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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模块定一种定义一个类使得这个类能在自己独立的namespace里。这样你的类就不会因为和其它模块中的类重名而出问题,比如:
module Foo
class Joy
def initialize(one, two)
puts "one: [#{one}] two: [#{two}]"
end
end
end
module Bar
class Joy
def initialize(something)
puts "Do #{something} already!"
end
end
end
这样的话,你就不能这样定义Joy类了:
Joy.new('a', 'b')
因为你的当前namespace中没有Joy这个类,但是,你可以这样定义:
Foo::Joy.new('a', 'b')
或者
Bar::Joy.new('a crossword puzzle')
因为Joy在模块Foo和Bar中都定义了。
作为一个模块的编写者,或者一些类似的类,你可能会把它们放到一个模块定义中。但是作为模块的使用者,每次都敲这么多字母可能比较烦人,一个办法是可以用别名:
Joy = Foo::Joy
然后,你就可以用这个别名了:
Joy.new('a', 'b')
另一个解决办法就是使用‘include’:
include Foo
这样,就可以直接使用Joy而不必写全Foo::Joy了。
而
include Bar
可以让你直接使用Joy而不必写全Bar::Joy了。
但是,如果你如果写了上面两个include语句,那么Joy将指向最后一个唯一的可能的对象,比如:
include Foo
include Bar
那Joy将指向Bar::Joy。但是,如果你再写上
include Foo
Joy还是将指向Bar::Joy。
这种简介方式也有一定严格的作用域要求。如果你在一个类的定义中指明了include一个模块,那么这个模块的对象的简略写法只在这个类中有效;如果你在一个模块中指定了include语句,那么整个模块中都可以使用include中对象的缩写。
如果没有指定namespace,那么默认为匿名namespace。而且,如果你想在一个文件中的变量等被外部能够使用(尤指其它文件),最好将它定义在模块中。比如,文件foo.rb内容如下:
var1=99
在另外一个文件中,你想这样:
require 'file1'
puts var1
将会出错:
NameError: undefined local variable or method var1
所以,最好还是把var1定一到一个模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