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自己习惯C++ (2014.12.09)
编译过程:.c文件--预处理-->.i文件--编译-->.o文件--链接-->bin文件
预处理过程扫描源代码,对其进行初步的转换,产生新的源代码提供给编译器。检查包含预处理指令的语句和宏定义,并对源代码进行相应的转换。预处理过程还会删除程序中的注释和多余的空白字符。可见预处理过程先于编译器对源代码进行处理。预处理指令是以#号开头的代码行。
例:#define ASPECT_RATIO 1.653
记号名称ASPECT_RATIO也许从未被编译器看见,也许在编译器开始处理源代码之前它就被预处理器移走了。即编译源代码时ASPECT_RATIO已被1.653取代。ASPECT_RATIO可能并未进入记号表(symbol table)。
替换:const double AspectRatio = 1.653;
好处应该有:多了类型检查,因为#define 只是单纯的替换,而这种替换在目标码中可能出现多份1.653;改用常量绝不会出现相同情况。
static const int NumTurns = 5;//static 静态常量 所有的对象只有一份拷贝。
万一你编译器不允许“static整数型class常量”完成“in calss初值设定”(即在类的声明中设定静态整形的初值),我们可以通过枚举类型予以补偿:
enum { NumTurns = 5 };
*取一个const的地址是合法的,但取一个enum的地址就不合法,而取一个#define的地址通常也不合法。如果你不想让别人获取一个pointer或reference指向你的某个整数常量,enum可以帮助你实现这个约束。
例:#define CALL_WITH_MAX(a,b) f((a) > (b)) ? (a) : (b))
宏看起来像函数,但不会招致函数调用带来的额外开销,而是一种简单的替换。
替换:
template<typename T>
inline void callWithMax(cosnt T &a, cosnt T &b)
{
f(a > b ? a : b);
}
callWithMax是个真正的函数,它遵循作用于和访问规则。
请记住:
条款03:尽可能使用const
const允许你告诉编译器和其他程序员某值应保持不变,只要“某值”确实是不该被改变的,那就该确实说出来。
关键字const多才多艺:
例:
int a = 3;
const int* p1; //指向const的指针
int* const p2 = &a;//const指针,必须初始化
p1 = &a; //正确。
*p1 = 8; //不正确,指针指向的内容不可改变。
*p2 = 5; //正确
p2 = p1; //不正确(指针本身不可改变)
说明:
STL例子:
const std::vector<int>::interator iter = vec.begin();//作用像T *const, ++iter 错误:iter是const
std::vector<int>::const_iterator cIter = vec.begin();//作用像const T*,*cIter = 10 错误:*cIter是const
以下几点注意:
条款12:复制对象时勿忘其每一个成员
还记得条款5中提到编译器在必要时会为我们提供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函数,它们也许工作的不错,但有时候我们需要自己编写自己的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函数。如果这样,我们应确保对“每一个”成员进行拷贝(复制)。
如果你在类中添加一个成员变量,你必须同时修改相应的copying函数(所有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以及拷贝赋值操作符)。
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和拷贝赋值操作符中应当显示调用基类相对应的函数,否则编译器可能又“自作聪明了”。
当你编写一个copying函数,请确保:
在资源管理方面,也许我们应该“先发制人”,即让函数返回一个资源的指针改为返回一个只能指针。
例如:
std::tr1::shared_ptr<Investment> createInvestment();
这便实质上强迫客户将返回值存储于一个tr1::shared_ptr内,几乎消除了忘记删除底部Investment对象的可能性。
tr1::shared_ptr提供的某个构造函数接受两个实参:一个是被管理的指针,另一个是引用次数变成0时被调用的“删除器”。但我们自己制定第二个参数,当然这是安全的。但是留给客户,那也许存在危险。
std::tr1::shared_ptr<Investment> //tr1::shared_ptr构造函数坚持第一个参数必须是个指针。
pInv(static_cast<Investment*>(0), getRidOfInvestment);
tr1::shared_ptr有一个特别好的性质是:它会自动使用它的“每个指针专属的删除器”,因而消除另一个潜在的客户错误:所谓的“cross-DLL problem”。因为它缺省的删除器是来自“tr1::shared_ptr诞生所在的那个DLL”的delete。
请记住:
条款19:设计class犹如设计type
C++就像在其它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一样,当你定义一个新class,也就定义了一个新type。这意味着你并不只是类的设计者,更是类型的设计者。重载函数和操作符、控制内存的分配和归还、定义对象的初始化和终结......全部在你手上。
设计优秀的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因为涉及好的类型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好的类型有自然的语法,直观的语义,以及一或多个高效实现品。
设计一个良好的类,或者称作类型,考虑一下设计规范:
请记住:
条款20:宁以pass-by-reference-to-const替代psss-by-value
缺省情况下C++以by value方式传递对象至函数。除非你另外指定,否则函数参数都是以实际实参的副本为初值,而调用端所获得的亦是返回值的一个副本。这些副本由对象的拷贝构造函数产生。
所以在以对象为by value时,可能会调用相应的构造函数(成员对象的构造、基类对象的构造),然后调用对应的析构函数。所以以by value的形式开销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我们用pass-by-reference-to-const,例如:
bool validateStudent(const Student& s); //const,希望别对传入对象进行不恰当的修改;
这种传递方式效率高得多:没有任何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被调用,因为没有任何新对象被创建。
以传引用方式传递参数也可以避免对象切割问题:即当一个派生类对象以传值的方式传递并被视为一个基类对象,基类对象的拷贝构造函数会被调用,而“造成此对象的行为像个派生类对象”的那些特化性质全被切割掉了,仅仅留下了基类对象。这一般不是你想要的。
所以我们一般的做法应该是这样:内置对象和STL的迭代器和函数对象,我们一般以传值的方式传递,而其它的任何东西都以传引用的方式传递。
请记住:
条款21:必须返回对象时,别妄想返回其reference
当我们领悟条款20中传值的开销后,总是避免于少用传值,然而在返回对象时,要格外小心了,因为你可能:传递一些引用或指针指向其实已经不存在的对象。这可不是件好事。
任何时候看到一个reference声明式,你都应该立刻问自己,它的另一个名称是什么?
函数创建新对象的途径有二:在栈空间和堆空间
栈上:即在函数内的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在函数返回后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若还对它“念念不忘”,将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传引用在栈上不可行。
堆上:在堆上构造一个对象,并返回。看似可行,也埋下了资源泄漏的危险。谁该对这对象实施delete呢?别把这种对资源的管理寄托完全寄托于用户。所以传引用在堆上不可行。
可能还有一种想法:把“让返回的引用指向一个被定义于函数内部的静态对象”。出于我们对多线程安全性的疑虑,以及当线程中两个函数对单份对象的处理也可能带来不可测行为。所以静态对象也是不可行的。
一个“必须返回新对象”的函数的正确写法是:就让那个函数返回一个新对象。
编译器实现者实行最优化,用以改善产出码的效率却不改变其观察的行为。所以我们还是老老实实的返回一个对象吧。
请记住:
条款22:将成员变量声明为private
将成员变量隐藏在函数接口的背后,可以为“所有可能的实现”提供弹性。例如,这可使得成员变量被读或写时轻松通知其它对象、可以验证calss的约束条件以及函数的前提和事后状态、可以在多线程环境中执行同步控制......
不封装意味不可改变!成员变量的封装性与“成员变量的内容改变时所坏量的代码数量”成反比。
请记住:
条款23:宁以non-member、non-friend替换member函数
一般我们相当然以为类中的成员函数更具封装性,而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成员函数不仅可以访问private成员变量,也可以取用private函数、enums、typedefs等等。而非成员非友元函数能实现更大的封装性,因为它只能访问public函数。
将所有便利函数放在多个头文件内但隶属同一个命名空间,意味客户可以轻松扩展这一组便利函数。需要做的就是添加更多non-member non-friend函数到此命名空间内。
请记住:
条款24:若所有参数皆需类型转换,请为此采用non-member函数
通常,令类支持隐式类型转换通常是个糟糕的主意。当然这条规则有其例外,最常见的例外是在建立数值类型时。
例:
const Rational operator*(const Rational& rhs) const;
如果定义一个有理数类,并实现*操作符为成员函数,如上所示;那么考虑一下调用:
Rational oneHalf(1, 2);
result = oneHalf * 2; // 正确,2被隐式转换为Rational(2,1)
//编译器眼中应该是这样:const Rational temp(2); result = oneHalf * temp;
result = 2 * oneHalf; // 错误,2,可不被认为是Rational对象;因此无法调用operator*
可见,这样并不准确,因为乘法(*)应该满足交换律,不是吗?
所以,支持混合式算术运算的可行之道应该是:让operator*成为一个non-member函数,允许编译器在每一个实参上执行隐式类型转换:
class Rational
{
... // contains no operator*
};
const Rational operator*(const Rational& lhs, Rational& rhs)
{
return Rational(lhs.numerator() * rhs.numerator(),
lhs.denominator() * rhs.denominator());
}
Rational oneFourth(1, 4);
Rational result;
result = oneFourth * 2;
result = 2 * oneFourth; //这下两个都工作的很好,通过隐式转换实现
成员函数的方面是非成员函数,而不是友元函数。
可以用类中的public接口实现的函数,最好就是非成员函数,而不是采用友元函数。
请记住:
条款25:考虑写出一个不抛异常的swap函数
......
请记住:
五.实现
大多数情况下,适当提出拟的类定义以及函数声明,是花费最多心力的两件事。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东西需要小心:太快定义变量可能造成效率上的拖延;过度使用转型(casts)可能导致代码变慢又难维护,又招来微妙难解的错误;返回对象“内部数据之号码牌(handls)”可能会破坏封装并留给客户虚吊号码牌;为考虑异常带来的冲击则可能导致资源泄漏和数据败坏;过度热心地inlining可能引起代码膨胀;过度耦合则可能导致让人不满意的冗长建置时间。
条款26:尽可能延后变量定义式的出现时间
只要你定义了一个变量而其类型带有一个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那么当程序的控制流到达这个变量定义式时,你便得承受构造成本;当这个变量离开其作用域时,你便得承受析构成本。即使这个变量最终并为被使用,仍需耗费这些成本,所以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形。
std::string encryptPassword(const std::string& password)
{
using namespace std;
string encrypted1;
if (password.length() < MinimumPasswordLength)
{
throw logic_error("Password is too short"); //注意:可能抛出异常
}
string encrypted2;
...
return encrypted;
}
如上代码,encrypted在2处定义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如果抛出异常,那么encrypted的构造和析构可是做了无用功啊!
还有一点要注意:“通过默认构造函数构造出一个对象然后对它赋值”比“直接在构造函数时制定初值”效率差。
“尽可能延后”的真正意义应该是:你不只应该延后变量的定义,直到非得使用该变量的前一刻为止,甚至应该尝试延后这份定义直到能够给它初值实参为止。
//方法A:定义循环外
Widget w;
for (int i = 0; i < n; ++i)
{
w = some value dependent on i;
...
} //1个构造函数+1个析构函数+n个赋值操作;
//方法B:定义循环外
for (int i = 0; i < n; ++i)
{
Widget w(some value dependent on i);
...
} //n个构造函数+n个析构函数
除非:1.你知道赋值成本比“构造+析构”成本低;2.你正在处理代码中效率高度敏感的部分,否则应该使用方法B。
请记住:
条款27:尽量少做转型动作
C++规则的设计目标之一是,保证“类型错误”绝不可能发生。不幸的是,转型(casts)破坏了类型系统。那可能导致任何种类的麻烦,有些容易辨识,有些非常隐晦。
C风格的转型动作看起来像这样:
(T)expression //将expression转型为T
函数风格的转型动作看起来像这样:
T(expression) //将expression转型为T
C++还提供四种新式转型:
const_cast:通常被用来将对象的常量性转除;即去掉const。
dynamic_cast:主要用来执行“安全向下转型”,也就是用来决定某对象是否归属继承体系中的某个类型。
reinterpret_cast:意图执行低级转型,实际动作可能取决于编译器,这也就表示它不可移植。
static_cast:用来强迫隐式转换,例如将non-const转型为const,int转型为double等等。
classA { public: intm_iNum; virtualvoidf(){} }; classB:publicA { }; classD:publicA { }; voidfoo() { B*pb=newB; pb->m_iNum=100; D*pd1=static_cast<D*>(pb);//compileerror D*pd2=dynamic_cast<D*>(pb);//pd2isNULL deletepb; }
#include"stdafx.h" #include<iostream> usingnamespacestd; classBase { public: virtualvoidf(){cout<<"Base::f"<<endl;} voidf1(){cout<<"Base::f1"<<endl;} private: doublex; doubley; }; classDerived:publicBase { public: virtualvoidf(){cout<<"Derived::f"<<endl;} virtualvoidk(){cout<<"Derived::k"<<endl;} private: doublez; }; classBase1 { public: virtualvoidg(){cout<<"Base1::g"<<endl;} voidg1(){cout<<"Base1::g1"<<endl;} }; classDerived1:publicBase,publicBase1 { public: virtualvoidf(){cout<<"Derived1::f"<<endl;} virtualvoidh(){cout<<"Derived1::h"<<endl;} }; voidTest1() { //对于单继承, //如果pD真的指向Derived,用dynamic_cast和static_cast效果相同 Base*pD=newDerived; Derived*pD1=dynamic_cast<Derived*>(pD); pD1->f(); pD1->k(); pD1->f1(); Derived*pD2=static_cast<Derived*>(pD); pD2->f(); pD2->k(); pD2->f1(); //但是如果pB不是真的指向Derived,则用dynamic_cast则返回NULL,能够更早的禁止error的发生, //如果用static_cast虽然返回的不为NULL,但是运行时可能抛出exception。 /**/////Errorcode //Base*pB=newBase(); //Derived*pD3=static_cast<Derived*>(pB); //pD3->f(); //pD3->k(); //pD3->f1(); //Derived*pD4=dynamic_cast<Derived*>(pB); //pD4->f(); //pD4->k(); //pD4->f1(); } voidTest2() { //对于多重继承, //如果pD真的指向的是Derived1,使用dynamic_cast和static_cast都可以转化为Derived1, //但是如果要转化为Base的兄弟类Base1,必须使用dynamic_cast,使用static_cast不能编译。 Base*pD=newDerived1; Derived1*pD1=dynamic_cast<Derived1*>(pD); pD1->f(); pD1->h(); pD1->f1(); Base1*pB1=dynamic_cast<Base1*>(pD); pB1->g(); Derived1*pD2=static_cast<Derived1*>(pD); pD2->f(); pD1->h(); pD2->f1(); /**/////errorcannotcompiler //Base1*pB2=static_cast<Base1*>(pD); //pB2->g(); //当然对于pB不是真的指向Derived1,想要转化为Derived1或Base的兄弟类Base1,情况与Test1中的error情况相同。 } int_tmain(intargc,_TCHAR*argv[]) { Test1(); Test2(); return0; }
请记住:
条款28:避免返回handls指向对象内部成分
struct RectData
{
Point ulhc;
Point lrhc;
};
class Rectangle
{
public:
...
Point& upperLeft() const { return pData->ulhc; }1//const只对函数内进行保护,函数返回后呢??
Point& lowerRight() const { return pData->lrhc; }2 //const只对函数内进行保护,函数返回后呢??
private:
std::tr1::shared_ptr<RectData> pData;
...
};
1,2两函数都返回引用,指向private内部数据,调用者于是可通过这些引用更改内部数据!这严重破坏了数据的封装性,对私有成员进行直接操作?太不可思意了!
const Point& upperLeft() const { return pData->ulhc; }3
const Point& lowerRight() const { return pData->lrhc; }4
或者将1,2改为3,4,这就限制了客户的“涂改权”,只有“读取权”。
但终究“返回一个handle代表对象内部成分”总是危险的。特别是将返回的指针或引用赋值给其它指针或引用,那么久造成了“悬空”。
请记住:
条款29:为“异常安全”而努力是值得的
请记住:
条款30:透彻了解inlining的里里外外
Inline函数,多棒的点子!它们看起来像函数,动作像函数,比宏好得多,可以调用它们又不需蒙受函数调用所招致的额外开销。你实际获得的比想象的还多,编译器有能力对执行语境相关最优化。然而编写程序就像现实生活一样,没有白吃的午餐。inline函数也不例外,这样做可能增加你的目标码。
如果inline函数的本体很小,编译器针对“函数本体”所产生的码可能比针对“函数调用”所产出的码更小。果真如此,将函数inlining确实可能导致较小的目标码和较高的指令高速缓存装置击中率。
记住,inline只是对编译器的一个申请,不是强制命令。这项申请可以隐喻提出,也可以明确提出。隐喻方式是将函数定义于class定义式内,这样的函数通常是成员函数,friend函数也可被定义于class内,如果真是那样,它们也是被隐喻声明为inline。明确声明inline函数的做法则是在其定义式钱加上关键字inline。
Inline函数通常一定被置于头文件内,因为大多数建置环境在编译过程中进行inlining,而为了将一个“函数调用”替换为“被调用函数的本体”,编译器必须知道那个函数长什么样子。
Template通常也被置于头文件内,因为它一旦被使用,编译器为了将它具现化,需要知道哦啊它长什么样子。
Template的具现化与inlining无关。如果你正在写一个template而你认为所有根据此template具现出来的函数都应该inlined,请将此template声明为inline;但如果你写的template煤油理由要求它所具现的每一个函数都是inlined,就应该避免将这个template声明为inline。
一个表面上看似inline的函数是否真实inline,取决于你的建置环境,主要取决于编译器。
有的时候虽然编译器有意愿inlining某个函数,还是可能为该函数生成一个函数本体(函数指针,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对程序开发而言,将上述所有考虑牢记在新很是重要,但若从纯粹实用观点出发,有一个事实比其它因素更重要:大部分调试器面对inline函数都束手无策。
这使我们在决定哪些函数该被声明为inline而哪些函数不该时,掌握一个合乎逻辑的策略。一开始先不要将任何函数声明为inline,或至少将inlining施行范围局限在那些“一定成为inline”或“十分平淡无奇”的函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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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31:将文件间的编译依存关系降至最低
请记住:
六.继承与面向对象设计
如果你了解C++各种特性的意义,你会发现,你对OOP的看法改变了。它不再是一项用来划分语言特性的仪典,而是可以让你通过它说出你对软件系统的想法。一旦你知道该通过它说些什么,移转至C++世界也就不再是可怕的高要求了。
条款32:确定你的public继承塑模出is-a关系
以C++进行面向对象编程,最重要的一个规则是:public inheritance(公有继承)意味is-a(是一种)的关系。
如果你令class D以public形式继承class B,你便是告诉C++编译器(以及你的代码读者)说,每一个类型为D的对象同时也是一个类型为B的对象,反之不成立。你的意思是B比D表现出更一般化得概念,而D比B表现出更特殊化的概念。你主张:“B对象可派上用场的任何地方,D对象一样可以派上用场”,因为每一个D对象都是一种(是一个)B对象。反之如果你需要一个D对象,B对象无法效劳,因为虽然每个D对象都是一个B对象,反之并不成立。
在C++领域中,任何函数如果期望获得一个类型为基类的实参(而不管是传指针或是引用),都也愿意接受一个派生类对象(而不管是传指针或是引用)。(只对public继承才成立。)
好的接口可以防止无效的代码通过编译,因此你应该宁可采取“在编译期拒绝”的设计,而不是“运行期才侦测”的设计。
请记住:
条款33:避免遮掩继承而来的名称
C++的名称遮掩规则所做的唯一事情就是:遮掩名称。至于名称是否是相同或不同的类型,并不重要。即,只要名称相同就覆盖基类相应的成员,不管是类型,参数个数,都无关紧要。派生类的作用域嵌套在基类的作用域内。
C++的继承关系的遮掩名称也并不管成员函数是纯虚函数,非纯虚函数或非虚函数等。只和名称有关。
如果你真的需要用到基类的被名称遮掩的函数,可以使用using声明式,引入基类的成员函数。
请记住:
条款34:区分接口继承和实现继承
表面上直截了当的public继承概念,经过更严密的检查之后,发现它由两部分组成:函数接口继承和函数实现继承。
请记住:
条款35:考虑virtual函数以外的其它选择
请记住:
条款36:绝不重新定义继承而来的non-virtual函数
请记住:
条款37:绝不重新定义继承而来的缺省参数值
对于non-virtual函数,上一条款说到,“绝不重新定义继承而来的non-virtual函数”,而对于继承一个带有缺省参数值的virtual函数,也是如此。即绝不重新定义继承而来的缺省参数值。因为:virtual函数系动态绑定(dynamically bound),而缺省参数值确实静态绑定(statically bound)。意思是你可能会在“调用一个定义于派生类内的虚函数”的同时,却使用基类为它所指定的缺省参数值。
请记住:
条款38:通过符合塑模出has-a或“根据某物实现出”
请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