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王

我曾自诩为破烂王,一是平素生活邋遢,二则因为我有捡破烂的习惯。

我小时候不讲卫生,那个年代像我一样脏兮兮的孩子身边大有人在。夏天还好说,我和小伙伴们可以在蟒河里游泳、嬉戏,相当于洗澡了。而到了冬天,我邋遢的本性就表现出来了:理一次发,才洗一次头,理发和洗头合二为一了;早上洗脸呢,很少擦脖子,天长日久,脖子上的污垢黑乎乎一片,好似黑车轴一样;不洗脚,也不洗澡,膝盖上,脚踝处的污垢好似鱼鳞,一片一片镶嵌在那里。印象里只有过年了才会洗一次大澡,但手背、胳膊肘等地方,即使反复搓洗,虽然又红又疼,却还是洗不干净。

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家里姊妹多,他们打下来的衣服,最多改一改,就又落到我身上了。偶尔,母亲也会给我们添件新衣服。黑蓝色的粗布料是她在织布机上一丝一线来回穿梭织就的布匹,在大锅里漂染而成的。新“嘎嘎”穿在身上看起来挺美,一出汗,蓝颜色把身上沾染得到处都是。

不管什么样的衣服穿在身上,过不了多久,撒下的饭渍就把胸前的衣襟涂得白乎乎一片,简直可以擦着火柴了。也没有衣服可以换洗,一件衣服就这么可着劲儿穿,没几个月就磨破了。衣服破了,就在外面打个补丁;或者把补丁放在里面,用缝纫机密密麻麻地匝上一环一环的圆圈,像枪靶,又似树桩上的年轮。

童年这些经历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上大学买了新衣服,只有先让同学们穿几天,我再穿在身上才舒坦。我一方面讨厌身上的破烂行头,另一方面穿上新衣又感到浑身不自在,仿佛周围人都在看着我一样。这种矛盾心理让人很不舒服,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我羞于对外表达这种感受,继而试图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掩饰之下,让我看起来和常人不无二样。

这种心理状况和不讲卫生的习惯,直到结婚之后,才有了彻底改变。

冥冥之中,许是天意,让我和捡破烂有了不解之缘。非典那年,我从单位辞职,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刚建成房子,家里入不敷出,生活很快就陷入了困境。人总得生活啊,于是,我先是卖废铁、废报纸,又卖塑料瓶、烂纸箱,继而把旧电视、旧洗衣机也换成了口粮,最后实在没法了,居然在老宅倒腾出了两扇铁门卖了80多块钱,才解了燃眉之急。

在这段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艰难日子里,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破破烂烂,帮我挺过了好几个月的灰色时光。

也是从那时起,路上遇见一个塑料瓶、或者一枚铁钉、一颗螺丝帽,我都会把它捡起来带回家。

院子墙角处有一个两尺见方的大纸箱,捡回来的塑料瓶就丢在里边。饮料瓶最贵时一毛钱一个,满满一箱子可以卖二十余元钱;现在降为一毛钱三个,一箱子只能换回来八九块钱。妻子把瓶盖拧下来,单独放在一个小纸箱子里,这样可以多卖几个钱。近二十年来,回收破烂的没有一人发现这个秘密,也没人对此提出过异议。

至于散落在马路上的螺丝、螺帽、铁钉,捏起来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让人有些成就感。这些铁家伙可是宝贝,舍不得卖,全放在小盒子里,如果在家里干些敲敲打打的修理活儿,少零部件了,你总能在里面找到需要的东西。

不刻意寻找,遇见了就把它们捡起来。有时候一天可以捡上七八个瓶子、三两个铁块儿,有时候三天也拾不到一个小物件。捡一个瓶子是喜悦,拾个铁块儿是幸福。

走出去,走出去就可能邂逅一次期待,遇见一份希望。捡个瓶子,拾个铁块带回家,就是把快乐和幸福带回了家。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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