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氏代换原则

里氏代换原则的严格表达是: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对象o1代换成o2时, 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换言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其子类,而且它根本不能察觉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
比如,假设有两个类,一个是Base类,另一个是Derived类,并且Derived类是Base类的子类。那么一个方法如果可以接受一个基类对象b的话:
method1(Base b)
那么它必然可以接受一个子类对象d,也即可以有method1(d)
里氏代换原则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 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会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才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反过来的代换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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