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羔羊》——食人魔的启示

这是故事类型七:破案、解谜类故事,我们的例子是《沉默的羔羊》,这部电影曾给我非常有用的生活启示,我将在这里与大家分享。so,stay with me。

WD:WhyDunit(为什么有人干这种事) ,探秘类型故事,故事的三个要素是:

Detective(侦探), Secret(待解之谜), Dark Turn(非常转折)

WD类故事的显著特点是它们总有个明确的案件或者谜团等待揭示,属于故事的外部问题。这个问题越早提出来越好,让读者清楚地知道故事的走向。同时,主角还有个内心问题——不过,早年流传下来的经典并非如此。

我记得小时候读的破案故事中,主角是无瑕疵的人物,他英勇地揪出了坏人,用毫无破绽的逻辑将反面人物的动机向我们观众娓娓道来,让那坏蛋除了乖乖认罪别无他途。过了若干年,破案故事的主角不再是那种高大全了,他不但要破案,而且本人也成了目标,所以情节更加跌宕起伏。又过了若干年,侦探(警官)的形象变成了落魄中年人,胡子拉碴,口袋里还装着酒壶,一边破案,一边逃避追杀,同时还要与自己的心魔作斗争。

这种变化的原因挺简单,教育水平提高了,读者看得多了,要求也就高了。就用破案故事来说吧,案情越来越复杂,一个案子不够,还要案中案、连环套。真实世界中,有的案子破不了,只好成为悬案,这种情况多的是。但是破案故事里的案子是必须要破的,这可不是废话。既然破案故事一定要破案,那你就必须给主角提供一个合理动机,让他锲而不舍地追到底。而内心问题就是最佳动机。当案件与主角的内心问题紧密相联的时候,破案也就成了一个真正带有情感的故事——这就是本系列一直讨论着的grand argument story(对主题进行了完备探讨的大型故事)。

WD类型三个元素的前两个不需解释,但什么是dark turn(非常转折)?dark turn的意思不光是谜底浮出水面前一刻的顿悟,而且主角还意识到他必须使用非正规手段去解决问题。在罪案故事中,我们总能发现坏人早就狡猾地安排好了一切,法律制裁不到他们。主角深深地卷入到案件当中,无法自拔,以至于本人也成为案件的加害者或者受害者。我们常常抱怨支援的警察总是在决战结束后才赶到现场,大概就是这种思路产生的套路。古人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同样属于dark turn的范畴。换个角度,假如“其人之道”是错的,那么借用此“道”显然也不能归于正当。如果忽略用非正当手段惩罚狡猾罪犯产生的快感,实际上很多WD故事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只有成为他们(坏人),才能击败他们。

前几期我们讨论的那些故事类型大多侧重于人的良善,而WD故事则专门探索人性中邪恶的一面。WD故事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把罪犯揪出来,而是揭示动机:人心竟然如此黑暗。在类似《俄狄浦斯》、《穆赫兰道》、《禁闭岛》这些故事中,当我们发现主角既是“侦探”又是“罪犯”的时候,无论什么词句都无法描述那一刻的复杂感觉。人类的探索广至数百亿光年的时空,细至原子的核心,但是依旧无法回答“我是谁”。如果善恶是衡量人的标尺之一,那么这把尺两个端点的延伸都对定义人性做出了贡献。至于像《唐人街》这种揭示了人性阴暗面之后又毫无解决之道的故事,究竟有没有意义,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不过我相信时间已经给出了答案。

下面是WD故事的五个子类:

  1. Political(政治):《总统班底》,《惊曝内幕》,The Manchurian Candidate(1962),The China Syndrome(1979)
  2. Fantasy(幻想):《银翼杀手》,《谁陷害了兔子罗杰》,《穆赫兰道》,《第六感》,《机械公敌》,《少数派报告》,《绿里奇迹》,《禁闭岛》
  3. Cop(警方):《冰血暴》,《本能》,《沉默的羔羊》,《红龙》,《七宗罪》,《缉毒特警》,《法国贩毒网》
  4. Personal(私人的):《神秘河》,《后窗》,The Third Man(1949),《迷魂记》
  5. Noir(黑色电影):《追凶》(Brick,2005),《唐人街》,《黑色大丽花》

故事分析:《沉默的羔羊》(1991)。这部电影有暴力血腥场面,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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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和原型角色

先列出从故事中提取八个原型角色(关于原型角色的更完整说明,请期待后续文章)。

四个主要角色:
Clarice Starling(克拉丽丝·史达琳,FBI预备学院学生) - 主角(protagonist)
Dr. Hannibal Lecter (汉尼拔·莱克特,食人者,心理医生)- 导师(guardian)
Jame Gumb - (绰号水牛比尔,系列杀人凶手)- 反角(antagonist)
Dr. Frederick Chilton (奇尔顿,精神病院院长)- 同谋(contagonist)

四个辅助角色:
Ardelia Mapp(马普,克拉丽丝的同学、室友)- 随从型角色(sidekick)
Jack Crawford(克劳福德 - FBI行为科学部负责人)- 怀疑型角色(skeptic)
Senator Ruth Martin(参议员露丝·马丁)- 理智型角色(reason)
Catherine Martin - (受害者,凯瑟琳·马丁)- 情绪型角色(emotion)

(下个星期要专门讲一讲故事的八个原型角色,然后再继续故事类型八、九、十)

《沉默的羔羊》故事主题是本质与表征(或者:实际动机与行为表现)。汉尼拔·莱克特一眼就能看透其他人的本质,很多人不知不觉就受到他的操控,任凭其摆布。但一个诚实的人很难被操控,克拉丽丝·史达琳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也是汉尼拔对她很感兴趣并愿意帮助她的原因。

“诚实”就是这个故事给我的礼物,所以我要谈一谈诚实,为什么对自己诚实的人,别人很难骗到他。

我们从小就被要求做个诚实的人,大家也都知道“要对自己诚实”,几千年前就知道了。但是对诚实的理解,一般只停留在“不撒谎”这个道德层面上。其实,要对自己诚实,前提条件是先要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就不可能对自己诚实。如何了解自己?答案是:只有在亲身实践中才能了解自己。不过我们需要可操作的实例,而不是大道理。心灵鸡汤到处都是,要多少有多少,没用。为了与诸位分享我的心得,今天的文章非常长。

先说一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糗事。多年前我打算通过正规渠道兑换100美元,排队的时候边上过来一个外汇倒爷,问我要不要换,他的报价比官方牌价大约高3%,我就跟着他出去了。到了外面,他说要验一验我这张100元的真假,我知道自己的钱是真的,当然就答应了。只见他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一包白色香烟,把绿色的钞票绕在烟盒上,装模作样地看了会儿。突然,他把钱从烟盒上褪下来,塞给我,“是假的,不换了!”

“假的?!”我吃惊地看着手中的纸币,翻过来、翻过去,对着太阳光看(其实我什么都不懂),当意识到手里拿着的是张1美元的时候,再看四周,那人早已溜得不见踪影。

只记得当时我非常愤怒,接着又很后悔。我不懂如何反省自己,从来没人教过我这时候该如何思考。我只有一点点可怜的生活经验,根本不可能看到自己身上的贪婪和愚蠢。就算过了很多年,这件事留给我的情绪依旧是淡淡的懊恼。虽然我记住了这次教训,这一类的事情确实也没再发生,不过贪婪和愚蠢依旧不断地在其他领域给我上一堂又一堂的课,有些课程的学费相当昂贵。同志们!学费非常贵。我认为自己很聪明,所以不自觉地看低对方,这一点让我很容易“上钩”。有一次,明知对方是个不诚实的生意人,我还是想继续跟他做生意,以便把上一笔货款收回来。你问我收回来了吗?当然没有。各位,男人比女人更喜欢骗自己,因为我们都觉得自己聪明。

再说一个别人的例子,是上星期在上看到的(我一下子找不到那篇文章)。文章很不错,开头说了个案例让我印象很深(当然,这类事很普遍)。作者说,某位朋友追求一个女孩子,送了她很多东西,比如手机、化妆品之类,大概投入不少钱吧。半年之后他觉得时机成熟了,希望她做他女朋友,但反而遭到了拒绝。他伤心沮丧了好长时间。

不知道这位不幸的先生有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过整件事情:我是在用贿赂求爱,“因为我已经为你花了那么多钱,所以你应该开始爱我”,这跟花钱买春有什么区别?你以为女生接受你的礼品,她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她当然知道。其实当你第一眼看她的时候,甚至还没开口说话,她说不定就已经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只不过男人们把自己看得太聪明,结果就把别人当成愚蠢的了。这种女孩根本就不值得去投入情感。当你没把自己看成多聪明的时候,就会去学习如何尊重别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变得谦逊,就不会把别人的奉承当成对自己智商的肯定,就不会干那种收买爱情、讨别人欢心的没尊严傻事,把自己购买礼物的价格当成情感的价值,把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捧着当宝贝,还被人玩得团团转。换个角度,任何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会断然拒绝不恰当的礼品——不管她有多穷,因为她不会把自己的感情当作可交易的物品。

他欺骗自己,所以被别人欺骗。与其说他把购买物品的金钱当成交易对方感情的筹码,还不如说他把自己付出的感情等价成那些物品的货币。人在骗自己的时候,是瞎的,他被自己的情绪蒙蔽了双眼,看不到真实的自我。他不知道错误的原因是在自己身上。当一个人用内省的方式回顾以往所有情绪挫折事件,他总能在自己身上或多或少地发现这些缺点:贪婪、虚荣、无知、胆怯、急躁、不聪明、不体面。你能不能接受这些贬义词像一个又一个耳光那样打在自己脸上?

当你对自己诚实的时候,就会发现任何人都有这些缺点中的几个或者全部。不过要是一个人觉得了解自己之后就会比别人“更高”,那就说明他还是没触到自己的核心。了解自己的人从来都不会表现优越感。当你艰难地开始对自己诚实,你就能逐步获得真正的独立。你将发现、了解并接受那个真实的“我”,于是你再也不用像个精神乞丐,乞求父母长辈亲朋好友的表扬、肯定。

当你懂得如何看自己,你就懂得如何看这个世界

那位失恋的先生在看到我上面说的之前,会这样想吗?也许不会。有时候人不能客观诚实地看自己,是因为生活经验不够。所以别责怪自己。说到底,生活就是经验,智商高低的唯一区别只在于学习的速度,要是不积累经验、不从故事中学习,再营养的鸡汤、再高明的智商都没用。人只要活着,就永远不要让自己原地踏步、让智慧停止成长,这就叫诚实。

不过要是诚实到极端,那就变成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了。汉尼拔·莱克特就是这样的怪物。小说中,汉尼拔对于恶的理解是这样的:“邪恶仅仅是伤害人?要是事情如此简单,那风暴也是邪恶的,还有火灾、冰雹。保险公司管它们叫做‘不可抗力’,……我注意到一桩教堂倒塌事件,很有意思。最近发生在西西里,听说过没有?在一次弥撒中,教堂正墙倒在了六十五位老太太身上。那是邪恶?如果是,又是谁干的?假如有高高在上的主,那他就喜欢这结果,史达琳特工。伤寒和天鹅全都来自同一个地方。”从逻辑上说,他没错。假如一个人能客观到如此彻底的程度,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那么邪恶就只是一个带着人类偏见的单词而已,在自然界中,天鹅确实无需跟伤寒病毒比较谁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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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马斯·哈里斯的设计中,汉尼拔·莱克特是“只看本质”的极少数人,给人以冷酷无情的印象。不是他装出一副冷酷无情的样子,他就是冷酷无情。汉尼拔从多年的研究和生活经历中似乎练就了“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特殊技能,他的成长过程我们在《少年汉尼拔》中能略知一二。像他那样的人,无论穿着西装还是囚服,我们都能在他身上看到一种由内而外透出的看穿一切的自信;他竟然在吃人的时候镇定自若,“心跳从没超过每分钟85下”,真让人吃惊。

要是每个人都是汉尼拔,这个世界会乱成什么样子?!如果把“只看本质”与“只看表象”当作自我认知这把尺子的两端,人类的整体分布应该是条中间高、两头低的钟形曲线。这不是什么坏事。绝大多数人无论看待自己还是别人,都会把尺度调整到一个适中的平衡位置。比方说……你可以放心到我家来作客。我俩坐着聊天,这时得知另一群朋友要过来吃饭。我当着你的面拉开冰箱门,你看到里面几乎什么吃的都没有。你不必坐立不安,只管安心喝茶,我不会顺手把你杀了做成精美的菜肴(虽然这种想法很有吸引力,哈!想象一番汉尼拔蛇吐引信般在牙齿缝间吸着舌头的样子)换成他,你的小命多半就玩儿完了。我们知道有些坏想法会时不时地冒出来,但是我们不会那样去做,因为我们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们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可以去做。我们明知某人可能不咋地,但是为了照顾到面子,也不会轻易大声说出来。

多数读者都同意这是个非常极端的角色,但他们不会说这个角色不可信。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表演固然占了很大功劳,但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人身上看到这种影子,他们乍看起来同样给人以毫不动摇的感觉,好像世界的一切都可以用某个终极理论解释。但深入比较起来还是有区别的:大部分人用某种执念(或者哲学、信仰)阻断了对自身、对外部的继续探索,心灵停止了成长。他们真诚地欺骗自己,所以真诚地欺骗别人和被别人欺骗,倘若这种人手握生杀大权,我们都得遭殃。我家亲戚中有个念佛的老婆婆,每到大年三十,一家人围成一大桌吃年夜饭的时候,她总是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房间的角落,还念经,弄得大家都有点别扭。信仰让她对内对外的看法固定了下来,她极其坚定,毫无通融余地,自信、开心、越活越年轻,根本不在意我们怎么看她。她认为她死后是一定要去西方极乐世界的。“你们懂什么?”她总是这样拒绝我们请她上桌的邀请,认为我们的无知将让她多年的修行毁于一旦。

人到了一定年纪,多半会主动拒绝自己的内心继续成长,这个世界他觉得他已经懂了,我把这叫做“毕业生心态”。实际上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说:你是过来人(生存下来了,嘿,我俩真不容易),不不,你不必再次冒险,再看一眼自己实在是太痛苦啦,让你剩下的一辈子就这么着吧。这种想法是很有吸引力的,尤其人过中年,积累了一定生活经验,又攒了点钱,觉得自己已经“不惑”、“知天命”,好像人生不过如此、世界不过如此。

作者是如何让读者对汉尼拔这个极端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获得认同的?他让这个角色非常活跃,简直一刻不停,像条机敏的猎狗,从不放过任何机会。这就意味着他一直在让自己飞速成长。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非常清楚一个事实:自己绝不会一成不变。有没有人在争执中同你说过类似这样的话:“某某,不要说了。你,我还不了解吗?”或者,更直接的:“我早就看透你了。”为什么这种话很伤人?就算从父母口中说出来,你心里服气吗?我想不会。

也许你会问,刚才提到的那位老婆婆,为什么她一成不变,却又能快乐?你要知道,她的那种快乐是绝不会感染别人的,反倒是建立在别人忍受她的基础上。难道她真的一点都没觉察到别人对她的看法?当然不是,谁都不傻。她就是因为这个而快乐,她从别人的忍受中获得自己的内心平衡。不需要汉尼拔的技能,你就能推测她的丈夫大概是个什么情况。

有些人才六十来岁,就只能使用老年人手机,有些人过了八十还学习上网。人与人之间是多么不同。我们常说某个老年人很有童心,因为那位老者没有让自己的心灵停止成长,他的心不是比我们小,而是比我们大。汉尼拔就是那种有童心的人,他外在的品味格调,与其说是对内心的平衡,毋宁说是理智对秩序的追求。入狱八年,他一直与周围所有能“玩”的人和事“玩”,精神病院上上下下什么人他都看了个够,比他们自己还要了解自己。大多数人认为此人邪恶到了极点,要么恨他,要么怕他,其实他们根本不了解他,也不想去了解他:为什么在囚笼里关了八年,他还是那么锐利。所以一旦有了机会,汉尼拔就能轻松地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对于他的逃脱,观众心里竟隐约有种释然的感觉。克拉丽丝对马普说,她不认为汉尼拔会找自己的麻烦,我们也觉得如此。

FBI认为汉尼拔明明有可能知道凶手的底细,却偏偏看着受害人一个接一个增加而无动于衷,是因为这人本性邪恶。然而根据我们现在的了解,汉尼拔可能会这么想:我为什么要帮助受害者?她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不会内疚。我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你们每一个都想通过这个大案子为自己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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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汉尼拔正好相反,精神病院院长奇尔顿则处于自我认知标尺的另一端,他是“注重表面”的那种人。他只在乎光鲜靓丽的外表,华而不实的花言巧语。当克拉丽丝·史达琳来访,他认为FBI派个美女来,是为了色诱汉尼拔(同时表明他根本不了解关了八年的汉尼拔——他所在机构最有价值的资产)。在个人生活上,与汉尼拔一丝不苟完全相反,他五十八岁还是单身,虽然穿着打扮很讲究,家里却乱得一塌糊涂(小说中提到的)。他通过窃听汉尼拔与克拉丽丝的交谈,获得案件的线索,向参议员献媚——这当然在汉尼拔的预料之中,并且利用这一机会逃脱。人往往就是这样,当他用某种很强的偏见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实际上把自己也给骗了,了解他的人就能毫无困难地欺骗他。

如何塑造奇尔顿这种令人厌恶的角色?就是暗地里赋予他一种偏见(或者大道理),他把这种偏见应用于别人身上,但也必然同时应用在自己身上。生活中任何事情他觉得都符合他现有经验,真理掌握在他手里。原地踏步,感觉良好,观众就会厌恶他。影片的结局,汉尼拔找到了他,我们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结果,我们心里对这种人自作自受叫声爽。

奇尔顿的角色类型是同谋(contagonist),与导师(guardian)的功能恰好相反。guardian对主角是引导和精神支持,而contagonist则负责设置障碍、诱导主角(或辅助反角)回避对主题的追求。在《指环王》中,萨鲁曼就是典型的contagonist;《星球大战:新希望》中,达斯·维达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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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水牛比尔”,他彻底回避“自我认知”这个问题,所以他是反角(antagonist)。他既不注意外表,也不在意内里,从里到外都是乱糟糟的一塌糊涂,这就一点都不奇怪了。他觉得自己是易性癖,但相关医院经过心理测试认为他不是,拒绝了他的变性手术申请。他气恼无比,还动手打人。他杀害了五名妇女,采集受害者身上的皮肤,给自己缝制一套女人人皮。以前他还试过同性恋,汉尼拔说这个人“什么都想试试”,像个无头苍蝇。实际上主角与反角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类人,指的就是这点:他们都在面对同一个问题,都在挣扎,但是态度相反。他的内心问题源自于他童年受到的创伤。以下是小说提供的背景:他两岁时母亲就离开了,只能通过一盘选美录像带看到她的形象。可是他无数次反复观看的那位女郎,居然并非他母亲(当然他也不怎么在乎)。

FBI认为他的目的是为了杀人扬名。可是错了。水牛比尔的目的不是因为想杀人,而是为了人皮,怎么方便怎么来。当他真想杀人的时候,却犹豫了。当然啦,这就给了克拉丽丝一个机会,射杀他,解救了凯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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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角(protagonist)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的内心问题也源自于童年精神创伤(很多涉及心理探究的故事都需要设定这类背景)。第一桩事情是十岁时,她父亲恰好撞上两个偷了商店出来的窃贼,两个贼慌乱之中拔枪就射,他在医院捱了一个月之后死去;第二桩事情是她在蒙大拿亲戚家农场,凌晨被宰杀羔羊的惨叫声惊醒,她想救其中一只,但跑了没多远就被带了回去(编剧把小说情节简化了,本文最后再重新讨论原版的“羔羊”)。

克拉丽丝对“kill”这个行为十分迷惘,因为她知道宰杀羔羊的都是老老实实的善良农民,却一样让她撕心裂肺,还常常让她做噩梦。她拼命用功学习犯罪学和心理学,争取成为一名FBI特工,也许这样就能接触更多的kill,理解那些killer,从而解决自己的困惑。我想这就是她的动机(motivation)。

因为这样的背景,她对邪恶的认识与其他人不一样。她不知道答案,但在探索,非常努力。故事的第一场冲突(术语叫inciting incident,激励事件)是在克拉丽丝与汉尼拔之间进行的。整个对话充满了试探、反试探、防御、出击、转折,还有最后的再转折,精彩异常。汉尼拔觉察到眼前这位FBI学院的女学生出人意料,她既不像有些人那样用成见判断他,也没有像另外一些人那样害怕他。几句话之后他立刻就发现了她诚实的品质,心中颇有好感,他称赞她“很有礼貌”,并请她坐下(感觉这跟“茶、上茶、上好茶”差不多意思)。不过当克拉丽丝把FBI预先设计好的问卷拿出来的时候,他又大失所望,他对她评头品足,还用胡乱猜测来攻击她的身世背景。克拉丽丝没上他的当,虽然他的猜测错得离谱,她并没有反驳,而是这样回击,“你很有观察力。但你能否用这样敏锐的观察力来分析自己?怎么样?你为什么不对自己观察一番,把看到的都写下来?也许你害怕吧!”

听了这话,汉尼拔表现出明显的不悦,他呯地一声用力把抽屉合上,这很罕见。我们意识到他显然分析过自己,这是让他成为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食人恶魔的心路,当然极其痛苦。说不定他很清楚自己是一直生活在地狱里。他恐吓她,把她赶走。这时,隔壁疯子Miggs对克拉丽丝的侮辱反而让汉尼拔真的光火了。他觉得让这位体面女生受辱,自己也有那么点责任。他把她叫过来,给了她案子的第一个线索。

设计一个好的主角有什么秘笈吗?答案就是让她成为一个“普通人”。Blake Snyder说的“save the cat”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是如果主角是不太好的人,那么作者在介绍该主角的时候顺便让他做点小小的好事,例如救个猫咪什么的。同样道理,有人引入“kick the dog”这个对称说法,意思是如果你的主角是个非常好的人,不妨让他做点小小的错事。其实这些说法都太表面化了,我们看事情要看本质,作者要设计一个“平衡”的主角,让读者意识到“他是我们中的一员”。He’s one of us,这就是需要达到的效果(超人故事除外,以后再说)。如果不假思索地应用save the cat技术,往往会出现一些与主题无关的生硬场景。我们看看作者托马斯·哈里斯是如何让读者感觉克拉丽丝是“我们中的一员”:她买了个非常好的包,超出她的经济能力,而鞋子和其他衣饰都很一般。这成为汉尼拔攻击的素材。谁不想要面子?谁没有一丁点虚荣心?我们觉得汉尼拔真是太过份了。于是我们内心就这样认同了她,只不过在观看的时候我们不会意识到。

你看过《低俗小说》吗?犯罪分子怎么可能让我们认同?可是昆汀有他的办法:他们在“办事”的时候给自己寻找高尚的理由。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刻,给自己的某个行为寻找正当理由。真正的认同过程都是在故事的进行中这样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好的角色设计在日常行为、穿着打扮那些常见事情上下功夫。坏的设计在笨拙花哨的技巧上下功夫,在故事外面下功夫。

汉尼拔的角色设计也遵循同一个平衡原理。例如,他一开始从外观判断克拉丽丝的身世,是完全错误的;能帮助警方破案,是因为他恰好知道凶手是谁;他也一样在利用这个案子,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从破案和逃脱这两条故事线索来看,汉尼拔远称不上“神奇”,但这就是角色让我们认可的原因。

随着情节的展开,汉尼拔对克拉丽丝的兴趣越来越浓了。他发现她的确想救人,而不是想利用这个案子给她自己谋私利。不过他还想知道为什么,到底是什么在困惑着克拉丽丝,她的动机来源于何处。透过表面看到一个人的本质,是汉尼拔的主要生活乐趣。他曾经这样说过,“有克拉丽丝,这个世界更好玩了。”接着他盘算了一个计划让她单独面对凶手,引导她解决心中的问题。至于结果如何,食人魔大概并不关心,也许他认为不管她杀了凶手还是被凶手杀害,问题毕竟算是解决了。

四个辅助角色:

辅助角色的功能是为了给主题提供一个平衡的情感环境。我们下星期详细讲。

随从型角色(sidekick):Ardelia Mapp(马普,克拉丽丝的同学、室友)。随从型角色可以看成是主角的跟班。“你去哪里,我就跟着你去哪里,”《指环王》中,山姆这样对佛罗多说。《星球大战》里面的两个机器人C3PO和R2D2也是同一个原型角色。

怀疑型角色(skeptic):Jack Crawford(克劳福德 - FBI行为科学部负责人)。克劳福德指派克拉丽丝去跟汉尼拔交谈、获取情报,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态度,以便跟上头交差。他对克拉丽丝说,“别让他知道我们在求他帮忙。”他怀疑自己的意图会被汉尼拔识破。

在验尸前后,他先是觉得让克拉丽丝参加进来不妥,回到车上又为自己不看重女性而道歉。最后他还被汉尼拔的假情报误导。小说中就更详细了,克劳福德的妻子贝拉是植物人,从医院回家躺床上等死,克劳福德确实喜欢克拉丽丝,夹在这样复杂的情感之间,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哄骗克拉丽丝,给汉尼拔开出虚假承诺。如果他真的相信汉尼拔,他会这么做吗?起码会稍微实事求是些吧。他既不相信克拉丽丝,更不相信汉尼拔。

理智型角色(reason):Senator Ruth Martin(参议员露丝·马丁)。理智型角色对己对人做什么事情都有明确的理论依据。她在电视中呼吁凶手释放自己的女儿并反复提到凯瑟琳的名字,大家都认为这一招相当高明,这让凶手把被害者看成一个“有名有姓的具体人物”,有可能激发他的恻隐之心。小说中,她甚至说,女儿救不出来又能怎么办?最多也就是再增加一名受害者罢了!虽然事实如此,可这话从母亲口中说出来,还是挺让人惊讶的。

她的本质被汉尼拔一眼看透。她女儿跟她的姓“马丁”,这说明女儿出生前,那个做父亲的早就不知去向。她穿着男性化的服装,奋斗到参议员的高位,而家庭和生活却一步步瓦解。在机场上汉尼拔问她是否亲自哺乳女儿的那段话,这样想起来也不费解:她其实也渴望被爱,她对女儿有种愧疚,有时候又认为是个负担。

情绪型角色(emotion):Catherine Martin(受害者,凯瑟琳·马丁)。做事完全按当时的情绪。她捉到了凶手的狗狗,可以用来威胁他,可是却对小狗下不了手。克拉丽丝必须先制服凶手,才能下去救她,她当然能理解,但还是禁不住破口大骂。

中点(midpoint)。

故事的中点是汉尼拔得知参议员的女儿被凶手绑走,受害者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早就料到奇尔顿会窃听他与克拉丽丝的谈话,于是他借机操纵奇尔顿,为自己的逃脱制造一个机会。他逃脱之后,克拉丽丝对FBI和警方再也没有利用价值,接下来她只能靠自己了。正因为通过单独的冒险,击杀凶手,救出凯瑟琳,这样才解决了她的内心问题。换成任何其他方式,故事都会变弱。

一切尽失(All is lost)。

All is lost是编剧业的一个术语,指的是故事进行到2/3的时候,主角失去了一切帮助,只能靠自己去面对真正的敌人。一般来说,一个故事的起落是这样的:从inciting incident开始,一路往上走,情形是乐观的,直到midpoint。过了midpoint,情形一直往下走,直到all is lost。越过all is lost,故事奔向高潮。

汉尼拔逃脱了,克拉丽丝只能单枪匹马去寻找线索。接着,FBI按着汉尼拔误导的情报部署到几百英里之外的芝加哥。这时候,她知道自己可能要一个人去面对凶手。如果她不是真的想救人,如果她自己骗自己,那么此刻她就应该退缩,等待支援。

All is lost是考验主角真实动机的时刻,如果动机是假的,故事也就是假的。我们注意到破案故事中,警方力量总是在这个时刻被调开(要不就是来不及赶到),道理就在这里,技巧则千变万化。但在《沉默的羔羊》中,这还是汉尼拔算计里的一部分,代表着他对克拉丽丝真实动机的考验。

其他

很多关于故事的理论性著述都提到“反讽(irony)”这个词。到底什么是反讽?反讽的意思不是讽刺,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命运的捉弄”,比如侦探发现自己居然是罪犯——《禁闭岛》。又比如《泰坦尼克》:在沉没的船上拯救一个沉没的灵魂,听起来怎么样?《虎胆龙威》:他只不过到洛杉矶来度个假……。《盗梦空间》,操纵梦境的大师发现他必须面对自己最深的噩梦。这就是教科书上说的“反讽”的涵义。看不见的命运之手把主角玩弄了一番,只为了让他弄明白一个小小的道理。

《沉默的羔羊》中的反讽元素表现在多层次,是本故事突出特点。大的结构上:警方为了抓获一名凶手,不得不求助于另一名更邪恶的凶手。小的情节上:克拉丽丝救了凯瑟琳,但汉尼拔也因此逃脱,到底谁才是她的“羔羊”?从汉尼拔角度看,还有这个:克拉丽丝,你只有亲手杀人,才能理解杀人这件事(you have to kill to understand killing),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

破案小说很少有把主题探索推进到如此深刻程度的,《沉默的羔羊》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非常优秀,值得研究学习。

系列

小说,按出版顺序:

《红龙》(1981)
《沉默的羔羊》 (1988)
《汉尼拔》 (1999)
《少年汉尼拔》 (2006)

电影,按故事时间顺序:(第二个括号内是IMDB评分)

《少年汉尼拔》(2007)(6.2)
《红龙》(2002)(7.2)同一故事的前一个电影版本:Manhunter (1986)(7.2)
《沉默的羔羊》(1991)(8.6)
《汉尼拔》(2001)(6.7)

《红龙》被拍过两次,第一次是1986年的Manhunter,比较忠实原著,第二次是2002年拍的《红龙》,后面三分之一剧情做了大幅度修改,添加了反角伪造自己死亡的转折,再添加了主角“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转折,情节不能说不精彩。但是从动机来说,主角偏于被动,而反角则不断主动出击,无形中模糊掉了观众对主角的认同,所以不少人还是喜欢1986年拍的那个平庸版本,原因就是主角找到凶手进行决战。像DWAP(绝境)类型故事,主角可以是被动的,他在外界的不断压迫之下被动地爆发;但是破案故事要是也这样,那就坏事了,这就变成凶手来找你协商破案了。所以WD类型故事中,“侦探”(主角)必须是个非常主动的人。

从《红龙》这个故事(尤其是1986年拍的),我们发现作者托马斯·哈里斯当初对汉尼拔这个角色的发掘还比较浅,他跟主角威尔(FBI探长)属于一种完全敌对的关系。汉尼拔打听到威尔的家庭地址,通过某种方式通知凶手去杀人,其他就没什么事了。

七年后《沉默的羔羊》,汉尼拔这个角色被大大加强,完全立体化了。

又过了十一年,《沉默的羔羊》的续作《汉尼拔》才出版。斯蒂芬·金是这样形容托马斯·哈里斯创作的,他说对于其他作家来说,写作常常是一桩单调沉闷的活儿,而对于哈里斯却是充满挫折的痛苦挣扎,写作像是一种折磨。

《汉尼拔》的原作和电影都属于爱情类故事——不管汉尼拔和克拉丽丝之间的情感互动有多么奇怪。也许当年汉尼拔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在她眼中看到了自己“好”的那个版本。至于克拉丽丝,她发现原来他才是她的羔羊,用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放弃事业下去拯救他,最后两个人也许只能“幸福”地一起生活在地狱。但是编剧对结尾做了很大修改——因为原作的结尾似乎是“政治不正确”的。比翼双飞变成了砍掉一只手,还让汉尼拔在飞机上喂小孩子吃人脑。结果引起粉丝的愤怒。

《沉默的羔羊》小说中关于羔羊的细节是这样的:父亲死后,克拉丽丝来到蒙大拿亲戚家农场。农场养羊、也养马。那些马都是别的地方不要了的残疾马,是做狗食用的。一天早上,羔羊被屠宰时发出的惨叫声惊醒了她,克拉丽丝牵着一匹瞎眼的马逃走了,她陪着它,直到它死去。

你是不是感到这组情节是对《汉尼拔》的某种隐喻?作者本人花了十来年时间才把心里的某种模糊想法变成故事,这就是创作的事实。说实话,没人能连续写出佳作,连斯蒂芬·金也做不到。哈珀·李一辈子就写了一本《枪打反舌鸟》,塞林格自从《麦田的守望者》之后就再也写不出一部好作品,焦虑折磨了他一辈子。所以写小说的人千万不要以为学习了什么理论、秘诀,就能让自己的作品一鸣惊人了。我觉得较好的实践是把一个长篇故事的字数控制在十万至二十万字之内,多写些各种不同故事,多存些手稿,然后祈祷自己交上好运。我看到很多刚刚开始写作的网络作者一上手就写几百万字的连载,每天要写上万字。每天写上万字是学不到文笔的,连载又让作者学不到结构,还不如去工地搬砖呢,反正都是“计件制”。

《少年汉尼拔》发生在二战期间的拉脱维亚。汉尼拔目睹法西斯仆从军吃掉了他妹妹,随后就是战后他的复仇。在复仇过程中他发现了自己的本性:原来自己喜欢上了杀人、甚至吃人,复仇变成了一个绝佳的借口。这让他恐慌,但他接受了自己的本性。不过这样又显得“政治不正确”了,于是个性发现这部分东西就没有了,所以故事没法获得大部分观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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