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及笔录制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2015年出台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展示了一种强势的态度。社会、媒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普遍反映行政处罚过重,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至少是五千元起步,很多违法情形则是罚款五万元~十万元,另外一些更严重的违法情形是罚款十万元~十五万元;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及以上,罚款倍数是5倍至10倍、10倍至20倍甚至15倍至30倍。

我们来看看《药品管理法》的处罚规定,生产经营假药罚款3至5倍,生产经营劣药罚款1至3倍,不像《食品安全法》一样的有“起步价”5000元。所以药品经营几盒假药,罚款一般也就几百块钱;而一个小卖部销售过期食品,不管数量按规定要罚款5万元,看的出这差距了吧?当然如果有从轻或减轻的情形另当别论。至于《产品质量法》等其他法律,处罚的额度就更轻了。

由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处罚数额很重,而食品经营者的店面不大,因此,当事人如果觉得罚款数额大了,懂法的要么提起复议要么提起行政诉讼,不懂法的就跟你闹或者是逃跑不交款。因此,作为执法部门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一定要扎实,而在办案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下面就聊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要点,以及相对应的笔录制作。

一、监督检查要点步骤

1、检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查看许可经营的范围和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2、检查货架上和仓库中的涉案产品是否放在货架上销售,如有销售是否有明示的售价,仓库中是否还有存货等。

3、检查柜台抽屉和桌面的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进货单和出货单等,查找与涉案产品相对应的批次或生产日期。随着科技的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采用电子台账代替以往的纸质材料。

现在检查主要核查涉案产品于什么时间从哪里购进,购进产品的日期、数量和价格是什么,是否有支持。

二、笔录制作要点

现场检查后,就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把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写下来,没有看到的事情不要写,当事人口头说的话不要写,主观臆测的不能写,与本案无关的情况不要写。下面是具体的要求:

第一点,介绍一下当事人是否在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在许可证后面括弧写上编号。

第二点,介绍现场检查货架和仓库的情况,详细描述涉案产品的标签等信息,明确到哪个货架、数量,是否有价格编码。

第三点,介绍现场检查当事人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票据,以及台帐、进货单或发货单等票据情况。票据要记录相关的编号、页数等信息。

三、拍照要求

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的时候,自然的会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由于没有受过相应的专业训练,有的拍片根本用不着或模糊i清。其实,现场检查照片所需的照片主要是:店铺大门、营业场所内部、涉案产品的正面标签照片和背面、查封《扣押》产品封装。

时间有限,边打瞌睡边写,没有好好的进行理一理,下次再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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