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欢“激情自卫”引发的一点其他思考

于欢案引发的关注之众,已无须赘述。对于这一事件的讨论,人们从各自角度,切入点各不相同。但是,不论从哪个方面切入,几乎所有的论者都表示:如果面对当时情势的是我,我也会和于欢做出同样的选择。

惊人一致——不,还有不少人表示,我会比于欢下刀更狠。

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直接拷问“人性”的时刻。

关于这一点,心理学家武志红老师在其《你必须为你的母亲而战!》一文中分析得更为透彻:

一个流氓对自己母亲耍流氓,作为儿子,于欢该如何面对?

如果他什么都不做,任其发生,那么,他就彻底输了,他将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只能是苟活着,这种羞辱将永远让他没法再抬起头来。

这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

从他个人情感看,这一刻他彻底崩溃,自我、人格、尊严都荡然无存,他必须反击,用他一切的力量。

而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在关于此案的陈情书中称:“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

对哉!那种情况下,“激情”才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

但在此,我不想再对案件本身进行探讨(大家的探讨已很多,而且,后续还会有对于欢更公正的判决值得期待),而想谈谈由于欢“激情自卫”引发的一点其他思考。

于欢持刀刺人,最大的导火索是杜志浩用了极其卑劣的手段对母亲进行极端侮辱。这样的极端事件,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与此约略相关的一种情景,却几乎每天都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

与苏银霞受辱、作为母亲被动被迫给儿子呈现了一种引发其“激情反应”的情景不同,现实中,很多父母,在有意无意间主动把儿女置于一种两难之境。

这是不少亲子关系中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举个例子吧。我之前上班时,一个同事曾说起大城市的好,言语间满是神往。一边有另一同事打趣:“大城市那么好,你当初为啥不去?为啥要留在这贫穷落后的地方?”

那同事无奈叹息:“怎么去?当时爹娘都给我撂下话,我若胆敢离开家乡去城里,他们就去上吊。我能为了过城市生活让他们真的去死?”

听起来多么令人唏嘘,可这只是我们不少父母“挟家长之威以令儿女”的冰山一角。

我们一直都在歌颂父母之爱的无私,然纵观古今中外,怀揣“自私之爱”,对儿女极尽干涉,甚至不惜以死相逼的父母,也真的不少。

大家最为熟知的这方面例子,应该非陆游和唐婉的爱情悲剧莫属了。

据载,陆游与表妹唐婉结婚后,情意缱绻,恩爱和美,但是,陆母却怕二人沉醉于“小情小爱”耽误了儿子登科进官,遂以唐婉“婚后三年未有子”为由,恃为母之尊,强行棒打鸳鸯,生生将一对恩爱夫妻拆散,终致唐婉郁郁而死,陆游的后半生也充满悔恨思念。

如果说,陆母对陆游唐婉的强硬干涉有时代的因素使然,不能作为单纯的个案来看,那么,当今社会上,很多父母对子女婚恋、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全方位侵入,就特别应引人警惕和深思了。

叛逆少年离家出走、全家上阵催婚催生、婚姻纠纷、婆媳矛盾......太多的社会现象,其实都和这种“我们生养了你当然就能恃家长之威逼儿女就范”的错误观念有关。小到我们对着上幼儿园的孩子说“你再不听话妈妈就生气了”,大到父母对着我们说“有你媳妇没我,你看着选择吧”,我们不知不觉,处处被这种畸形场景裹挟着。既是受害者,也是施虐者。

爱是一种本能。天下父母,有多少是不爱孩子的呢!然而,这正是问题最为可怕的地方——爱而不知如何爱,以爱的名义摧毁爱。

回想一下,那些最喜欢干涉孩子的父母,通常的“口头禅”是什么?

“我们都是为你好!”——对,就是这句!

而当他们的意思被具有自我意识、有自己主见的儿女“忤逆”,他们扼腕生气、勃然动怒,最常用的叹息又是什么?

“你这个不孝子(女)!我们白养了你!”

真不知有多少为人儿女之人,面对斯情斯景,如一尾被打捞出水、架在炙炭上灼烤的鱼,无语气结,“自我”轰然崩塌,就像那一刻拿起刀的于欢。但于欢面对的是仇人对于自己母亲的凌辱,手刃流氓人之常情。而我们面前,站着的却是给我们生命、拼尽全力爱我们的父母!说个“不”字都是我们对于“孝”的亵渎。这怎能不令人深感悲哀!

记得有人说过,爱孩子是一种本能,如何爱,则需要父母一生修行。

说得真好。

但愿我们都能学会如何去爱,不给“父母——子女”这对人世间最为温暖的关系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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