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改!让你的工资多拿多少?

最近大家,是不是收到公司

关于个税附加扣除通知

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和小鱼儿一样懵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新个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小鱼儿网也进行了会议培训~

新个税的出台能给大家少扣多少税呢?

下面小鱼儿给大家详解6大扣除项

究竟怎么扣?扣多少??

你能多拿多少钱呢???

2019年税改!让你的工资多拿多少?_第1张图片
(图源网络,侵删)

一、子女教育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部扣除,也可两人对半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或本人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目均增加了相关支出的扣除期限,分别为48个月和240个月,使这两项扣除更具合理性。)

三、大病医疗累计1.5-8万元额度内扣除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四、住房贷款利息认贷 ,每年1.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今年10月份公布征求意见稿时,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中对于可以扣除贷款利息的首套房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刚出炉的《办法》给予明确,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认贷。

五、住房租金,北上广等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

1、纳税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有租金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六、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每年2.4万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看完上面的六大个税附加扣除后

是不是“感慨”很多~~

小编作为还达不到扣税标准的社会人

正在脱贫中欢快扑腾

所以来看看

哪些情况是不能享受此次个税扣减呢?

1. 纳税人当期综合所得收入未达到5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不得扣除。

2. 纳税人子女未满3周岁的,子女教育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3. 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未满60周岁的,赡养老人的专项支出(每月2000元)不得扣除。

4. 纳税人的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5. 纳税人首套贷款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支出每月1000元不得扣除。

6.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没有超过15000元医药费用的支出,不属于大病医疗支出,不得扣除。

7. 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8. 纳税人接受某专业学历继续教育,但已经超出了48个月的,每年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9.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的,住房租金的专项支出每月1500元/每月1100元/每月800元不得扣除。

10.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选择了住房租金扣除,其发生的每月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支出,不得扣除。

看完之后,

是不是就很清楚了呢

6项附加扣除,你占了几个呢?

评论区见你怎么看待这次个税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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