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网诉讼背后潜藏商业谋略

       这两天,从网络到传统媒体,开心网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一事,都成了关注报道的焦点。如果从注意力经济的角度看,这一场诉讼,有三方受益者,一是开心网,二是千橡开心网,三是SNS概念网站。
    当然,说前两者是这场诉讼的受益者,有一个时间界限,那就是在判决出来之前。为什么要定这个时间前提?因为在判决之前,它们的关注度都陡然提升,一旦判决明晰后,无论谁胜谁负,都必有一方受到打击。但是,这场官司,对于SNS网站来说,却有益无害,无论结果如何,社交网站这个概念,都将随着这场官司获得更大社会范围的认知度。
    对于这场官司的最终输赢,目前有三种观点,一是开心网全胜,因为开心网已经注册商标成功,法院判决千橡侵权,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个名称,并且由于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内容等方面都基本相同,甚至连首页的设计风格也极其相似,这些都有抄袭嫌疑,所以要求千橡开心网彻底洗心革面,改头换面,如判决结果如此,则开心网可谓全胜;二是开心网小胜,法院认定千橡有相似之处,但是鉴于互联网领域,同类网站模样相仿者比比皆是,所以只要求千橡开心网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个名称,其他不予支持,这样的结果,开心网算小胜,但也基本达到其心理预期;三是开心网不赢,法院打和牌,对于开心网的起诉,不予支持,开心网铩羽而归,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看,以上三种观点中,第二种观点可能性最大,因为商标侵权事实清晰,已无疑义,但是其他方面,涉及互联网这一创意产业的特殊性,模仿和借鉴原本是互联网的重要遗传基因,所以法院可能只判决千橡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一名称,其他不予支持。
    但是,笔者认为,在这种可能性之外,也还有一种潜藏的可能,那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和解后合并,或者合并后和解。两种说法,一个意思,那就是,开心网起诉千橡,原本就有可能是一次商业炒作策划,只是为了两者合并而上演的一场秀,一出双簧戏,在高潮到来之际,戛然而止。
    笔者这样想,有两个理由支撑,一是千橡觊觎收购开心网之心,久已有之,只是由于开心网的拒绝,千橡一怒之下才搞了个千橡版开心网,腻歪开心网一下子,不能添乱,添堵也好,可是内心中对于开心网的暗慕之情并没有消退,因为千橡开心网不管怎样吆喝,斗不过开心网是铁定的事实,所以,陈一舟一直在等待一个出手的机会;二是开心网叫好不叫座,由于SNS网站商业模式仍然在探索之中,开心网虽然火了很长时间,但是人们对于SNS的审美疲劳已经显现,SNS网站有走下坡路的苗头,并且赢利始终是个难以破解的问题,所以选择个合适机会卖给陈一舟这个大款,套现点真金白银,也极有可能,当然,前提是价钱合理。
    基于以上两点,笔者认为,开心网和千橡之间,完全有可能已经私下里达成了协议,然后合谋演这场戏,放大关注度,提高知名度,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宣传效果;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千橡和开心网之间,郎有情妾有意,眉来眼去,但是彼此都还没有捅破那层纸,所以开心网按捺不住性子,希望通过这个诉讼,试探一下千橡是真心还是假意,倒逼一下陈一舟,让老陈着急上火后,出手能够大方点,多赚点彩礼钱,如是而已。(陆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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