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善养爱,他将无爱的红玫瑰,变成了自己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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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觉得民国时的男性文人,大多都是活在云端里的。

新文化运动像一把利剑,砍断了旧社会的封建枷锁,文人们的浪漫天性开始无节制地泛滥,泛滥到有时不顾道德,不顾世俗规则。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便是挣脱封建包办婚姻,争取爱情自由。

那时,鲁迅不爱朱安、徐志摩不爱张幼仪、郁达夫别了王荃、郭沫若别了张琼华……旧婚姻成为新文化的牺牲品。

当张幼仪在举目无亲的英国怀孕时,徐志摩不假思索地让她把孩子“赶紧打掉”。张幼仪害怕,因为听说有人打胎死掉的。徐志摩回击:“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

这一个细节,让我看到了这个才华横溢、温文尔雅、浪漫多情的男人冷血的一面,因为不爱,所以枉顾妻子的生命,因为不爱,所以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一点温情,这跟渣男有什么区别呢?从那以后,对他的文字,怎么都爱不起来。

伟大的鲁迅也让我纠结。对朱安,他除了鄙夷还附加了冷暴力。不肯吃朱安做的饭,不肯穿她做的衣,从不与她同床,否则便发火,完全把朱安当作没有感受的物件,不管不顾,任她内心撒哈拉沙漠一样荒芜,任她在枯井一样的婚姻里熬干了鲜活的生命。

我无意评价鲁迅和徐志摩的做法,感情真是勉强不来的东西。婚姻中真正能慰藉人心的也唯有心灵的契合,没有这一点,婚姻无异于囚笼,自然有人想挣脱。

我只是为朱安和张幼仪感到一阵阵揪心之痛。身为男人,就该有男人的脊梁。如果不爱,就不要娶。

无论是为了孝道抑或是别的,都不该抱着一颗不爱的心走进婚姻,用冷漠来回报别人的深情,然后蹉跎了别人的人生!

也因此,我格外地欣赏,林语堂和廖翠凤的爱情。

起初,林语堂也不爱廖翠凤,他爱的是廖翠凤家隔壁的陈锦端。那是他生命里的白玫瑰。

然而,陈小姐的父亲嫌林语堂穷,坚决反对,柔弱的白玫瑰不敢反抗父亲,只能屈从。

后来,陈家或许觉得对不住林语堂,于是帮林语堂和邻居家——鼓浪屿首富的女儿做媒。那家当然也瞧不上。

但翠凤早就注意到语堂,她在有限的听闻和零星的接触中,通过他吃饭的样子和说话的细节,发现了这个男人的独到——阳光开朗、善良单纯、有思想、有才情。

于是,廖翠凤自己站出来,坚定的说:贫穷算不了什么!

简单的一句话却瞬间打动了林语堂的心。

红玫瑰到底比白玫瑰多了几分胆识和勇气,由此,成功跻身到了林语堂的生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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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旧式婚姻,林语堂跟徐志摩和鲁迅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有一颗以善养爱的决心。

成婚当晚,烛光中,林语堂站在窗前,痴痴地看着隔壁陈家,佳人已去,那朵白玫瑰从今以后,会变成一抹美丽的白月光,虽美,但到底是个单薄的影子,他会在梦醒时分,偶尔怀念一下,却不再为她耿耿于怀。

从现在开始,他要守住自己的红玫瑰,和她一起,在俗世里打滚,将一地葱皮和蒜皮的日子,过得摇曳生姿!

于是,他拿过结婚证书对妻子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侯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烛火点燃了婚书,红红的火苗证明着林语堂要和妻子白头偕老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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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但,还有一种男人,他娶了红玫瑰,就将这朵红玫瑰变成了印在自己心头的朱砂痣,若割掉,便是撕心裂肺的痛。他娶了白玫瑰,白玫瑰便成了一块被他细心呵护的羊脂白玉,若舍弃,必然也是伤筋动骨的痛。

林语堂就是这样的男人。他一生善良、大气,活得通透、不和生活较劲。命运那双翻云覆雨的大手,将廖翠凤推到了自己的生命里,那便坦然接受。

开始的形式不重要,性格的差异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颗善良单纯的心去经营这桩婚姻,总会有美好等着你发现。

廖翠凤和他,一个是钱庄家的女儿,一个是牧师家的儿子;一个是现实派,精明务实,会过日子,一个天生浪漫,狂放不羁,热衷享乐主义;一个生性严肃、严格遵守基督教的清规戒律,不喜欢别人拜访,一个喜欢家中热闹,总爱热情的招待客人。

这样充满不同与矛盾的两个人,经过婚姻的历练之后,没有变成无爱相杀的怨侣,却碰撞出了束束情趣的火花。

因为生性幽默,所以对于跟翠凤之间的一切不同与矛盾,林语堂都带着一种玩味的心情来看待。犹记得那年,在书上看到两人生活的小片段:

在雅典卫城,面对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林语堂被人类的巧夺天工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深深折服,而廖翠凤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

对于翠凤如此“不解风情”的表现,换成了徐志摩,估计少不了一句“土包子”的不屑评价。还好,廖翠凤碰到的是林语堂。他觉得有趣,觉得翠凤说的是实在话,而他欣赏她样的现实态度。

林语堂讨厌一切形式上的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翠凤却要求他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贴。

林语堂就调皮地学着她的口吻说:“堂呀,你有眼屎,你的鼻孔毛要剪了,你的牙齿给香烟熏黑了,要多用牙膏刷刷,你今天下午要去理发了……”逗得廖翠凤忍俊不禁。

林语堂不喜欢做家务,面对廖翠凤安排给他的饭后洗碗任务,他耍赖,像个孩子一样,故意打碎好多碗碟,让精明的翠凤觉得由他洗碗太不划算。被翠凤免去任务后,他高兴地去捏翠凤的鼻子。

廖翠凤觉得自己的鼻子又高又直,最喜欢别人称赞她的鼻子。所以,捏鼻子便成了林语堂对廖翠凤表达爱爱意的专有动作。

恍然记得《仙剑一》里,李逍遥对灵儿也有这样一个专属的捏鼻子动作,莫非就是从林老这里得来的灵感吗?

翠凤做饭时,语堂喜欢跑进厨房捣乱,看翠凤做饭的样子。他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做出来的饭菜才香!”然后被廖翠凤不耐烦地赶出去:“堂啊,不要站在这里啰唆,快出去!”

他爱捉弄翠凤,常常将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说,堂啊,慢慢找,别着急。翠凤满屋子地找,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这些生动的,又甜又萌的细节,每一个搬上现代的荧幕,都是虐死单身狗的偶像剧节奏。

他带着一颗善意和玩味的心,去发现她的好,又像一个探险家一样,去探索她的内心世界,品味她的性格全貌。

在他的眼里,她的要求是一种关心,数落是一种可爱,所有的矛盾和差异都显得妙趣横生。

当很多文化名人抛弃旧家庭的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时,翠凤也担心丈夫会喜新厌旧,林语堂就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林语堂说: “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气球无坠头儿就乱飘,会招致祸灾”。

廖翠凤身上有中国传统女性的温良恭俭,她容纳了林语堂所有的放肆和不安分,给了他可以任意驰骋的空间。

好婚姻总是一部分在云端,一部分在俗世。林语堂和廖翠凤,一个是雅夫,一个是俗妻。一个在精神的海洋里漫游的作家往往最需要的并不是和他一样思绪飘逸的才女,而是能把平凡生活过得风生水起的俗妻。

唯有这样,当他合上书,搁下笔,离开那个由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福楼拜等大师们构筑的曲高和寡的世界后,坐在一桌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面前,看着桌边笑吟吟的妻子,才会感到那种带着烟火气的尘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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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颗满怀善意的心,他记得廖翠凤为他所做的付出,并回报她以深情。

婚后,林语堂赴美留学,廖翠凤随行陪读。第一次出国的廖翠凤在途中患上了盲肠炎,痛得死去活来。但考虑到经济紧张,她坚决不让语堂下船为她找医生做手术,硬是挺到了美国。

刚到美国,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廖翠凤没有工作,林语堂失去了助学金。

廖翠凤外出打工,自幼家境优越的她,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她还卖掉陪嫁的首饰,补贴家用。由于她的支持和付出,林语堂才能踏踏实实地做学问。

结婚4年后,廖翠凤才敢怀孕。由于经济拮据,她挺着大肚子回国分娩。抗战初期,林语堂写了不少宣传抗日的文章,廖翠凤也走出家门,担任了纽约华侨妇女发起的救济会的副会长,向纽约的贵妇人们宣传抗日,开展募捐活动。

这一切,林语堂都历历在目。廖翠凤对自己的好,林语堂无以为报。所以,林语堂愿意用一生的时间陪伴在廖翠凤身边,死心塌地和她一起共度漫长的一生——你予我万千温暖,我许你一世欢颜。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在语堂的授意下,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

林语堂送给翠凤一个手镯,他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

手镯上刻着若艾利那首著名的《老情人》:

同心如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50年的风雨同舟,廖翠凤已经融进了林语堂的生命里,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那只原本无爱的红玫瑰,经历过世事的淘洗后,成了刻在他心头的朱砂痣。

他们的爱不仅温润着他们自己,也温润着世俗的心。

民国时期的文人,总是抱怨自己的旧婚姻无爱。其实,在现代世界,抱怨婚姻无爱无味的也不在少数,红尘喧嚣,浮世烦躁,很容易就将我们的心给磨出了茧子。

厚厚的心壁感受不到日子行云流水的意境,四季花开花落的动人。

那不妨试试以善养爱。爱是一颗小小的种子,在善的容器里慢慢生根发芽开花,终会结出饱满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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