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Javascript

Javascript的前身叫作LiveScript。自从Sun公司推出著名的Java语言之后, Netscape公司引进了Sun公司有关Java的程序设计概念,将自 己原有的LiveScript重新进行设计,并更名为Javascript。

Javascript功能非常强大,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但是我认为让它经久不衰的原因还是客户端处理数据的能力,减少和服务器的交互不仅减 轻了服务器的负担,而且还提高用户访问网站的体验。比如前段时间我将365Key收录页面中的分类列表改成Javascript方式,使得页面加载的 时候不需要访问数据库,而且让页面也减肥了。不过也许因为Javascript不是MS原产的缘故,MS的很多技术对Javascript支持力度很小,比如 至今ASP.NET在script处理上还是比较复杂。

说完Javascript的好处,再谈谈Javascript的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兼容性不够好,IE和Firefox在支持Javascript有非常多的不同。比如 IE下代码返回用window.event.returnValue=false,Firefox就要用event.preventDefault(),IE中的window.event.srcElement到Firefox就要 改成event.target。这对Javascript程序员来说,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说到Javascript,不能不提到Ajax。Ajax在Javascript基础上提供了异步数据处理的功能。这样,我们不需要等到某些数据出现就能正常访 问网页。比如这个例子“用AJAX技术在自己Blog上聚合并显示朋友 Blog的最新文章(通过RSS)”。无论Ajax是否能引起革命性的变化,这种改善用户体验的技术还是值得推广的。

最后推荐2本Javascript好书:

  • JAVASCRIPT权威指南(第四版)(DAVID FLANAGAN著)
  • 美国计算机“宝典”丛书:JAVASCRIPT宝典 (第四版)(DANNY GOODMAN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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