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开放封闭原则

亲爱的博友们,感谢来到Darren的博客

 

最近一直很忙,今天抽空开了一下开放封闭原则,再这里和各位分享一下学习心得: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对于程序设计而言,怎么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从而可以使得系统可以再第一个版本的基础上不断的推出新版本呢?

答案是在程序设计的时候使用开放封闭原则。

 

但是设计的同时,绝对对修改的关闭是不可能的,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以完全的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换的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变换的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再我们最初写代码的时候,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构造抽象类来隔离变化。

当然,不是在什么情况下应对变化都是容易的,我们希望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处可能发生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所谓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的抽象同样不是一个i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一样重要。


感谢大家的支持,Darren会和大家分享每一次的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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