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大律师学院法律大讲堂】第二讲

    金博大法律大讲堂第二讲,由石达理博士主讲《法院阶段如何排除非法证据?——对〈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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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博士逐条对2018年1月1日刚生效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进行了细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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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围绕人民法院新的“规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尤其对第一条第三项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范围,第二十条“不得以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替代侦查人员出庭”,第二十二条中第四项中笔录与录音存在差异“以讯问录音录像为准”,第二十六条中“办案场所”等新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律师在新规定下的行为准则给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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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雷律师,孙保山律师,常宏伟律师,史向东律师等均对课程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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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课程在大家的关注下成功举行。感谢各位同仁的积极参与。法律大讲堂将在下周精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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