丢丢的愧疚。

李天明对这个官司信心满满,当然请律师是不可能的,一来是不愿意出这个冤枉钱,二来自己也是通过法律自考的,缺的就是动手能力,正好借机提升提升自己的实战能力,于是自己动手写了份民事诉状,要求开发商排除妨碍,把树换成灌木,把路调整为原来的走向,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

第二天上午,李天明下乡经过法院,就进了立案庭,接待的法官看了诉状,叫来了其他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不知是因为这种事和开发商较真从来没有过,还是类似的诉讼比较多的原因,等了一会儿都没有确切的回音,李天明急着下乡,便打了个招呼,离开了法院。

正好那一阵忙,李天明都忘了去问了,也没有人通知他是否立案,难道民诉法修改了,带着疑问李天明又来到了立案庭,接待的法官说立案通知书已经寄出去了,就这两天就可以收到了,正好你过来了,把钱交了手续办了,那天李天明走得急,未留电话,真是自己多想了,赶紧去办了手续,就等着开庭了。

“你脑子有问题,人在屋檐下,打赢了官司又怎样,不和他们打交道了,到时三天两头来寻事情。”李天明把打官司的事回家一说,老婆郁季跳了起来,“何况开发商有市里这条大腿,你个小小公务员吃不了兜着走,自己寻自己开心。”

“有啥大事体,动不了开发商筋骨的 ,还不知道能不能赢了。”李天明以退为进,想让老婆不用看得这么重。

“不是稳赢的官司打个屁,浪费时间,浪费钞票,打官司我不出面的。”老婆郁季没好气地埋怨道。

李天明本来就没打算让老婆出庭,因为还不知道能不能打起来呢,正如李天明意料的,开庭前的三天,开发商的法律顾问找到了李天明,挑明了官司打不赢的,因为合同明确规定着呢。李天明心里暗笑,既然知道打不赢,你作为法律顾问为啥要找上门来呢,李天明倒要看看开发商的葫芦里藏的是什么药。

从法律顾问的嘴里得知,李天明打官司的事已经在业主间传开了,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大家更注重生活的质量,买房时除了户型外,更多在意的是楼盘的环境,很多人是冲着南湖公馆的环境来的,主要就是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样板房和导购的介绍,结果签合同时都排除在外了,那开发商前面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在忽悠吗。

虽然这是业内的行规,官司是肯定赢的,但会损害开发商乃至于整个房产行业的形象,对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对方一定是看着李天明是吃公家饭的,说了一通大道理,真是又做婊子又立牌坊,那你前期按照规矩如实宣传不是更好吗,李天明不为所动,就看着对方吧啦吧啦说了好一会儿。

最后对方切入了正题,征询李天明有什么条件才能放弃诉讼。李天明乐了,条件就是诉状上写的。对方表示很为难,动一发牵全身,一家移树,家家移树,一方面树没处挪,另一方面绿化也不能达标,业主又会闹。能解决的办法就是钱了,李天明的闹心事是钱不能解决的,要么开发商按市价把房子回购了,对方也无法答应,结果只能一拍两散。

“你傻啊,商量商量得点好处么算了。”老婆郁季听了李天明对开发商的冷嘲热讽责怪道,“实在不行赔点钱也好的。”

“想得美了,不可能给你多少的,你拿了,以后街坊邻居怎么看你啊。”

“现在大家一关门,老死不相往来的,谁会关心你家的事,真是虚伪。”

李天明本想申辩,一下子被老婆的话噎了回去,什么事动不动都会牵扯到自己身上,真是蓝瘦香菇啊。

你可能感兴趣的:(小说《101所》09:官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