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会议确定了六条政策措施,老杳将之定义为“国六条”,下面的分析仅代表个人观点:
(一)强化投融资支持。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支持企业跨地区重组并购,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引导设立股权或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解读:强化投融资支持没有错,老杳认为最关键还在于从政策上向集成电路企业IPO倾斜,让那些具备创业板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渠道是最佳的支持;利用预算内资金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及改造对于集成电路这样需要国际合作、市场化很彻底的行业效果不会太明显。
鼓励、支持企业跨地区重组、并购,不清楚写这一条的专家是否参与的中芯国际收购武汉新芯,如果仅仅这一案例便希望将之推而广之估计会失望,新芯由武汉政府投资政府可以强制并购,对于更多资金来自于风险投资的企业很难;至于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大环境不具备的情况下估计要难以实现。
政府增加投融资支持的出发点很好,不过具体举措有待商榷,不如换成一句话:让集成电路企业更多的IPO,将半导体行业的泡沫吹起来,半导体行业需要泡沫,可惜现在没有。
(二)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解读:举措没有错,不过从过去十五年实施结果来看不如人意,原因很明显,行业存在太多的伪专家,就像前些年中国足协不承认存在黑哨,中国产业基金的政策到了彻底修正的时候,与其它行业不同,集成电路行业的技术掌握在企业而不是学校、研究所,既然要支持建议政府设立门槛,如只有营收达到2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方有资格申请政府基金,所谓“产学研”在集成电路行业是个伪命题,市场化的行业需要市场化的支持方式。
(三)实施税收优惠。继续实行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
解读:举双手赞成,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实行税收优惠老杳相信比资金支持更能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其实在这方面大陆已经远远落后于韩国及台湾地区,让盈利有实力的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到技术开发、让成功的企业获得更多的优惠,中国需要的不是500家甚至1000家企业,而是需要3-5家巨无霸,赢者通吃是市场化的准则。
(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强高校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建立微电子学院,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
解读:人才培养当然没错,不过现在集成电路行业不缺乏工程师已经是业界共识,半导体行业缺乏的是顶尖技术及管理才人,在加强人才培养的同时,建议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列为重中之重,建议修改目前正在实施的“千人计划”,由资金政府统筹改为政府、企业各承担一半的方式引进,对于领先企业不设指标不设工资上限,大力推动领先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五)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支持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
解读:同意,应加大企业在海外申请知识产权的扶植力度。
(六)加强市场引导,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工作,创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进出口支持政策。
解读:出发点不错,实施较难,反垄断更缺乏法律基础,否则Intel也便不会垄断电脑、高通也不会占据智能手机90%以上市场份额,说实话看不太懂这一条。(老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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