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抓几个民工算什么意思!

 我无话可说,正如郎咸平所说,整个社会,已经将社会主义完全扭曲,变成了个人吃人的专制资本主义。我怕跨省,我也只是个无能为力的屁民,但是我不想当个昏昏的屁民,我无力去为他们声讨自由与权利,只能,用微弱的文字,去很给力的支持你们,因为,你们只是一群闪光灯下的替罪羊。

以下文字转载自天涯,希望文人不相轻,我喜欢下面的文字,没有华丽辞藻,却让人热血冲脑,去冷静下......

闻听上海居民楼发生火灾,同胞受难,举国同哀!
上海警方救援迅速,尽了本分,替那些被救援出灾难现场的普通百姓谢谢你们!
然而,有一条消息却令人很担忧,火灾发生到现在刚刚24小时,上海警方就抓了施工工地上8个“有关”农民工,可谓行动迅速。
无论是谁,引起这么大的灾难,被追究责任是一定要的,按我的理解,如果这事放到韩国首尔,日本东京,台湾台北,今天早上第一个被追究的应该是该市的第一行政长官,他应该饱含热泪地在电视上对纳税人鞠躬,道歉,并立即表示不好意思再当这个“父母官”了,辞职回家反省去了。
当然,我们中国有和他们不一样的国情,我们的领导做到今天“为人民服务”这个位置不容易。那么这个工程项目的董事长,总经理,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有 关部门,还有那些分包这个项目的包工头无疑应该是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怎么没有听说他们被抓,被审。倒是几个背井离乡,出卖苦力的民工首先被关进了大牢。 他们没日没夜苦干一个月挣得银子还没有老板们泡一次妞花费的多,出了事故,却把他们抓来问责,这不合天理啊!
对这次事故稍加分析,引起火灾的 直接原因是在工程中大量使用了易燃的隔热保温材料,而且施工中对大楼里的居民没有任何的保护消防措施,致使火灾发生并照成极大地人员伤亡。我们试想,如果 工程设计合理,不层层转包,使用材料不是易燃物质,施工过程中将大楼内的居民提前撤出另行安置,那里会引起今天这样严重的后果。
那些做苦力的 民工,他们出来打工,无非挣点血汗钱,辛苦钱,他们每天的活路都是工头安排好的,让你做什么,怎么做都不是他们能够做得了主的,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那些 平日里只知道干活的老实巴交的乡巴佬一定都被吓傻了,警察叔叔要他们说啥甚至想要他们说啥,他们那里应付的过来,最后,一切责任恐怕都要他们承担的下了, 命能不能保住还很难说。他们又没钱请律师,当然,请了也不一定有用。
民工们虽然是屁民,但国家的房子还是要他们来盖的,每天吃的粮食还是要他 们种的。对他们施以稍许的同情,不为别的,只为他们是我们的同类,和我们说着同样的语言,有着同样的肤色。他们也有老弱的父母需要敬养,也有蹒跚学步的儿 女需要哺育,放他们一马吧!他们会感激国家的宽宏,你们的恩德!
最后引用电影《流浪者》里丽达为拉兹的辩护词:“如果法律不再怜悯他的人民,人民也就可以不承认这个法律。”这句话简单概括了法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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