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四天之后,今天终于休息了。
上午在餐厅忙活到14:00,结了账,收了工。回到家,躺倒在沙发上想睡一觉,真的是太累了。家里的卫生也一周没搞了,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因为地板是浅色的,所以看不太出来。
想睡觉可是睡不踏实,心里总还是想着要写作这件事。逼着自己睡,迷糊了一个多小时,不行,这样太浪费时间,必须起来做点儿什么。
从厨房里拉出吸尘器,开始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吸,吸尘器的吸力很强,听着灰尘粒被呱啦呱啦地吸进去的声音,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地洗干净了,我也出了一身汗。吸完地应该再用墩布墩一遍,可每次我都不再管了。总觉得做家务特别耽误时间,而且不知为什么,无论怎么做都是做不干净。
特别希望家里有个常驻的阿姨,一是可以给我们做做饭,二是可以搞卫生,还有一点,就是可以有人陪,家里不致于太冷清。可转一想,这样也太奢侈了,两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就这么被人伺候着,实在有点儿说不过去。不过老了以后,请个阿姨还是必要的。所以,有时我就跟小吕说,咱么还是得攒点儿钱,以后老了请个保姆。
对请保姆这事,也是源于自己的一种民国情结,那时的保姆跟主人家处的跟一家人似得,而且对主人家忠心耿耿,等保姆老了,主人家也会给保姆养老送终。不像现在的阿姨,脑袋里除了挣钱,似乎就没有别的了。
餐厅的生意比以前好了一些,因为旁边的一家餐厅前几天着了火歇业了,有点儿趁人之危之意。 消防安全对一个餐厅真的是太重要了,今年年初,我家餐厅也差点儿着了火,好在物业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厨师临下班时在火上煮了肉,他开了微火,走时完全忘了。幸亏锅里的汤比较多,不过还是一直熬了好几个小时。汤被熬干了,开始冒大烟,烟从窗户里冒了出来,被外面看车的师傅发现了,师傅及时通知了物业。
我特别喜欢买保险,比如财产险,给自己家出租的房子都上了保险,还有给餐厅服务员上了意外险,给自己上了万能险,车险肯定不用说了。最近,还想给餐厅上个财险和雇主责任险。上保险的钱应该是每年的一项固定支出,上了保险心里好像也踏实了不少。
写到此,觉得一切都像是自说自话,有凑字数之嫌。那又怎么样呢,每天一万字,不瞎写点儿什么怎么能写出那么多。特别喜欢esther昨天在群里说的一句话:我现在突然很洒脱,好多都不在意,反倒当成玩儿的开心呢。
esther也是这次每天写一万字的勇士之一,她每天都是第一个完成,差不多下午五点多她就写完了。我问她你怎么写的那么快,她说她用语音写,用语音对着说一个小时四十分钟,说了差不多八千多字就说完了一篇,然后再修改。她这样做,我也是佩服得不行,让我说我可说不出来,我必须自己打出来才行。esther也是教生物的老师,是不是因为经常给学生讲课,所以具备了这种边说话边思考的素质。
其实,eshther说得对,就把这次写作当成一次玩儿,本来也没想写出什么辉煌的作品来,就当是写给自己一封长长的信吧。至于别人喜不喜欢看,我也是不太在意了。
不过,写作群里的小伙伴儿们还是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几天,每天像是轰炸一般地一天往群里投六、七篇文章,也不管别人喜不喜欢看,乐不乐意看。说实话,我是很看重我们自组的几个写作群的,与群里的小伙伴儿们相识,都是源于大家喜欢写作。刚才曼玉就在我发的疯魔写作的截图下给我留言:玩儿的就是任性。没错儿,玩儿的就是任性。
今天就想任性一把,不再把文章分成六、七篇,今天就只想写两篇,每篇5000字,而且就写自己的碎碎念,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能用二十一万字只写自己,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对自己也开始有点佩服起来。
小吕跟我说,晚上带我去吃串串儿香,是菜市口一家叫“菜麻”的店,他这是又要带我去考察了。他已经买了冰柜,拉好了线,锅也买回来了,供货商也联系好了,我知道他想在转型之前再去别人家取取经。
我们对转型做串串香很有信心,做生意就是要做的风生水起。小吕的野心有点儿大,他觉得一年几十万根本不过瘾,每天挣上百万还差不多。他总跟我说:”老婆,我挣了上亿就带你满世界玩儿去。”
我说:“你不用挣上亿,现在咱俩就能满世界玩儿去。你挣那么多钱干嘛呀,咱俩又没孩子,死了给谁呀。”
他说:"你不懂,我这不是为了挣钱,就觉得过瘾。以后可以捐了呀,捐个希望小学,这不是你一直想的吗?”
“嗯,这个成。”
其实,我俩现在就是什么都不干,到死钱也花不完了。这不是在高调炫富,这是大实话。因为我俩生活不太奢侈,也没有孩子,挣那么多钱其实也没什么用,我觉得如果死的时候钱正好花完就好了,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出去挣钱了。我这个人在别的方面有些命苦,可是从来没缺过钱花,在挣钱这件事上,也从来没怎么努过力,一切都是无为而治,我从来没觉得生活有多么艰辛。小吕总说,你就是命好。
说到钱了,有时就在想,自己到底喜不喜欢钱呢,过去有点儿文学修为的人都耻于谈钱,好像钱与文学是一对死对头,视金钱如粪土,你看那些文学大家,尤其是俄罗斯写批判现实主义的那帮老头儿,哪个不是把金钱看得比鸿毛还轻。 我也曾经被他们感染着,努力地视金钱如粪土,觉得金钱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它扭曲了人们的灵魂。可是后来,我还是觉得有钱挺好的。
时代变了,如今人们比什么时候都喜欢谈钱,而且有钱人已经被大多数人奉为了时代的英雄,挣钱成为了一件一点儿也不丢脸的事,你越有钱别人觉得你越有本事儿,穷人越来越被人瞧不起,因为穷有时会跟懒惰联系起来,因为你不干活儿所以你没钱,就像美国人看不起乞丐一样,他们很少给乞丐施舍,曾经在纽约的街头看到一个黑人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 help, I will work. (帮助我,我将去工作)
金钱其实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思维单纯的去判断对错就可以的。我也曾经为“金钱”的问题而困惑,也会经常地问自己:你到底是喜欢钱还是不喜欢钱。说自己喜欢钱,感到自己太俗气一身的铜臭气,说自己不喜欢钱又觉得自己太虚伪、太矫情。所以,多年前我买过一本老外写的叫《金钱》的书,就是想从根本上找到答案。
金钱本身并没有错,它只是一种流通的货币,是一种价值的符号,但是使用金钱的人往往把金钱歪曲成了一座金山或者一堆粪土,其实金钱本身毫无意义。金钱往往与商人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是最喜欢挣钱的一群,而商人往往又总是被形容成唯利是图,商人的确是唯利是图的,至今我仍偏见地不喜欢商人,而且从来也不曾找个商人做自己的男朋友。但是尽管如此,我认为商人总要好过贪官,因为商人的钱无论怎样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而贪官是在掠夺别人的财富。
在我们这个社会上,穷人总是比富人多的,所以才会有如此众多关于金钱险恶的形容词。说到穷人与金钱的关系,有的人说我一点儿也不懒惰,你看我起早贪黑的干活儿可还是挣不到几个钱。按马克思的理论就是,你看富人的钱都是剥削我们穷人得来的,他们最初还不是因为“圈地运动”才获得了土地,资本家是通过剥削我们的剩余价值而积累了自己的财富。我也曾经特别信服马克思老先生的理论,也理所当然的站在了众多劳苦大众一方,所以当我看《罪与罚》时,也特别痛恨那个通过借贷获利的老太婆。年轻时的我是愤世嫉俗的,我曾经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个“左派”分子。
而如今,我的思想有些转变,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穷困青年更多是因为的时代原因,我们中国在战乱年代的穷困潦倒更多的也应归于当时动荡的年代。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和平年代,是一个机会均等的时代。所以,我认为穷人的穷,有的当然是因为懒惰,他们什么也不想干,他们只想不劳而获,所以他们啃老或者是去偷去抢甚至去杀人。有人也许又会说了,我生在农村,我家里很穷,我没钱读书,所以我找不着好工作,我只能给别人打工做着最底层的体力劳动。那我也只能说,那是因为你命不好,你托生在了一个这样的家庭。不过,穷人总会通过劳动而改变命运的。我不觉得非要人人都要成为富人,其实有吃有喝有衣穿就应该知足。而且我觉得如今真正的穷人其实是越来越少,我认为我们有的只是自己认为钱不够花的一群人,因为自己的贪欲而把自己归为了所谓穷人的一群。我没钱买房买车,没钱去旅游,那你有没有钱吃饭,有钱吃饭你就不算穷人。
说到底,自己到底喜不喜欢金钱,我觉得不能单独用喜欢来评断。反正我自己的钱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挣来的,一没偷二没抢三没占别人便宜四更没啃老。对钱我不贪,差不多就得了,这就是我对金钱的态度。因为我觉得用钱换时间不值,内心深处还是一个清高的人,不想与金钱为伍,一辈子总在研究怎么挣钱觉得也是一件挺无聊的事。
所以,我总跟小吕说,不用挣上亿了,差不多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