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管理 笔记

关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项目立项管理部分的理论只是及立项申请流程的知识笔记。

  • 立项申请文件
    • 项目建议书 - 文档
      • 概念
      • 涉及内容
    • 项目可行性分析
      • 分析角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文档
  •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 项目评估
      • 评估报告 - 文档
  • 项目的审批
  • 项目的招投标
    • 概念
    • 不招标情形
    • 违法招标
    • 招投标流程
      • 招标
        • 招标规定

立项申请文件

项目建议书 - 文档

概念

是项目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时所必须的文件,是该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本单位的发展战略等,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涉及内容

  1. 项目简介

    用来让上级主管部门了解本项目的概况。

  2. 项目建设单位的概况

    做这个项目的负责单位的情况及能力等。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的优势,解决的问题,实施的必要性。

  4. 业务分析

    建设完毕后,它具备的功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

  5. 总体建设方案

    对项目总体的目标设想,对于大项目而言,可以将项目分拆为多个子项,分期完工。
    如此就需要一个项目的总体建设方案,对于目标方案的周期,预算都要有个大致的脉络。

  6.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对当前项目初期的建设目标及完成事项做具体的规划。

  7.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8. 项目实施进度

    对于每个阶段性的时期,项目进度,完成指标,展现效果做一个详细介绍。

  9.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对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的估算,以及筹集资金的来源做一个详细的描述。

  10. 效益与风险分析

    这个项目做好以后的产出,在做这个项目时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项目可行性分析

分析角度

  1. 投资必要性
  2. 技术的可行性
  3. 财务可行性
  4. 组织可行性
  5. 经济可行性
  6. 社会可行性(法律可行性)
  7. 风险因素及对策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文档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非常重要)

  1. 项目概述
  2. 项目建设单位的概况
  3. 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总体建设方案
  5.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6. 项目招标方案
  7.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
  8.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培训
  9. 项目实施进度
  10.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1. 效益与风险分析
  12.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 机会可行性研究
  2. 初步可行性研究
  3. 详细可行性研究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提交和获得批准
  5. 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

项目论证与评估是项目立项前的最后一关,“先论证(评估),后决策”,是现代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 内部论证

    内部论证的执行主题为项目承担单位内部 没有参加 过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技术专家、市场专家和财务专家,必要时可邀请客户(明确的或潜在的)代表和单位外有关专家参加。

    注:这里的专家不是特指具备某些职称的人,而是在当前领域具备丰富经验,或实际操作的人员与职工。

  • 外部论证

    外部论证一般由项目投资者(如国家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的管理机构、银行或投资公司)或其委托的 第三方 权威机构(如科技计划或基金的评审机构、投资咨询公司)执行。

其目的是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 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报告 - 文档

项目论证与评估完成之后,应编写正式的项目评估报告。项目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评估目标
  3. 评估依据
  4. 评估内容
  5. 评估机构与评估专家
  6. 评估过程
  7. 详细评估意见

项目的审批

项目审批部门对系统集成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后续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

  • 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批复总投资的 10% 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少量调整切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 10%,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项目的招投标

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例如:堤坝、学校、医院

  •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不招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3.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 已经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法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投标流程

  1. 招标
  2. 投标
  3. 开标
  4. 评标
  5. 中标
  6. 签定合同

招标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共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用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招标规定

  1.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制定招标代理机构。
  4.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国家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谴责投标人,不得对谴责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6.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 技术要求、对投标人 资格审查 的标准、投标报价 要求和 评标标准 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8.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顶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谴责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10.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谴责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1.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12.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文件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3.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至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14.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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