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命名規則


Q6: 申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字元之規定為何?
A6:
(1)可使用之字元除漢字外,並可以含52個大小寫英文字母、0-9數字、連結符號(-)等63個字元,其中文數字部份不得以全型之型態註冊。另RFC-1035所規定之特殊符號不得使用。
(2)字元長度規定:網域名稱至少需三字元,經punycode轉碼後,至多六十三字元之取名限制。
(3)註冊之文字內碼目前僅提供中文BIG5。
(4)網域名稱命名長度不需包含 "http://www." 或 "www." ,域名類型 ".tw"也不包含於4~63個字元長度內。

你可能感兴趣的:(中文域名命名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