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低俗营销能遏制各类“艳门”吗?

    当各类“门”事件打着“色”的味道开始风靡互联网的时候,人们在平添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其实真正能沉淀下来的几乎为零。但即使如此,还是有那么多渴望出名的人趋之若鹜地在各种推手的策划营销包装之下粉墨登场。
 
        没有了功德,没有了道德标准,甚至可以没有廉耻,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名的方式也就越来越百花齐放了。而幕后的渴望者并不在乎最终的方式是什么。于是我们看到“门”事件在互联网上层出不穷。更令人诧异的是,这类“门”事件背后的主角总是能够通过这类影响力开始逐渐上位,并获得营销带来的收益,于是从某种程度上讲,又推波助澜了这类“门”事件的难以消匿,进而恶性循环。
 
        商家逐利也已经到了无所不及的地步,无论是威名英名还是恶名臭名,其实都开始变得无所谓了,只要能出名就行。于是商家也频频出动和那些通过各种手段走红的互联网达人们达成协议,频频亮相,混一个脸熟。
 
        对于这类恶俗真的没有办法吗?其实也不一定,只要掐断商业利益背后的枢纽,那是不是会好许多?这恐怕也是最近文化部将打击网游低俗营销行为的一种策略吧。文化部印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推广管理 制止低俗营销行为的函》,表态将对低俗网络游戏推广进行打击和制止。文化部表态,要“抵制为制造‘噱头’,利用低俗营销手段进行游戏推广活动,误导了网络游戏用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外,文化部还提出了四点要求:加强网上巡查,发现低俗的网络游戏推广、宣传等内容,要通知相关网站予以删除。对践踏道德底线、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存在网络游戏低俗推广现象的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罚,有效遏制网络游戏低俗推广现象的蔓延。
 
        正如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说,网络游戏作为文化产品,健康的游戏内容、正确的价值取向、规范的经营活动是保障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当以一种自以为是的轰动效应可以带来网游的蓬勃发展的话,那么显然是错了。毕竟玩家的认可才是关键,找谁代言缔造出来的一种效应如果被人以恶俗贬之,那么是不是也难以引起玩家的共鸣?
 
        这样做的后果,会不会自己砸了自己的招牌,当人们对自己的网游认知到仅仅是某位“艳照门”的女主角时,留给玩家的又会是什么游戏感受?没有品质的保障,只有一炫眼球的追逐效应,恐怕最终被摒弃的只是游戏本身。
 
        网络游戏的发展需要品质保障,玩家的娱乐兴趣为保障,如果没有这些,制造再多的噱头也是无济于事。更主要的是,当有关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这种营销手段恐怕只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并不能得到了一个好的结果。
 
        当有关部门对低俗营销进行遏制的时候,其实也从另一个侧面对那些渴望借助互联网的非常规曝光进行个人营销的人带来一个警示,不是所有的“出名”都可以带来效益的,也不是撕破脸皮低俗一把,就可以赚个盆满钵满的。只有这样,可能才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各类“门”事件的不断绚丽登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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