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随笔 | 第九回 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我曾在学生时代归纳过个人版的“小说五要素”:结构、角色、剧情、情感、思想。而这五要素后来也成了我分析小说的一种方法论,其中尤以“结构”为最。和其他人分析小说不同,我特别重视小说的结构,把它列为第一,尚在角色和剧情之前。如果把一部小说比作一条船,那么结构就是它的龙骨,龙骨折了,船也就不船了。


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结构却比较特殊,和我以往看过的所有小说的都不一样,其中比较明显的一点就是,《红楼梦》整体看是一部长篇小说,但它每一回的每一个故事单独拎出来看却也是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但和《聊斋志异》这些短篇小说集又不一样,它的每一个短篇故事都不是独立的,而是按照某种逻辑关系有机的、系统性地排列组合在一起的,并都最终共同指向某一个已安排好的必然结点。


《红楼梦》是一部由许多短篇小说系统性地组合在一起构成的长篇小说。而《红楼梦》的第九回就是在这样一种大结构、大框架、大章法下的典型和缩影。


我相信很多人(包括我)第一次,或前几次读《红楼梦》的时候都不太会重视第九回,因为这一回中既没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人,也没有什么风花雪月之事、诗词歌赋之文,倒是有不少“污言秽语”。不过我个人却非常喜欢这一回,如果一定要说原因,就是这一回让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曹雪芹,并引起了我某种独特的共鸣。


《红楼梦》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主要就是讲了宝玉带秦钟上学的第一天和同学们发生的一起打架事件。这里再次强调一下,就是关于小说中贾宝玉等人的年龄,小说中贾宝玉的年龄大概在十三四岁,也就是我们上小学五六年级或刚上初中那会,我相信那个年龄段的绝大部分男生都有过打架的经历,但有意思的是,小时候我们写作文,却很少有人写打架的,好像都认为不是件光彩事,不能见著文章。即便写,也很少能写得精彩真实,甚至还要刻意美化一番,隐去那些乌烟糠脏之事,尽留体面的东西。但说实话,打架本又哪里是什么体面事儿了。因此,很多人写打架一般都写不好,因为首先他就写不真。


我大概在15年的时候在一家教育机构担任过一个学期的小学生的作文辅导老师,记得当时有一个孩子写过一篇写他自己的一次洗澡经历的文章,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其实那篇文章也没什么文笔,毕竟三年级大的孩子,但写得特别生动、童趣,特别打动我,让我觉得比我小时候写的那些得了奖、登了报的都好,毕竟我写的那些都太假了,远没有人家的真实。里面有一句“我爱洗澡皮肤好好”,就是引用自范晓萱的《洗澡歌》的,当时读到的时候尤觉可爱,能够体会到孩子心中那份真实的快乐。


说回曹雪芹笔下的这起打架事件,我就觉得写得特别得好,不说其它,首先就写得真。怎么个真法?真到连那些垢谇谣诼之词也毫无修饰地跃然纸上了,我随便抽书中的两句原文:


“金荣只一口咬定说:‘才明明的撞见他两个亲嘴摸屁股,一对一肏,撅草根儿抽长短,谁长谁先干。’”


“这里茗烟先一把揪住金荣,问道:‘我们肏屁股不肏屁股,管你【毛几】【毛巴】相干,横竖没肏你爹去罢了!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


说实话,我把这两句写在这里发出来,都怕被和谐了。和很多《红楼梦》的初读者一样,我刚读到这段的时候,是有点被震惊到的。很多人都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很雅的作品,但读这段我们却看到了《红楼梦》及其作者很不同以往的一面。但仔细想想,我们小时候打架不就是这样吗,不要说打架,一帮男孩子平时聚在一起说话,就是满嘴的跟性有关的“污言秽语”,但这不就是真实吗?当然我也并不是说“污言秽语”就等于真实,而是说作文一定要抓住其最本质的一面,而那些刻意修饰过的、掩其粗糙的文章一定是不可能成为佳作的。


既然提到了这起打架事件,那么我也顺便按照故事的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来把这起打架再给大家梳理一下:


时间:宝玉和秦钟上学第一天;

地点:贾家义学学堂;

人物:分为两派,一派以贾宝玉为首的秦钟、茗烟等人,一派以金荣、贾瑞为核心,也是事件的挑起方;

起因:金荣诽谤秦钟和香怜二人;

经过:贾蔷挑拨茗烟对金荣动手,余人亦纷纷站队混打作一团;

结果:李贵喝止,宝玉仗势逼金荣道歉。


其实光看这起打架事件本身,也并无特别之处,但曹雪芹的难能就是把这样一起并无特别的打架给写活了。更难得的是他于晚年之际写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却能写得如此真实和传神,读者读之,如历历在目。其实现在给我布置个命题作文,让我来写一下自己小时候的一次打架,也未必能写得怎样,写得不如曹雪芹是肯定的了。台湾有个讲《红楼梦》的学者,叫蒋勋,他就提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说我们的语文教材应该把《红楼梦》的第九回编进去,尤其是闹学堂这一段,可以作为青少年学习作文的一个极好的范例,不过由于一些原因,这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也折射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成年人是如何看待青少年的。其实这个问题我很久以前就问过,不过那个时候我自己还是青少年,立场自是明确的,现在自己是成年人了,但基本立场还是没变。照理说,我们都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的,对那个年纪会经历什么都是心知肚明的,我们小时候也很讨厌成年人总是对我们抱着一种固执的偏见,然而我们中的一些人长大后却也扮演了自己曾经讨厌的那种角色,总希望把未成年人“保护”起来,这也不让他们看,那也不让他们碰,比如一些普及性教育知识的书籍,就时常会被批为尺度过大而多遭非议。


当然我也并不是说未成年人不需要保护,不然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干嘛,而是说不要过度“保护”,因此我这里特意用了引号。我觉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应该仅限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不完备的可以再写到法律里去,但法无禁止即无不可,这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同样适用。


当然我也并不否定那些想要过度“保护”未成年人的成年人们的初衷是好的,只是觉得你想“保护”就真的“保护”得了吗?现在互联网信息那么发达,你不想让他们看的、知道的东西,其实他们早就都看过了,也都知道了,相反他们知道那些是你不想让他们看的,怕你知道了会责骂他们,因此即便看了也不会告诉你,有些出于好奇甚至背着你偷偷尝试,最终反而可能酿成大祸。


就像《红楼梦》中,贾宝玉在上学第一天打架,贾政一定是想不到的,知道了估计会被气个半死,而且贾宝玉也一定是不敢告诉贾政的,告诉了估计会被打个半死,而作品中这对父子的关系就跟现代社会中很多家长和孩子的差不多,家长整体只会禁止这禁止那的,而孩子呢,在家里唯唯诺诺,出了家门就是天王老子我最大,什么事都敢干,而且干了还瞒着家长,家长呢,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有多乖,有一天突然听说自己的孩子在外面闯了祸,都不相信,如果是打架,都认为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对,自己的孩子是无辜的,因为他们的孩子平时在他们面前的表现就跟宝玉在贾政面前一样,殊不知背地里全然另一副模样,因此我读《红楼梦》的时候其实是有点同情贾政的。


其实很多家长只要想想自己小时候是怎一副德行,就不难理解了。很多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可以在自己的“保护”下远离那些他们认为不好的东西,可是试问,你在你父母的“保护”和刻意的“阻隔”下真的有没触碰到那些东西吗?很多家长自己小时候就那样,但一旦为人父母,似乎就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也是这样的,我想他们一定是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比自己的父母在教育上更加高明,然而事实是很多还大有不如。而且有些成年人自己在行为上不加检点,却要求孩子做自己做不到或不愿做的事情,这其实是有悖论的,你自己在做,就说明你觉得这事不算坏事,却不让孩子做,说明你认知有问题;如果你觉得这事是坏事,但自己却还在做,说明道德有问题。


所以我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一直是这样的观点:

1、堵不如疏,不使其远之,而使其知之,知而辨是非

2、关键是以身作则

3、要和孩子交朋友


这里补充说下第三点,就是要和孩子交朋友。为什么要和孩子交朋友?因为只有朋友之间才可能平等地交流,才可能互述秘密,才可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他们的快乐和烦恼,才可能真正尽到为人父母的义务。否则,就很可能造成疏离和偏见,而《红楼梦》中贾政的悲剧就在于此。如果有机会你能听到自己孩子的小秘密,我相信你一定会大吃一惊,你认为他们不知道的事,其实他们都知道,但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我们自己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


最后再来说下这一回的这起打架事件,其实它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趁机简单介绍了一下贾家小一辈的一些人物,主要是玉子辈中年纪较小的,比如贾瑞,和草字辈的几个,比如贾蔷、贾兰、贾菌等,还有亲戚辈的,比如金荣。这一回登场的小孩子虽多,但薛蟠是之前早登场了的,以后还有重头戏,而金荣接下来的章回中很快就会再讲到,因此这几个我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这里我主要想简单说下另外两个——贾瑞和贾蔷。


贾瑞在接下来的章回中很快就要“大显身手”,而且很快就死了,所以这一回安排他先出来亮个相,也有抛砖引玉的意思,以使后面登场不至于太过突兀。


贾蔷也算是贾家小一辈中比较重要的人物,他的主要表现虽还在后面,但这一回中却对他的性格特点做了比较清晰的描刻,他虽不是这起打架事件的始作俑者,但却起了关键的导火线的作用,而事后又“溜之大吉”,从中也可一窥其城府,而这些又与这一回中交代出来的他的身世密不可分,为后文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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