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文/霆鑫

小时候_第1张图片
小时候

这里的“小时候”主要是指上幼儿园前后的那段时光。记忆朦胧,回想当时,仿佛尽在烟雨中。

有回过年,下雪天,屋外的景色十分漂亮。我与我哥穿着崭新的棉鞋在雪地里尽情玩耍,心情十分愉快。至今每每想起,都心生暖流。

又一回过年,我父亲为我兄弟俩买了两套小西装。我是一身黑色,我哥是一身黄。那在当时非常时髦,我和我哥乐开了花,爱惜得不得了。可没几年,人长大了,西服没长大,被家人当作抹布。再后来,彻底被遗弃,甚是不舍。

还是过年,我伯父家准备杀一条大鹅,杀了很久,才把大鹅整死。后来听说,鹅是很难断气的,而当时我伯父是打算把鹅闷死的。

1、

小时候,家里开了个小店铺。店铺完全由木板筑成,贴着我们村唯一一所小学。晚上我爸妈在里面睡觉看店,白天我与我哥会去店铺帮忙。

说到“帮忙”,记忆里最深刻的,是我和我哥一起偷吃冰棍,偷吃辣条。前提是我妈因事离开。那种一边提心吊胆,一边忙着咀嚼的有趣经历,每次想起,心里总忍不住窃笑。

我那时真正的家是一所青砖瓦房,外加一个大庭院,和一个猪棚兼茅厕的瓦舍。砖瓦房离店铺不到百米,是祖父母、我与我哥四人吃住的地方。我爸妈平时都在店铺里过日子。

我五六岁时,家里多了台大大的崭新的海尔彩色电视机。并不是我家出手阔绰,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那台电视机不是我家买的,而是别人欠我家钱,拿来抵债的。

店铺基本由我妈一手照看,我爸则在村里开货车,拉送砖头和泥沙。这种工作一般都是事后付现金。哪知有次,雇我爸拉砖沙的人一时钱财不够,便用一台崭新的彩色电视机来抵账。虽然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但我爸还是同意了,直接把电视机搬回了家。结果引来家人的惊呼,我和我哥当属最高兴的。毕竟在那时,在我们那里,这样一台名牌大彩色电视机可不是一般人能享用得起的。

一开始,电视机被放在祖父母睡觉的房间。房间里有张席梦思,是祖父母的寝具,另一张大沙发,则是我与我哥的狗窝。

没过几天,我大舅舅家的儿子,即我的大表哥,以及小舅舅家的几位表哥都来我家玩。我有两个舅舅,大舅舅住在隔壁村,离我家有三四里,往日大表哥并不常来我们村。小舅家就在我家后面,只隔一条黄泥路。小舅的儿子们都比我大,又都比大表哥小。

来之前,大表哥就听说了我家那台名牌彩色电视机的事。一向热情的我哥自然当仁不让,把几位表哥都领到放电视机的房间里,准备细细观赏。

不巧,我这时正从外面玩耍回来,撞个正着。看到我哥竟背着一向小气自私的我,私自带人进房间看电视,我气不打一处来,顿时火冒三丈,出言不逊。即使我明知站在我面前的都是我的兄长,但言语不乏刁钻刻薄,很是难听。意思大概是让我表哥们不要乱碰电视机,怕他赔不起之类的毒话,就差没有明言下逐客令了。我几位表哥一下子都愣了,我哥则勃然大怒,开始狠狠训斥我,瞪我。我只好闭嘴,但眼神依旧虎视眈眈。

彼时年幼的我不仅毫不懂事,脾气也非常不好,没头没脑。我哥则总是迁就我。打起架来,我也不知轻重,下手非常狠。可一旦我哥真发起火来,我还是会由一头雄狮立马变成一只小老鼠的,不敢多说什么。

被我那么一折腾,表哥们的兴致都没了。没几分钟,他们都悻悻而去,我哥也跟着走了。走前,还不忘挖苦我说:“你现在就一个人慢慢看吧。哼!”

从那以后,我与我那位大表哥几乎没什么来往。

他们都走后,站在电视机前的我自然不甘寂寞。拿出一张光盘,打开电视机,开始播放音乐。其中有首歌,至今都还记得,名字叫【美酒加咖啡】。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是邓丽君的歌。我那时之所以非常喜欢这首歌,并不是因为我身负音乐细胞,仅仅是因为我身上其他的“黄色”细胞。

我依然记得,每次播放这首歌时,电视机里总会出现一位非常漂亮的美女,身着比基尼,喝着美酒或咖啡,千姿百态,搔首抚发,极尽妩媚。就那样,年小的我在不知不觉中情窦初开,而且是大开特开。终于有一天,我开得忍不住了,便立马去找小琳。

2、

那天,我找到小琳,好哄好骗,才把她弄进了我祖父母的房间。然后锁好门,准备大干一场。不料,最后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小琳是我邻居,住我家隔壁。当时,在我家附近并没有与我同龄的女孩。而小琳小我一两岁,非常乖巧。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自然不会放过现成的大好资源。所以那段时间,有事没事,我都会跑去找小琳,一直到后来那次哄骗失败。

可以说,小琳是我从小到大的第一位女性朋友,甚至女朋友。鉴于当时周边的女性资源稀缺,我只好将就。我并不知道小琳对我的真实感觉,但我知道,若是我命令小琳全心全意地喜欢我,她一定会义不容辞的。毕竟,小琳是非常听话的。

在我与小琳的感情日渐浓厚后,我便采取了进一步措施,即亲吻小琳。小琳的相貌还不错,但她有个坏习惯,爱流鼻涕。搞得我每次忍不住想亲她时,一看到那两个黄色的条状物,顿时浪漫全无,扭头就走。

好在有一天,我的勇敢还是打败了反胃的生理反应。那天,我把小琳带到我家后面的院墙,狠狠亲了她一回,即使当时小琳的鼻子下依旧挂着鼻涕。

我把小琳骗进我祖父母的房间的那天,两人躺上沙发没多久,我的祖父母与小琳的祖父母便纷纷赶来了,开始在房间的窗户和门口大叫大喊,让我打开房门。僵持了十几分钟,最后在大人们的花言巧语下,我才让小琳开了门。

接着,门外冲进来许多大人。大人们手上都拿着大大小小的竹鞭或木条,一起向我走来。后面的事情,我彻底忘了,也不愿多想。只知道,从那之后,我再未与小琳来往。

3、

童年的好伙伴里,除了我哥,只有一位堂姐和一位表姐。这两位姐都与我哥同年,大我三岁,但年龄丝毫没有阻挡我们四人打成一团。

堂姐住在我家旁边,表姐也不远。当时,我们四人号称“四大天王”,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无所不为”。

春天,万物复苏醒冬眠。我们不是捉蝴蝶,捉蜻蜓,就是拔春笋,采野花。要么晒晒太阳,看看书,写写作业。那时候,真可谓无忧无虑。

夏天是我们最爱的季节,哪怕再毒的太阳,也要疯狂一番。在门前绿油油的草地上摸打滚爬,做些小游戏,丢手绢啊,跳格子啊,跳皮筋啊等等。或者采莲藕,摸莲子,就是对荷花没胃口。晚上,看满天繁星,遇上个流星就大呼小叫,或捉几个萤火虫才罢休。同时,夏天又是庄稼繁忙的季节,拔花生,割稻谷,插秧苗。当然,顺便也可以在田地里疯一把。

秋天则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瓜果成熟,口水泛滥。我们家门前都有枣树、桃树、梨树和杏树。每每这时,我们四大天王纷纷爬上果树,各占一枝,吃个天昏地暗,一醉方休。到了晚上或翌日早上,便都在茅厕里一泻千里,呻吟不止。

冬天巨冷,却又巨有趣。有雪就打雪仗,分队干起来,没一会儿,所有人都大汗淋漓,头顶上白气弥漫。偶尔也会堆几个雪人,可这边刚堆成,那边就已经缺胳膊少腿。无雪也会尽量找点乐子,一起烤火聊家常,吃点花生或芝麻糖,说笑话,听故事,别提有多惬意了。

对于其他的趣事,比如用弹弓打鸟、捕野兔野鸡、到池塘游泳、钓鱼、捉龙虾、抓泥鳅、烤地瓜……这些有关于水火或伤害生灵的事情,我们家的大人都是严厉禁止的,而我们这些小孩也有心无力。毕竟,那都是需要胆大与残忍才能完成的,而且也并不怎么有趣,对我们四人来说。

记得有次,我哥在我家庭院内的老树上捡到了一只受伤的斑鸠。我俩兴高采烈,因为从未吃过鸟肉,所以立马拿给祖父,让祖父拔毛杀掉。并嘱咐祖母,今晚一定要好好露一手。谁知一向慈祥和蔼的祖父母都一反常态,顿时严肃起来。尤其是祖母,一看见那只受伤的斑鸠,如临大敌,连忙摆手说道:“莫莫莫,造孽啊,造孽啊!”身为退休老师的祖父则认真教育了我们一番。然后夺过斑鸠,直接放生了。

祖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心地纯朴善良。平日里祖父母总是嘱咐我兄弟俩,千万不能做伤天害理的事,哪怕是面对一个小生命。迄今为止,我哥俩还是没吃过那种鸟肉。

4、

毕竟,堂姐与表姐都是女生,而我与我哥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以,除去这两位异性伙伴,我俩还有几位同性伙伴,即小飞、小水,以及小水的弟弟。小水的弟弟外号“楼眼”。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外号。

这三人的家都在我家附近,且小飞、小水与我同年,“楼眼”小我一两岁。自然而然,我哥是老大。我哥小时候很爱动,想象力也特丰富,总能带领我们做出一些新鲜好玩的事。比如说,“演电视剧”,练武功,踢功夫足球,做木板车等。

在那之前,小飞与我经常打架,地点是我家那个店铺后门。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俩就突然干起来,谁也不让谁。最后的结局,早已被忘得一干二净,但激烈的画面犹存。

小水虽然与我同年,但个头比我小,自然打不过我。小水兄弟俩都很好说话。相比而言,“楼眼”更有点傻里傻气。有回他用气筒给自行车打气,当时身体紧贴着气筒。打着打着,往下用力一压时,突然阳具不小心被气筒的活塞给夹住了。“楼眼”疼得大叫,立马扔掉了气筒。结果还好只是皮外伤,流了点血,却从此落下笑柄。

小时候,我家买了个皮球。刚开始,我天天在我们那个破烂不堪的球场上练投篮。后来球坏了,泄了气。碰巧那时正热播一部叫【一脚定江山】的连续剧,我们几个小伙伴看得是热血沸腾。最后,由我哥带头,带我们踢皮球。我哥是教练,我们其他四人则相互比赛,争夺名次。可最后,总是我与小飞排在前二,小水与“楼眼”则分别名列第三与第四,或者他兄弟俩的位置调换一下。

有段时间,我们五人又热衷于金庸武侠,认真研究起功夫,痴迷得不得了。后来,我哥在我家的某个地方,无意找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武功秘籍”。我们争相练习,不亦乐乎。其中有一招叫“飞云腿”,令人心驰神往。长大后,才知道,那只是一本普通的盗版体育运动书。

所谓“演电视剧”,是我哥的一大发明,有点像现在的话剧表演,但至今我都未听闻过其他人有类似的游戏。“演电视剧”无非是仿照我们所喜欢的电视剧,如【西游记】、【西游记后传】、【封神演义】等。然后自编自导自演,加上一些简单的道具,杜撰几段杂七杂八的狗血剧情,一部相当于今天的“微电影”就新鲜出炉了。

演【西游记】时,我哥是孙悟空,我当杨戬,小飞演哪吒,“楼眼”是土行孙,小水是什么已忘记,好像是雷震子,反正都是非常牛逼的神仙。可到最后,都没有我哥牛叉,都会被我哥打败。

我家附近还有个与我哥同龄的男生,他有次做了个简易的木制板车,即一块厚实的方形木板,四个角被钉上四个厚实的瓷器做的“圆轮”。只要一人坐在木板上,另一人用绳子的一端绑住木板,再拉着绳子的另一端,就能使坐在板上的人享受到被风吹过的快感。

我哥非常喜欢这个创意,立马回家制作起来。结果,忙了一个下午。快要完工时,竟出了大事。我哥的右脚被钉子砸出了个小窟窿,血流不止。当时我哥一声惨叫,扔掉了铁锤与铁钉,抱着右脚直跳。我更是吓破了胆,立马喊来我妈。我妈一看,顿时面如土色,二话不说,直接背上我哥向最近的诊所跑去。之后,板车的事不了了之。

小时候,我也特别爱玩。什么打弹珠,折飞机,收集画片,跳格子,甚至连女生的皮筋也不放过。除了上面所说的小伙伴们,自然还有其他伙伴,但可能由于相处的时间不长,谈不上所谓的真情实感,记忆碎得一塌糊涂,只好作罢。而这,也是人生中的一大憾事吧!

5、

所有的趣事,于我们而言,都只是三分钟热度,时间一到,皆索然无味。等我哥伤好后,童年便抛弃了我们。我快进入小学,我哥也快升入高年级。

我哥的确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如玩纸牌,打麻将,走象棋,下军棋,打乒乓球,骑自行车等。

我学会骑车后,便开始与我哥争着使用,那辆我祖父母花了20元买来的二手自行车。有次,我与我哥达好协议,每人每次只能骑几十米,轮流享受。我哥第一个骑,因为剪刀石头布我输给了他。

在我哥潇洒地跨上车后,按照约定,本应该在下一个拐弯处停下,再让我上车。谁知,临近拐弯处时,我哥突然一转车头,向另一边的下坡驶去,滑到了老远。这种赤裸裸违背协议的行为,让跟在后面奔跑的我火冒三丈。

因为斜坡太陡,最后我哥连车一起摔倒了。于是,气急败坏的我一个劲地跑到我哥面前,不仅恶言相向,毫无援助之意,甚至还踢了我哥几脚,如果没记错的话。

踢完后,脸色扭曲的我哥忍着疼痛,慢吞吞地告诉我,当时在转弯处,突然看到祖母从对面走过来。因为一时刹不住车,为了安全起见,技术尚且一般的我哥只好调头冲向了大陡坡,即使明知道会因为路面的崎岖不平而摔跤。

我听完后,回头看了看,只见不急不慢的祖母正站在不远处,用手在额头前搭了个凉棚,伸长了脖子在看着我俩。没办法,愤愤不平的我只好扶起我哥,推起自行车,向一脸焦虑的祖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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