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与规范的杂论

有几家客户在导入敏捷的方法,有些做的很好,很见实效,有些则仍在门外徘徊,形似而神非。究其原因,在于没有理解敏捷思想的精髓,存在对敏捷方法的误解。
敏捷方法与规范方法都是为了按时、保质、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需求,殊途同归,目的相同,实现的方法不同。

规范方法的管理假设是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为了降低犯错的概率,事先定义了严格的过程,通过遵循规范的过程可以降低犯错的概率,如何确保按过程执行了呢?需要QA进行检查,QA怎么检查呢,需要在按照活动执行时留下证据,通过检查证据来检查是否遵循了过程。这些证据是否是最终用户所关注的呢?是否对最终用户有直接作用呢?未必!遵循过程的人员可能做了一些无用功,这些投入不是客户所关注的。
敏捷方法的管理假设是开发人员是有经验的、开发人员是有智商的,不需要详细地告诉项目组成员如何做一件事情,只要告诉了项目成员做事的原则与目标,项目成员可以自己根据经验判断应该如何做,应该如何事先目标,即使在过程中发生了错误,也能够及时的发现并纠正错误,在这种场景下,不需要保留做事的中间证据,只要检查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即可了。胜任工作与互相协同的人是敏捷方法的核心基础。敏捷方法强调好的结果胜过好的过程,因而敏捷方法更注重过程的速效性。敏捷方法强调在产品本身投入更大的质量成本,而非在过程的监督与执行上。敏捷方法期望客户实时参与、开发人员实时面对面的沟通,以便于进行验证与确认。规范的方法强调文字沟通、强调记录,敏捷的方法强调口头的、面对面沟通。流行的敏捷方法大都回避了对于质量保证活动的描述,而是强调了测试、强调了实时地对文档的评审。
如果说规范方法的管理假设是“人之初,性本恶”,则敏捷方法的管理假设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如果说规范方法是“中药”,敏捷方法则是“西药”,中药长于治本,重在预防,见效慢,效果持久,西药长于治标,见效快,立竿见影。
很多软件项目的管理者、开发者倾向于采用敏捷的开发方法,但是,对于敏捷方法不能误解,不能盲从:敏捷不意味着没有管理,敏捷也不意味着不写文档,不要打着敏捷的旗号行“不作为”之实,从而玷污了敏捷的名声,正如以机械的行为玷污CMMI的名声一样。
中药与西药都能治病,关键是看你得的什么病!只要对症下药,中西医结合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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