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如何推动“河长治”?

        在我县既往实践的基础上,随着以党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要素的“河长制”在全国推开,我县这一水治理机制也已迎来“升级版”。和过去相比,新的机制能带来哪些改变?如何确保好用管用?多头治水的监管困局能否得到破解?都是需要拉直的问号——

        岔河镇农业助理王浩刚刚经历了一次不同寻常的巡河。在一条名为“金渡河”的二级河道岔河段,他跟随担任总河长的县领导乘船从南到北巡视了一趟。这次巡河给他的印象是,“河长制”这回动真格的了。

        今年出台的《如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覆盖全县所有河道。5月25日,县水务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加强水生态保护的坚定决心。有利于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合力治河的大格局,加快河道治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河长巡河,正是“决心”转化为“行动”的第一步。

党政首长负责,像抓粮食安全一样抓水安全

        “河长制”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今年早些时候,王浩还曾就“河长制”接受媒体采访。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镇“五位一体”办公室主任。他谈到,全镇72条等级河道均已配备河长,竖在岸边的责任牌子还是他亲自置办下去的。

        当时的“河长制”,岔河镇属于全县行动最积极、部署最到位的地区之一。然而现在回头来看,过去所谓河长,终究只是一个个缥缈的“隐身人”。至少,在新一轮“河长制”推行之后,王浩才亲眼看到河长陆续“下河”的场景。

        2007年,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水源恶化,江苏在全国首创“河长制”并在全省推广。依此追溯,近10年内,“河长制”在我县至少曾两次作为一套完整制度推行。2011年,政府就曾印发建立“河长制”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和组织架构,稍后的一次,是在2014年。

        制度并未得到很好实施。县水务局副局长缪新国说,过去的“河长制”侧重于河道保洁,未能有更深用意。并非制度设计的初衷局限于此,而是因为“河长制”的骨架始终没有立起来。一个重要原因,是行政推动缺乏力道。

        实行“河长制”,河长是第一责任人。但“谁来当河长”却曾是一个含混不清的问题。各个河长可能来自政府,也可能来自水务部门。最高级别可能是本级主要领导,可能是分管领导,还有可能只是“有关负责同志”,权责不够明晰。而新的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县长同时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其余领导担任,各镇区(街道)总河长为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另有5条河道迎来了由市领导担任的市级河长。

        “新旧河长制的根本差别,是责任层级的提升,治水从部门制迈向首长负责制。”缪新国认为,这一改变带来的绝不仅仅是权责明晰这么简单,更有中国政治体制下,某种不言自明的政治变量。换言之,“从上到下,真正重视起来,事情就好办了。”

        由党政负责人挑起河湖管护的大梁,成效如何,有先例可循。资料显示,太湖蓝藻事件后,无锡将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实行一年,辖区主要河流考核断面达标率就从53.2%提高到71.1%。

        缪新国说,从我县过去的实践看,治水必须动用强有力的行政资源。正如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样,党政同责,首长负责,像抓粮食安全一样抓水安全,就一定能抓好。“一个局长做河长,和县长任河长,力度能一样?”

破除体制顽疾,告别“九龙治水”僵局

        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

        河道既具有防洪、调蓄、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也是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因此,一条河的健康生长,离不开水务、交通、环保、农委等十多位水“保姆”。缪新国说,原有的治水模式,最大的困境在于缺少治理合力,发生矛盾时常常会因部门间缺乏沟通导致问题搁置,而无人从中斡旋。

        今后治水出现问题,将由河长来协调、调度和监督。纵向上,各级“河长”形成治水“首长责任链”;横向上,新的河长制不调整、不削减、不取消各部门原有职能,它们仍然各有分工、各具使命,但却多了一个协作平台。

        王浩真正体会到河长治水的行动力,是在跟随县领导巡河结束后。这位县级河长随即列出问题清单,向相关部门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并明确告知,2个月后还要再来巡查。河长守河有责,有利于对发现问题一竿子插到底。目前,全县2011条等级以上河道均按要求设立了河长。

        除了增强治水合力,“河长制”的另一重要特征,是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缪新国说,一方面,顶层设计将河长们责任架到了同一高度,有利于促进河道治理均衡发力。水无常势,流动不居。只有上下游同样重视,同时作为,才能保证同一条河的治理效果;另一方面,河流管护责任不再主要以行政区域划分,有助于针对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道实际,“一河一策”实行精准治理。“沿河的排污口有多少,排的是什么,河坡坍塌情况怎样,河道淤积情况如何,过去我们心里没有底。现在可以以每条河为单位,一一搞清楚。”

        在王浩看来,清扫河坡垃圾、清除水面杂物无疑曾是河道管护中最易打理的部分。但今后,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实施河道生态修复等过去鲜有能力触及的内容,也将被列入河长治水范畴。这位农业助理告诉记者,目前镇上正对如泰河两岸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以恢复这条一级河的生态及景观功能。而这事放在过去,“协调起来太难。”

        缪新国说,“河长制”的主要任务,远远不止停留在负责水质达标,而是要管好整个河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由集中式、阶段式治理向常规化、常态化监管转变。

强化责任监督,“民间河长”将大有可为

        今年出台的《如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我县“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河道保护体系基本完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市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63.6%。全县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互联互通、引排畅通、功能良好、生态优美”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

        要实现这一目标,河长们的担子颇为沉重。我县东濒黄海,河道纵横交错,河网水系发达。数据显示,全县河道总长度达到3500多公里,水面面积率超过全县国土面积的10%。河道管护基数庞大,加上地处长江引江末梢,尾水难治也是不争的事实。

        “河长制”重在建立水清岸绿的长效机制,使河湖保护更加细化,也大幅提高了工作标准。缪新国说,负重致远,关键在于考核。确保考核问责到位,将是这一制度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

        考核谁、考核什么、考核结果怎么用,是推行河长制需重点解决的三个问题。作为落实问责制度的牵头人之一,缪新国当前的最大压力,是要尽快组织制定出一套详细考核方案。大致框架是:上一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在县、镇、村逐级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河长制”进展及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河长的责任,倒逼河长们行动起来。

        从“河长制”到“河长治”,还要靠全社会共同参与。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各界合力治水的良好氛围是实行“河长制”的重要目的。王浩接下来的工作,是要将岔河镇现有的河道管护责任牌全部撤换。变化的不仅是河长的人选,还有鼓励公众参与的官方姿态。按照要求,责任牌不仅要继续竖立,原先其上公示的座机号,必须全部更换为河长的手机号码。

        “让老百姓打座机,往往不是没人接听,就是拨不通。现在不再允许这样遮遮掩掩。”缪新国说,群众是治水护水的有生力量,新的河长制从一开始就要主动倾听群众呼声,接受公众监督。每条河的现状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采取哪些措施,取得什么效果,要通过公开发布的方式,让老百姓清清楚楚。

        这意味着“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百姓河长”今后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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