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陵频伽是佛经中的月光鸟,它的歌声穿越三界,感动万物,然而没有任何人,能让它在手中停留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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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从地下通道里跑过。
我正在那里拍片子,主题是地下通道。我拍了出口处长长的平平的台阶,拍了地铁歌手和他的吉他,拍了乞讨的老头,拍了卖小豆冰棍和粘玉米的小贩,拍了在暗处吻别的小情人,拍了白领们匆匆而过的身影,拍了滑板上背着书包的孩子……用的是黑白胶卷,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六点,一共拍了五卷。就在我取出第五卷胶卷,卸下镜头和闪光灯,装好包准备走人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冲下台阶,从地下通道跑过。
我赶紧取出相机,装上镜头和闪光灯,上胶卷,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她已经跑出地面。
我抱着相机穷追不舍,一路狂拍。行人看见这样的阵仗,以为在拍婚纱广告,纷纷驻足让路。一时间颇有轰动效果,甚至还有人拿出相机拍我们。
我无暇理会,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闪光灯开始提醒我电量不足。我心中叫苦,脚下依然穷追不舍。只见她提着裙子冲下一个地下通道,我快步赶上,站在入口处,飞快地调焦,恰恰俯拍下她冲进通道的身影。她仰起脸来看我一眼,我当然也没有放过,又拍了一张。
等我追下通道,却已经看不见她了。
我跑过通道,冲上台阶,仍然没有她的影子。大街上人流涌动,如果我拦住一个人,问他是否看见有女孩子穿着婚纱跑过,他铁定会骂我“神经病”。我看看相机,还剩一张,便糊里糊涂地举起来,也不看取景框,就这么对着大街按了一下快门。
整个过程像做梦一样,说出来简直不会有人相信,但是那套照片可以作证。
那套照片后来被很多地方用过,你也许就见过其中的一两张,黄昏的街头,面目模糊的行人,穿着婚纱的女孩子的背影……特别是她跑下地下通道的那张,虽然这样说自己的作品有点过分,但我实在觉得可以称为绝妙。
台阶的尽头被虚化了,仿佛一直延伸下去,她的身影却是异常的清晰,飘起的头纱仿佛透明的翅膀,女孩子圆润的肩头和纤细的腰肢宛如梦幻,网上曾有人评论这张照片,说是像一个天使,穿过阴暗的通道下往人间。
可惜她抬头看的那张没有拍好,大概是我的手动了,画面一片模糊。等我发现这个不可挽回的失误的时候,再去回想她的模样,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这多少让我有点郁闷,不过这种郁闷我已经习惯。
这么说吧,我是一个拍片子的人,我记录这个世界和我的想法的工具就是我手里的相机。每当我看到一个对我有意义的画面,我的反应就是举起相机,按下快门。
但是摄影这个东西和其他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我本人的意愿和能力只占一部分,还有很多因素是我不能控制的,因此常常会觉得拍出来的东西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同。
这时我必然要努力去回忆当时的印象,以比较差别何在。可问题就在于,每当我努力回忆的时候,总是只有照片上的形象——被我的拍摄扭曲了的印象。
我的本意是通过镜头来记录我想要记下来的东西,结果却连脑海里的印象都随之扭曲了,那就是说我其实没有真正记下任何东西,这是何等沮丧的事情。
如果是其他的表现方法,我还可以修改,甚至推翻重来。可摄影是不一样的,错过就是错过,没拍到就是没拍到。
当然或许是我的个性使然。玩摄影的朋友里,也有人是执着派,想到什么样的效果,千方百计也要拍出来。我却随缘,没有拍到那女孩子的脸,也就算了。
和我合作的人都因此喜欢我,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和前任女友分手了。
平心而论,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我们曾经是同事,她做编辑,我拍片。
有一次相机里还剩两张底片,我就在办公室里随便拍掉。正好她在那里改稿子,嘴里叼着一支铅笔,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一手拿着稿件,一手转着鼠标,身后的墙上贴满了报纸。专心工作的人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我把她拍得比她本人还要漂亮。结果照片被老板看中,用作报社的宣传画,她因此注意到我,成为我的女友。
又因为这张照片的缘故,上头对她留意,发现她才华、能力与美貌兼具,更难得还是个工作狂。是以她一路狂升,两年做到执行主编,而我依然不务正业,最后索性辞职。
事实上,分手是我提出的,辞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们必然会分手。她太聪明太能干,而我是个不现实的人。如果情况反过来,我精明强干而她罗曼蒂克,一切OK,但我们这样的组合,到底是不合适的。
她多少也有些觉得,但不肯正视问题,还是努力地做我的女朋友,一直相信我们可以在一起——但是这种事情,如果要用到“努力”,未免没味道。所以我说:“分手吧。”
“我做错了什么?”她问我。
我无言以答。
她轻轻地说:“我知道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什么也没有做错,错的是我,你是一个好女孩,是我不够好。’对不对?”她问,仍然轻声慢语,我也仍然无言。她说得对。她实在是个好女孩,她也尽力了,不够好的是我,没有尽力的也是我。她甚至一直相信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直到我说“分手吧”。
“我总是听人说,分手的时候不要问理由,不要哭闹。你已经失去了他这个人,不能再失去自尊;他不爱你,你更要好好地爱自己。”她的声音激动起来,“可是事到临头,我才知道,这都是他妈的胡说八道!”
她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就像她在评刊会上常做的那样。周围有人朝我们看,我只得开口:“我以为这样做对你比较公平,我以为我先开口你会好受一些。”
“你居然还是为我好!”她冷笑起来。我知道我伤害了她,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我已经伤害到了她。
“我是为你好,”我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地说,“不然难道是为我自己?我再糊涂也知道,不会有人对我比你更好了。”
我说的是真心话,和她交往两年,她为我做一切事情:我房间里的东西她比我还清楚,掌上电脑里八成的记录是她帮我加上去的,连电子邮箱都定时帮我清理,闲来煮一锅好菜,时不时替我买一身衣服……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所以我说:“你实在是太好了,我希望你快乐胜过我自己的快乐,我希望你幸福胜过我自己的幸福,和我在一起对你不公平,你应该有更好的。”
她的嘴唇和手在发抖:“借口!这么烂的借口!”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是借口,是实话。”
她怔住,就那么一瞬间,忽然露出疲惫的神色,好像忽然间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从这一刻之后,我就不再是她的男友。然后,她对我说:“如果你再遇到哪个女孩子,你一定要很好很体贴很温柔地对她,因为已经有过一个人这样对你了。”
她说的这么温柔缠绵,我几乎觉得鼻子发酸,而她还在怔怔地看着我,等我说些什么。此刻的我们在边缘,如果我要她留在我身边,如果我说话,她仍然是我的女友。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过了一会儿,她伸过手来,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脸,叹了口气,想要笑一笑,然而不成功。
我把她的手按住,知道此刻这一朵隐约的微笑会被我记住一辈子。拍片子的人都有这种灵感,那就好像是看着某个我原以为还会见上一面,却再也没见过的人的照片一样。
在我的摄影生涯里,有太多这样的灵感,但真正留在照片上的,却少而又少。
这大概也是所有摄影人的遗憾,就像学生常常梦见考试开始了,自己却找不到考场一样。有一阵子,我也常常梦见自己在走廊上狂奔,知道前面有一幕无论如何不能错过的画面,可是跑着跑着,发现摄影包丢了。
有一次,我把这个梦讲给一个玩摄影的朋友。他叫老莫,算是我的半个师傅,听了之后一乐,说:“巧了,我也做过这样的梦。”又说:“有这么一个说法,我们这些拍片子的人,都会遇到这么一次,看到一个画面,觉得‘带了相机就好了’。这是一个坎儿,之后你就会成天背着相机跑。而那个时候你错过的画面,就决定了你日后的风格。”
他说得煞有介事,但是我将信将疑,尤其是联想到老莫的风格,忍不住笑问:“阁下的风格就是这么形成的吗?”
原来老莫是拍内衣广告出名的,或许太有名了,以至于无论他拍什么,都让人联想到女人的线条。
他也笑了,说:“让我告诉你吧,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场电影,里面有个小姑娘,穿一件——”“内衣?”我打断他。他瞪我一眼:“怎么可能?穿一件纱裙,背后背一对透明的蝴蝶翅膀,我觉得她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这和内衣有什么关系?”
“后来我去拍‘维多利亚的秘密’内衣秀,乖乖!每个模特背后都背着翅膀,当时我立刻就决定了自己以后要拍什么。”
我大笑起来:“得了吧,你是运气好。如果能自己决定的话,谁不想拍内衣广告。”
他的女朋友这时来了,闻言笑说:“两个大男人凑在一起讨论内衣,可不要被我听到。”
他的女朋友叫作琪琪,也玩摄影,虽然是票友,因为拍的题材有争议,所以也小有名气。原来她专拍同性恋的生活。我越发好笑:“我也就罢了,他可是你老公,你想到哪里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怎么知道。这年头做女人真是辛苦,防着别的女人不说,稍微平头正脸的男人也不可不防。”
我们大笑,连邻座的人也不禁莞尔。我对老莫说:“你也不管管你老婆。”
老莫装聋作哑,在杯垫上写“太太万岁”举起来示众。我又好气又好笑:“贤伉俪还真是狼狈为奸。”
琪琪说:“谁让你自己那么好的老婆都不要?看我们眼红吧。活该!”
她和我的前任女友关系不错,一提到这个话题就攻击我。
我只得作软弱而无辜的苦笑状。女人最吃这一套,琪琪果然又心软了:“算了算了!不如这样吧,我介绍男孩子给你认识,全都是漂亮到吓你一跳的美少年,女孩子有的优点全有,缺点全没有。”
我骇然,连老莫也骇然,琪琪哄然大笑:“バカ!真把你们唬住了。”
说着黏到老莫身上,十指尖尖,抚摩着老莫的脸:“不是自夸,当年我可是铁杆的同人女,看那些同志小说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现在,谁要敢把他变成同性恋,我一定杀了那人。”
说实话,琪琪是公认的风情美女。然而各花入各眼,老莫一副陶醉不已的表情,我却有点脊背发凉。
这时整个酒吧忽然喧哗起来,掌声和口哨声四起,有一个女孩子跳到桌子上跳起舞来。
我顿觉眼前一亮,那女孩子穿着最普通不过的白衬衣和黑色宽脚长裤,赤着脚,黑发齐肩,留着厚厚的刘海,活脱脱乌玛·瑟曼在《低俗小说》里的造型。连跳的舞也像,一只脚尖点地,就从那脚尖起,一路上来,随着音乐开始扭动,直到头顶和手指,越来越快,又柔弱又妖媚,又脆弱又疯狂,灯光照下来,她的内衣和肌肤清晰可见,如梦如幻。我猜在场的男人们都和我一样,有一种蹦到她身边去的冲动。不过当然谁也没这么做,大家只是高声叫好、大吹口哨。
琪琪开玩笑地捂住老莫的眼睛,嚷嚷:“不许看不许看!”老莫哀求:“就看一眼就看一眼。”
那女孩子跳得更加起劲儿,黑发和腰肢仿佛幻化成了无数条小蛇,又被灯光和影子撒满整个酒吧,蜿蜒爬行。有人开始拖桌子,有人就在空地里跳起来,大有把酒吧变成的厅的势头。我和老莫琪琪对视一眼,三人心领神会,一起拿出相机。
我和老莫使的是徕卡,琪琪是一部宾得。大家都是量产型的人,咔嚓咔嚓不一会儿,就各自干掉了一卷底片。琪琪说:“Fuck!真是爽!我就喜欢切瓜砍菜一样拍片子。”
老莫说:“告诉你们一个笑话。那回我跟几个行家去拍选美比赛,有一个老家伙,喝!身边一个装垃圾的大黑塑料袋,里面全是胶卷,旁边还有一个人在不停手地给他装。他就平拿着相机,以匀速来回移动,一边不停地按快门。妈的我算是知道那些行家的名作是怎么出来的了!”
他们说话这一会儿,那女孩子已经滑下吧台,滑进人群中。我心中一动,赶紧站起来跟过去,恍惚看见白衬衣一闪,转眼就没了她的影子。厚厚的玻璃门无声地开了又合上,只溜进来一丝风。
我挤出人群,拉开门。外面是一条寂静的路,几个下了晚自习的孩子在门口窥探,见我出来,立刻跑开。我向左转了360度,不见白衬衣的踪影,又向 右转180度,还是没有。
我又回去,酒吧里已然乱了,老板出来干涉,请大家不要在这里跳舞。还是有几个喝醉了的家伙在跳,酒保们夹在中间,忙着把桌子恢复原样。乐队赶紧换了一只极慢的老歌。
我走了一圈,忽然看见角落里一件白衬衣,连忙凑过去。却是一个男孩子,且极其暧昧地对我一笑,我寒毛倒竖,落荒而逃。
琪琪拍手笑道:“可给我看见了,你和那漂亮的小男生做什么?”
我伸手揉乱她的头发:“你实在是个完美的女人,如果没有这种怪毛病的话。”
那边老莫抄起餐刀作势要砍我的手。
看到别人如此恩爱,不是不叫我惆怅的。那天晚上洗片子,脑子里密密麻麻都是以前女友的影子,然而怎么也形不成清晰如照片的形象。回想起来,我并没给她拍过什么好片子。
几天前给她拍的几张片子还钉在墙上。报社组织一个活动,她喊我回去拍片,纯粹公事公办的那种,拍了一整天,才给一千,还不算冲洗费。我开玩笑地讨价还价:“我以为我们仍然是朋友。”
她说:“能够做朋友,何必要分手。”
看来她还是怨我的,所以对我拍出来的片子并不满意:“你拍的我就从来没有漂亮过!”
“哪里,”我赶紧指出若干张为证,“真是英姿飒爽。”
她挂出应付顽劣手下时的招牌冷笑:“‘英姿飒爽’又不是你的长项,或者应该说我不适合你?”
对话到这里开始公私不分——原来她也有这样的时候。我一向以为她是个公私最分明的人,评刊的时候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下来再低声软语:“那是工作嘛。”我简直没脾气。
这时我只得说:“不不不,你永远是不一样的。适合不适合是一回事,记得不记得是另外一回事。”
说到底,我也是个靠不住的家伙,这种好听的的话张口就来。
可惜她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被我这样的鬼话屡屡得手,忽然怔住,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说:“每天上班,看所有人的脸色,瞒上欺下,连哄带骗。回到家,踢掉高跟鞋,扔掉包和报纸,只够力气喝一杯牛奶睡觉。我知道你嫌我太精明现实,没有情趣,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何尝不想浪漫一点,哪个女孩子不羡慕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可是我能够吗?”说到这里她泪盈于睫,“对不起,我已经不能拿出最好的一面给你,生活已经将我打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很震惊,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的第一反应是伸出手,她退后两步,说:“如果你不能回到我身边,就不要再给我半点希望。”
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值得。”
她仰起脸,到底没让眼泪流出来,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眷恋和不舍,慢慢地说:“你是不一样的,我的生活太忙太闷,我想要不一样的东西,如此而已。”
她说得对,她还是最清醒最明白的人。谁都想要不一样的东西,那种原以为现实生活中不会有的东西,那种非常想做,却被判定不能做的事情。然而我不是她想象的那个人,我是个最差劲的人,我应该立刻把她抱进怀里,我应该立刻回到她的身边,我不应该让她如此伤心,可是我没有。
因为我也想要不一样的东西。
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搞的,我把一张底片掉进了显影液。
我懊恼得喊出声来,这才真是天大的灾难。虽然我切瓜砍菜一样拍了一卷,真正捕捉到她正面的只有这一张,还给我废了。
第二天赶紧约老莫和琪琪出来,我打着电筒,拿着观片器逐张研究他们的片子,想要看清那女孩子的长相。
谁知老莫那天装的是一只广角镜头,所以他拍的是场面,跳舞的女孩子面孔只一粒花生米大,他还得意地说:“我就是要这种效果。”
而琪琪实在是旁门左道的高手,她拍的尽是旁人的面孔和表情,那女孩子只得一点手脚胳膊腿。她说:“《陌上桑》里就是这样描写秦罗敷的美丽——从旁人的眼睛里。”
不得要领,我颓然放下。两套片子真的不坏,拿去给都市画报之类的编辑,人家肯定如获至宝。不过我和他们的路数不同,我拍的片子比较规矩也比较好看,我只是强调那女孩子的身形和姿态是何等的妙曼撩人,我只是想看看她到底有多美。
“非现实,”琪琪这样评价我的照片,“我一直想说来着,你拍的片子都有点非现实的感觉,好像刻意营造出来的境界一样。”
“这样的片子当然比较对大众的胃口,也比较讨巧,但总让人觉得有点欠缺。比如你上回拍的那套婚纱,是很好没错,可我总觉得如果那女孩子回过头来,脸上会是一片空白。”老莫“妇唱夫随”,和他老婆一起抨击我的作品。
当然他们说的是事实,果然是好朋友,不是酒肉朋友。我借他们的眼睛审视自己的照片,美则美矣,的确缺了点什么。酒吧的环境和人群只是一片昏黄模糊的背景,白衣黑裤跳舞的女子仿佛是另一张照片上拓印过来的,透着淡淡的温润的光晕,虽然清晰,可似乎并不真的存在。
就在这个时候,那穿着婚纱的女孩子抬起头来的一个瞬间,在我眼前闪现了一下。我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依稀有几分眼熟,让我大吃一惊。但只一会儿,再想的时候,就看不清了。
老莫见我发呆,以为我受了打击,赶紧又说:“我是有一句说一句,你那些好的地方还用我说吗?”
我问他:“以非现实的境界为追求目标,真的要不得吗?”
他被我问到,过了一会儿,才说:“风格这种东西,很难有高下之分,只是看谁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得更绝。拍北极光和拍非洲难民,说不清哪个更有意义,不过我是倾向后者的。”
我心里说才怪,难民营里又没有内衣秀。
琪琪笑吟吟地加注解:“就像有的人以拯救万民为己任,有的人一辈子只寻找一个爱人。”
老莫不放过这个机会,诞着脸问:“你呢?你是哪一种?”
琪琪完全知道男人要听什么,温顺地说:“我是后一种,而且我已经找到了。”
虽然琪琪和老莫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神仙眷属,但那一会儿我暗暗发誓,将来我就算找到一个天仙,也要在人前和她相敬如宾,断不像这两口子这么肉麻。
猛灌一大口啤酒,我突然开始对他们俩推心置腹。我说:“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刚开摄影课,我和睡在上铺的兄弟共用一部相机。”
老莫说:“看来哪天非去阿非利加不可,不然总被你们看扁了。”
琪琪说:“你敢不带我去,我拿平底锅把你砸成一个球。”
我说:“当时系里每个月发两卷黑白胶卷,我以拍完为限,并不特别有感觉。直到有一年元旦的时候。”
老莫说:“拍内衣拍久了,人家就以为你只会拍内衣。”
琪琪说:“倒也是,要是你拍人体嘛,还有指望成个赫尔穆特·纽顿,从没听说谁拍内衣拍成大师的。”
我说:“那天下着雪,我心情不是很好,路上也没有什么人。忽然听到有人在唱歌,小女孩的声音。”
老莫说:“我要拍人体,你肯定只准我拍你,但我又不会把你的拿去给别人看。”
琪琪说:“你知道就好。内衣我已经很忍耐了。人体?你做梦吧!”
我说:“唱得很好听,我抬头一看,迎面走过来一个小女孩——”
老莫笑起来:“我就知道和女孩子有关。”
琪琪说:“什么嘛,我还以为你什么也没看见,是一个鬼故事。”
我愕然:“你们有在听我说?”
老莫说:“当然,继续。”
我继续:“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孩子穿一件红色的短大衣,领口、袖口和下摆都镶着白色的绒毛,半长的小靴子,头发鬈鬈的,拿一根银色的棍子,上面有一颗星星——我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总之非常可爱。路的两边都是松树,松树上落满了雪,雪还在继续下,她走得那么起劲儿,唱得那么开心,给我的感觉简直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公主。如果她挥挥那根棍子,变出什么兔子啊鸽子啊星星之类的,我也一点都不会奇怪。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好笑,但当时我真的觉得她是一个小精灵。”
琪琪大笑起来:“好可爱的大学纯情小男生。”
老莫说:“你‘盗婴’。”——他有朋友看上了一个中学的小女生,事儿闹得挺大,大家都说那家伙“盗婴”。好老莫,居然这样说我。
我有些恼火:“跟你们说不通!我只是从没有看到那种搭配好了的画面。你们想象一下,雪地,松树,红色衣服的可爱小孩——她长得真的满可爱的。还戴着小红帽,拿着那种奇怪的道具,旁边又没有闲杂人等,真他妈的绝了。”
琪琪看我急了,忙说:“我知道我知道,那是你生平第一张好照片对不对。”
我懊恼地说:“当时我没拿相机。”
老莫一口酒喷出来,哈哈大笑,琪琪也忍不住笑了。
我不理他们,继续说:“但那一幕让我震撼的不是是颜色和构图,而是那种感觉,完全不像现实中应该有的,就像做梦一样。我立刻就知道了,我一定要把这样的情形拍下来,要把那种感觉留住。老莫,琪琪,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明白。”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明白,那一刻我知道人生里有些东西是一定要留住的。我之所以选择摄影,是因为我没有别的才能把它们留下来,我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记录我眼睛里的世界,和我心中的感觉。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很安心,原来我要做的是这件事。当然,人可以做很多事,但我选择了摄影。
所以我说:“老莫,我和你不一样,如果让我在北极光和非洲难民中做选择,我会选北极光。你记得埃森·莫顿拍的那套北极光的照片吗?那种震撼是纯粹的,与人无关的,就算我们这个文明毁灭了,像这样的景色也还在那里。”
老莫说:“得了,兄弟,我永远也拍不到非洲难民,你永远也拍不到北极光。”
他说得不错,我们多数是拍拍公司开幕,结婚典礼,运气好的话,可以接到内衣和洗发水的广告。
几天之后,我接了一个洗发水的广告。
广告公司是相熟的,价钱压得极低,原因是他们请了一个有名的模特,所以顾此失彼。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多数情况下模特比摄影师牛,世界上没有人不晓得玛丽莲·梦露,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米尔顿·格林?
那模特有一头男孩子般的短发,染成明媚的野李子色,我从没见过那么高佻玲珑的身材,那么挺直秀丽鼻子和圆润的嘴,眉眼更是亮丽得让人精神一振。虽然她很有点名气,却没有架子,不止没有架子,我简直怀疑她对我有好感。我称她“易小姐”,她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我立刻被电到,得意洋洋地告诉老莫。他一盆冷水泼下来:“别自作多情了你!”
又教训我说:“她们以买弄风情为职业,当然要时时加以练习,你以为在勾引你,其实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或许是该听老莫的话,他成天在模特丛中混,经验丰富。可是又不服气:“那你说玛丽莲·梦露和米尔顿·格林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子,你给我记住,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只知道梦露不知道格林,我们也要立场坚定,梦露只是三流艳星,米尔顿·格林却是摄影大师。”
我抗议:“格林是大师没错,但梦露也不是三流的。”
老莫说:“你完了,那个狐狸精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她是不是狐狸精我不知道,但是又怎样,哪个男人不喜欢狐狸精?
琪琪也笑话老莫:“他被狐狸精迷死了又怎么?你急个什么劲儿?是不是自己在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得过一次美人青睐,看到人家有成就,心中妒忌。”
老莫气得发昏,不敢冲琪琪发作,只好使劲儿踩我的脚,冲我吹胡子瞪眼睛。
我苦笑:“你不用踩我的脚,人家开一辆白色跑车,漂亮得让人控制不住要吹口哨,据说值一个金矿,我发烧到四十度也知道她不是我那盏茶。”
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她在透过镜头向我眉目传情,更觉得自己在隔着取景框吃她的豆腐。休息时她找我聊天,话题十分敏感,诸如“你们是怎么看我们这样的女人呢”、“在你看来我的脸是否有资格流传后世”,甚至“你的女朋友不知会怎么想哦”。
我老老实实,但避重就轻地说:“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觉得你十分漂亮且气质不俗,绝对有资格流芳百世。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有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拍过这样的片子。”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程度拿捏真是恰倒好处:“哦,发生了什么事?”
“她处处比我强,我心胸狭窄,离她而去。”
她微笑:“听你说,好像全是你的错。”
“根本就是我的错。”
她摇头:“我原来的男友却说我贪慕虚荣。”
我说:“人总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过的生活。”
她闭上眼睛,又睁开:“你真会说话。”
咦,我还算会说话?我受宠若惊,顿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才叫会说话,说话的时候歪着头,微微抬起一边的肩,脸颊轻轻蹭过肩头。这是她的一个标准造型,同时把金色的凉拖半吊在脚上,一下一下地踢我的牛仔裤。至此我终于确定她在引诱我,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我也承认我确实被她诱惑,到脚趾都那么好看的女人真的不多,我给她的脚和凉拖拍了一组特写。连夜洗出来送给她,连自己都觉得像纯情少年的做派。她仔细地看了很久,说:“我几乎要相信你是喜欢我的了。”
我当然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
我和前任女友相处半年,才敢在编前会上给她传纸条:“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是否会撕掉这张纸条。”而且当时我真有这样的担心。她微微一笑,把纸条夹进采访本——如此明显的示意,我还是又过了一个月,才鼓足勇气第一次约她。
但现在,我只认识她四天,就对她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然后,在下一秒钟,我就吻了她。
我们的合作到今天为止,广告已经拍完了,她就要开着跑车离开。可她是这么的美丽,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她是最美丽的一个。
她说:“今天下午我没什么事,也许你愿意请我吃冰激凌?”
我惊讶:“我以为模特都不吃冰激凌。”
她笑:“这个月我瘦了两斤,可以纵容自己一下。”
我也笑:“请女孩子吃冰激凌是我的梦想。”
那是一间美丽的冰激凌店,深深的店堂,阳光在黝黑的木地板上画出橘黄色的方块,木制吊扇在半空中缓缓转动,把略嫌冷冽的空气扇成阵阵清风。
据说这只牌子的冰激凌,是世界上最贵的,我偷偷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钱包。
她说:“我最喜欢这里的吊扇,让我想起《卡萨布兰卡》。”
我看着她,她是值得那辆跑车的。但是那送她跑车的人知道么?他曾和她一起看《卡萨布兰卡》么?他知道英格丽·褒曼游移的眼神是因为她也不知道影片的结尾是怎样的么?英格丽·褒曼没有留在卡萨布兰卡,正如有人说过,你不能放弃做第一夫人的机会而留在摩洛哥的一间小酒馆里。
我说:“如果我在卡萨布兰卡有一间酒店,你是否会来看我。如果我请你留下来,你是否会留下。”
说完后又非常紧张,因为太像求爱的话,但我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她明白,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美丽的不事劳作的手,涂着淡茶色的指甲油。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爱上了她,但在那一刻,如果你说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我会觉得像摘掉了我的心。
她说:“如果我们有半年的时间,我就和你结婚,我们到云得米尔湖边租一栋小别墅,那里最美的是秋天和冬天;如果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和你私奔,我们租一辆敞蓬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如果我们有七天的时间,我就给自己放一个假,到长城脚下借老潘的公社小住;如果我们有一夜的时间,我就和你去开房间,我告诉你,狄奥莉丝慕是我是唯一的睡衣……”
如果我年轻十岁,我会对她说我爱她;如果我年老十岁,我会见识她的“狄奥莉丝慕”。可是现在我不能,我说,声音里有太多的感情,听上去荡气回肠,我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
我说不下去了,老莫说得对,我不该爱上她,这不是真的。
她微笑:“你见识到了什么叫作沦落风尘吧。”
我久久地看着她明媚如画的微笑,摇头道:“不,我见识到了什么叫作倾国倾城。”
她笑得用手掩住面孔:“我认识的人里面,你最会说话。”
我最喜欢看妩媚的女子不经意间露出一点稚气:“我原本是个最不会说话的人,在你面前,忽然变得会说话了。”
她越发笑得花枝招展,然后,又沉静下来,轻轻地说:“可惜不是真的。”
我看着她,仿佛被人在鼻梁上揍了一拳,原来她也知道,不是真的。
太美丽的人,太动听的话,从来都不是真的。我一直很会说话,对她,对我的前任女友,不温不火,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没有一个用错的词,没有一次失态和失控,就像我拍的那些相片,美丽、洗练,恰倒好处。
真正的感情不是这样的,真正的感情是张口结舌,是笨嘴拙舌,是说错话,做错事,急得冒汗,越描越黑……安塞·亚当斯拍那套沙漠的月落与日出的时候,在撒哈拉如一条狗般生活了半个月。他说:“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烧。”说得真好,那才是真的在爱和创作了。
我这只好算调调情,解解闷,拍拍片子罢了。
我爱她的话,她是英国首相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执行主编;我爱她的话,她是皇帝的女人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一个殷实商人。不不,我不爱她们,我只爱我自己。
我不爱撒哈拉的日出与月落,我也不爱北极光,我只爱摆弄相机。
我说,其实不只是对她,只不过此刻她就坐在我面前,我说:“对不起。”
她诧异:“这是怎么说?”
我还是说:“对不起。”
她慢慢明白过来,温柔地说:“可是,我不是你要说对不起的那个人。”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叮当一响,一个女孩子推门进来,穿着玫瑰红的吊带长裙,长发飘飘,一进门就放肆地踢掉了脚上的鞋子。那是一双玫瑰红缎带编成的凉鞋,鞋跟足有九公分,其中一只朝我们这边作低空飞行状。“呀!”女孩子惊叫一声,鞋子嘎然而止,以极其美丽的姿态横陈在地板上。
我们被这意外的插曲打散了所有的惆怅和感伤,三个人一起看着那只鞋,又同时笑起来。
女孩子见自己的鞋子没有造成危险,就不再理它,笑盈盈地向我们点了点头,走进来。不知何时,店里已经为她摆起了满满一桌冰激凌。
我从来不知道冰激凌可以做出这么多花样:有的淋着晶莹的果粒和糖浆;有的浇着浓浓的巧克力酱;有的洒着闪烁的糖霜和冰屑;有的点缀着柔滑的奶油花边;有的做成雪人,戴着半个樱桃做的帽子;有的有的做成雪山,端上来的时候还点着火;有的被放在半个菠萝里;有的夹在两片芝士之间;有的包在半透明的糯米皮里,有的裹在草莓外面……玫瑰红的女孩子拿着一只长得出奇的银色冰匙,开始吃这一桌子冰激凌。
她吃得非常放肆,这里一勺那里一勺,大口大口往嘴里送,好像这一桌子冰激凌全是她的——也的确全是她的。有的冰激凌开始融化了,就被端下去,换一份同样的上来。雪白的桌布上不一会儿就被她弄得奶油淋漓,还有她的长裙和地板。
她赤脚踩过地板上的冰激凌,留下一个个腻腻的小脚印,还有她的头发,老天,她竟全然不顾自己的头发落到冰激凌上,又扫过她的脸和肩膀,一道道斑斓的印子,觉得不便,就用手随便一掠,又把冰淇淋揉进头发里。面对这种吃法,任何人只能“叹为观止”。
我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条林荫路,路旁小店里摇的奶油花生冰激凌非常有名。我曾经看到两个中学生在那里比赛吃冰激凌,每人拿着四支,吃得稀里哗啦,笑声和尖叫声传得老远。路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那时我突然很想要一个贪吃的小女朋友,带她来吃冰激凌,一口气给她买四个,看她吃得满脸满身都是。
回忆起这段往事,我不禁抱怨起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我的运气不好,交往的女孩子个个视冰激凌为畏途。有一个干脆说:‘引诱女孩子吃冰激凌的人不能成佛。’还有一个说:‘奶油!花生!冰激凌!任何一个词都能够把人吓跑了,何况是奶油花生冰激凌!’”
她笑得把头埋在臂弯中,说:“为什么我念大学的时候,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男生?”
我问:“如果我带你回我的大学,请你吃冰激凌,你会不会一气吃四个?”
她温柔地说:“我一向以为,把冰激凌当饭吃是世上所有女孩子的梦想。”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注视那个玫瑰红的女孩子,眼睛里满是羡慕和怜惜。她说:“有一回生日,有人为我包了一间娱乐城,为我们弹钢琴的男孩子漂亮得不像话,他整夜只看着我一个人,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对我微笑,那微笑里仿佛有光芒。后来我听见他悄悄地问旁人:‘那玫瑰一样的女人是谁?’人家对他说:‘她已经是插在瓶子里的玫瑰了。’我看到他眼睛里的光芒暗淡下来,那一个晚上,我哭了。”
她说得很慢,仿佛有余音袅袅,如此动人,让我不禁猜想,以后的日子里,她会不会对人说起另一个情景,说起某个下午的冰激凌店里,她和一个拍片子的男孩子在一起,那里的吊扇如卡萨布兰卡,那里的空气里荡漾着冰激凌的甜香,他看着她,无限感伤地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但她还是要离开,因为她的白色跑车就停在外面。
其实我是明白的,她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谈几个小时的恋爱。
或者我也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爱几个小时。
但我知道我会记得一辈子。
那个傍晚我为她拍了许多片子,直到光线消失。
可是老莫告诉我:“不会很久啦,两周,顶多两周。两周之后我们和你提起她,你一定要过几秒钟才反应得过来。”
完全是过来人的口气,琪琪含蓄地瞟他一眼,不说话。
听了他的话,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更叫我郁闷的是,两周之后,我果然不复郁闷。卡萨布兰卡式的吊扇也好,白色跑车也好,美丽绝伦的女模特的浅笑低语也好,背着摄影包大太阳底下拍两回片子,也就成了老照片里的旧风景。其实后来我得了不少拍广告的机会,那些模特们也都漂亮得出奇,但我发誓决不再和她们有任何牵连,决不。
过了一阵子,琪琪告诉我:“听说下期的某某杂志要用易芳菲做封面。”
我果然一时没反应过来:“易芳菲是谁?”
她说:“你忘了?”
我这才想起来,忘了,真的是忘了。她曾那么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琪琪说:“看来是时候给你介绍女朋友了。”
因为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所以很高兴地一口答应:“好啊。”
想了想又赶紧说:“一定要是女的,此外我没什么要求。”
闲下来只和他们厮混也不是办法,琪琪恐怕已经开始不满了。人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女朋友,最好年纪小一点,纯纯的,喜欢吃冰激凌的……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猥琐的中年人。
然而那天被琪琪约出去,我还是吓了一跳。坐在她身边的是一个小女孩,袋袋牛仔裤、白色小T恤,因为年纪小,看上去扁扁的,瘦瘦的,长手长脚。她的头发编成无数小辫子,嚼着口香糖,放肆而好奇地盯着我,琪琪还笑吟吟地介绍:“这是我的表妹,薇薇。”
天哪,还是她的表妹。我的头开始痛,一定要跟老莫说,他老婆有点问题,同性恋的照片拍多了,想法和常人不一样。
我问:“老莫呢?”
琪琪笑:“他说没脸见你,让我来跟你说。”
我越发诧异,莫非近朱者赤,连老莫也有份。这两口子疯了,把这么小的女孩子介绍给我。我看着薇薇,她也瞪着我,有点抗拒又有点赌气的样子,她多大?看上去不会超过十五岁。
琪琪还在笑:“我知道这是有点麻烦,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心里说:“何止麻烦,简直胡闹。”嘴上说:“喂,琪琪,我知道我时常凑到你和老莫身边是不大妥当,你们如果嫌烦就直接说好了,何必……”
琪琪赶紧客气:“哪里哪里,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大家这么熟的朋友,怎么好好地讲这样的话……”
我说:“我一定检讨自己以往的态度,请你千万别往心里去……”说着,学日本人那样深深地低头。
琪琪赶紧回礼:“请千万不要这样说,我们也有不对的地方……”
那边薇薇已经爆笑出来:“琪琪姐,我觉得这小子对你有企图耶。”
越来越乱,我汗下如雨。只听琪琪斥道:“薇薇,别闹。”又对我赔笑:“现在的孩子就是这样,你别见怪。”完全是媒婆的口吻。
我说:“慢着,慢着,琪琪,你和老莫真的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
琪琪说:“我们也没有想到啊。原来只我一个人出差,谁知我们的三个摄影记者通通有事,临时请的人居然是老莫。好在只有一天两夜,你就帮我们照顾这孩子吧。”
薇薇抗议:“我才不要人照顾,我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出去玩。”
琪琪喝道:“你根本是大路痴,又喜欢惹是生非,加上丢三落四,还动不动把袜子当帽子。自己照顾自己?得了吧!要么让这个大哥哥照顾你,要么我把你锁在家里吃方便面,你自己选。”
薇薇愤然:“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你还出差,把我随便扔给个不三不四的人。”
琪琪说:“你根本是跷家,也不事先招呼一声,我收留你,找人陪你,你还要怎样?就算我把你扔到火车站或者收容所去,你也没脾气!”
我听到她们对话的内容才明白过来,原来是一场虚惊——我果然变成了猥琐的中年人,思想如此龌龊。因为放下心来,连被说成“不三不四”也没注意到,反而觉得她们吵得有趣,不觉微笑。
琪琪看见我笑,自己也撑不住笑了:“你,如果不带薇薇玩得开心,以后别想跟我们蹭着过周末了。”
我呻吟:“我说琪琪啊,你找个女生陪小妹妹不好吗?”
琪琪说:“有了男朋友,哪里还有要好的女朋友。”
薇薇冷笑:“有了男朋友,连妹妹都可以不要了。”
我不平:“老莫究竟有什么好,你对他如此死心塌地?”
琪琪笑笑:“他就是他呀。”
薇薇又对我冷笑:“你还说你对我姐姐没企图。”
刚才我以为她不到十五岁,现在见识了她这般锋利的口角,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薇薇你今年多大了?”
她挺挺胸,得意地说:“十四岁半。”
哎呀,失敬失敬。
琪琪给我一串钥匙:“我们的钥匙,收好了。冰箱里什么都有,带她出去玩,买什么东西都记得要票,我们凭票据报销。”
我说:“等等,我呢?给我什么好处。”
琪琪料不到我有这一问,呆了一呆。我趁她发呆,赶紧追问:“过年的时候有人送了一瓶亚尔萨斯白酒,你们放在哪里?”
送酒的人是我的前任女友,所以琪琪大笑:“好了好了,看来你真的是好了,从情圣恢复到小人。”想想又替我那前女友不值,骂道:“他妈的男人就是这样,这边把别人害得伤心欲绝,那边他转身又是一条好汉。”
薇薇看我一眼,目光炯炯,我肯定她已把我打入猥琐的中年人行列。
就这样我到老莫和琪琪家扮演保姆的角色,他们双飞双宿去了。
我在肯德基买了家庭套餐。薇薇蜷在沙发上吃鸡翅、喝可乐、看电视、带着耳机听音乐、手里还翻着一本书;我喝酒,吃汉堡,在电脑上看老莫用数码相机拍的新片子——还是美女和内衣为主,做了些效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薇薇看过所有的台,忿忿地骂:“SHIT!”关掉电视。
我笑,她和琪琪这一点很像,两人都喜欢用外语骂人。她回头瞪着我:“笑什么!”
咦,她家大人不在,还这么嚣张。
我走过去,把她的脚拨开,坐到她身边,例行公事地问:“看什么书?”
她仍然瞪着我,不甚甘心地把书递过来。《查拉特斯图拉特如是说》!乖乖。
我摇头:“你看这样的书还太早了。”
“你知道什么?你看过吗?”她轻蔑地反问我。
我说:“我当然没有看过。但谁都知道,看《红楼梦》长大的小孩子,将来的人生肯定要比看格林童话的孩子辛苦。”
她大概没料到我还能说出一两句有意思的话,露出“哦”的表情,夸我:“原以为你是个俗人,竟还不俗。”
这下我肯定她是看过《红楼梦》的了,赞道:“说得好,没有看过的人断不会用这等语气。”
她扑哧笑出来:“看过张爱玲也使得呀。”
好家伙,连张爱玲也看过,莫非我遇到了一个天才儿童?
我问:“你真的离家出走吗?”
她反问我:“走到表姐这里来算不算?”
“为什么?”
“中考没考好。”
这是什么世界,十四岁半的小女孩为了升学考试而离家出走。我说:“我们那时轻松些,大家都是到了高二,才知道什么叫苦读。”
她笑:“最好是三十年代,钱钟书数学考15分,一样上清华。”
咦?有这么好的事?果然是良辰美景。我找了个理由安慰她:“可他们那一代人注定要吃很多苦,上帝是公平的。”
她点头:“这倒是,你不得不认为他是公平的。让我文科好,就让我理科一塌糊涂,给了我智慧,就不给我美貌。”
我暗自好笑,谁能想象一个十四岁半的孩子说:“我有智慧,可是没有美貌。”可又有点暗自心惊,这孩子,十四岁的时候就剔透如此,将来的日子怎么过?
如果她是我妹妹,我一定祈祷她越活越回去,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泯然众人矣。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十四岁的时候也都这么清醒与愤怒,关心我们的人也都祈祷我们越活越回去。而我们没有辜负他们,果然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薇薇看着我,眼睛清亮逼人,她问:“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拍片子呀。”
“就像老莫哥哥那样吗?”
“恐怕有点不同,老莫的志向是要拍人间疾苦。”
薇薇骇笑:“他?人间疾苦?”很是不相信的样子。
我叹息,可怜的老莫,连小女孩都不相信他的理想是去拍非洲难民。
我说:“人们想拍的是一类片子,真正拍的是另一类片子。”
她说:“我明白。就像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是另外一些人。”
这孩子简直要成精。我看着她小小的脸和瘦长的手脚,很是替她怅然,连这都想通了,以后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她还安慰我:“不过我们判断一个人,不应该依据他成了什么样的人,而应该根据他想要成为的人来判断。”
我笑:“谢谢你,你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你想拍的是什么样的片子?”她问。
“说出来你会失望,美丽的女人、优美的风景、星空、北极光,”我对这个小女孩吐露心声,“像梦一样的,或者说人无能为力的东西。”
她说:“我明白,简单的,永恒的,远离现实的,就像大歌剧的背景,或者用神话做题材的油画。”
她真的明白,比我说得好,我揉揉她的头发:“好孩子。”
她说:“我喜欢歌剧,虽然听不懂,但那里的感情是单纯的,悲壮的,一上来就要生要死,肝肠寸断。张爱玲说歌剧,把最琐碎的事情无限地扩大拔高,一直到云端,但不看他们站起来,你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是趴着的。”
她又告诉我:“学校里有人追我的朋友,省下午饭钱送花,一大束,不敢送玫瑰,就送郁金香,一大束,你知道郁金香是什么价钱。可是我的朋友说:‘不好吧,快要中考了,我们都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十四岁半的人,你想想,十四岁半的朱丽叶都殉情自杀了!”
我只得说:“你的朋友说得也没错,你们是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再说:“你看琪琪姐姐,她十四岁的时候写的故事,魔教的公主浪迹江湖,遇到世外高人,但最终她要回去做魔教教主,两人隔着山崖相望。我看得心都要碎了,天天催着她写下回。可你看她现在写的东西,‘绚烂生活,就从温泉国际公寓开始’。”
我又只得说:“但那些东西一个字值五块钱,而且相信我,如果你再看她写的什么魔教教主的故事,你肯定会笑。”
她瞪着我,我耸耸肩。
她说:“我不会甘心,我不会屈服。”
十四岁的时候,我们都这样说。
我对薇薇说:“也许你能做到,也许不能,可是没有关系,我们都希望你快活。”
不过我恐怕她的一生不会太快活。那么聪明,那么尖锐,要求那么高,但并不是个美丽的女孩子。看到这样的孩子,大概每个人都会觉得难过。人生那么长,事情那么多,聪明的人照例是不太得意的,除非她是我前任女友的那种聪明,可她又不是。
所以我问薇薇:“你有什么愿望吗?”
“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写书的人。”
“啊?具体一点的。”
“得诺贝尔文学奖。”
“不不,太大了,我是说小一点的。”
“不要上那间以理科见长的高中。”
“这我也无能为力。我是说很小的,但你现在不太能办到的,比如说要一条淑女屋的连衣裙。”
她立刻问:“你送我?”
我微笑:“对。”
她又起了疑心:“琪琪姐不是说她报销吗?”
我失笑,这个小鬼。
我说:“听好,薇薇,到老莫他们回来还有二十几个小时,其中我们睡觉和处理杂务要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还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你可以任性地过这十个小时,做你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当然要健康有益,而且在我的能力范围内。”
她明白了,慢慢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诚然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但十四岁的女孩子笑起来都是可爱的,她说:“我才不要淑女屋的裙子呢,那么装腔作势。”
“是,殿下。”
她咯咯地笑起来,像一切十四岁的小孩那样笑:“我要把冰激凌当饭吃。”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想把冰激凌当饭吃,我一口答应:“没问题。”
“我要你陪我逛街,我看中什么就买什么。”
“一定。”
“我要泡酒吧。”
“答应只喝饮料就带你去。”
“我要拍婚纱照。”
“喂,你适可而止吧。”
“我要……”
我举起双臂,交叉:“停,供应到此为止。”
她哼:“有限的爱心。”
我笑:“是有限的资金,我不想交给你琪琪姐天文数字的帐单。”
又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为带你坐图书馆转大学校园参观博物馆就可以了。”
她说:“这样的事情,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做。”
这话听起来还是悲观。太聪明的人,再古灵精怪,再伶牙利齿,骨子总还是悲观的。
那一刻,我决心要给这孩子最快乐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